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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手开始颤抖,她惊慌失措地摇着头,出乎意料地把手抽了回去,仿佛是被火灼到了手指。“不,不好意思,”她一边慌张地回答,一边蹲下去收拾自己的东西,“我得走了,真得走了。谢谢你。”
她迅速转过身,匆忙沿着主道走了,仿佛身边压根就没他这个人。可她手掌的温度还残留在他手里,她身上的香水味还飘散在空气中。他没有喊她,也没有随她而去。她是应该独自离开的。那天晚上,他对她如果还有别的期待,都是愚蠢的。他想,看着她飘然离去,越走越远,这样才是最好。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他简直不敢相信;他后来一直坚信,事情的真相并非是他记忆中的样子,而应该是他想象出来的。因为,就在他的眼前,她突然在走道上消失了,融入了最洁白的一片云朵中。她之前曾经捧过蜜蜂的手套却留了下来,像片落叶,在一瞬间飘落。他惊讶地跑到她消失的地点,弯腰去捡手套。等他再次回到贝克街的时候,开始质疑自己记忆的准确性,因为就连那只手套也似幻影般消失了从他的手中滑落,再也找不到了。
很快,斯蒂芬皮特森也和凯勒太太以及她的手套一样消失了,当他活动身体、改变面部妆容、脱掉并收好衣服后,他也就从这个世界上永远退出了。当他彻底退出后,我感觉肩上好似卸下了千斤重担。可我并没有满足,因为这个女人仍然让我无法释怀。每当我冥思苦想一件事时,我总是几天都睡不着觉,我会反复思考证据,从每个可能的角度分析它。而当凯勒太太占据了我的整个脑海后,我想,我可能好一阵子都别想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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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穿着宽大的蓝色睡袍,在屋里闲逛。我把床上的枕头、沙发上和椅子上的靠垫全收集在一起,在客厅里用它们堆出了一张东方人用的睡榻。我拿着刚打开的一盒香烟、火柴和那个女人的照片,躺到了上面。在闪烁的灯光中,我终于见到了她。她从缥缈的蓝色烟雾中走来,向我伸出双手,紧盯着我。我一动不动地坐着,嘴里叼着正在冒烟的香烟,看着灯光照在她柔和的脸上。她的出现仿佛化解了所有困扰我的复杂情绪;她来了,她抚摸着我的肌肤,在她面前,我很轻松地陷入了沉睡。过了一会儿,我醒过来,发现春日的阳光已经照亮了整个房间。香烟都被我抽完了,烟雾还飘浮在天花板附近但除了照片上那张迷茫而略带忧伤的脸庞,房间四处都已经没有了一丝一毫她的痕迹。
17
清晨来临。
他的笔快要没有墨水了,空白的稿纸也已经用完,桌上堆满了福尔摩斯彻夜疯狂努力的成果。不过和无意识的涂涂写写不同,精神集中的工作更能让他一刻不停歇地写到天亮。这个尚未完成的故事写的是他在几十年前曾经与之有过一面之缘的一个女人,而她不知道为何,总在夜深人静时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当他坐在书桌旁休息,用大拇指紧压着合上的双眼时,她总会像个幽灵般来找他,那么栩栩如生,那么活灵活现:“你还没有忘记我吧”这位早已不在人世的凯勒太太说。
“没有。”他轻声回答。
“我也没有忘记你。”
“是吗”他抬起头问,“怎么会呢”
她也和年轻的罗杰一样,曾与他并肩同行在花丛中、在碎石小道上,她很少说话她的注意力也经常被路上见到的这样或那样的新奇事物所吸引;和罗杰一样,她在他生命中的存在也是短暂的,在离别之后,也让他心神不宁、不知所措。当然,她一直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她完全不会想到这样一位著名的大侦探会乔装打扮来跟踪她;她永远只会把他当作腼腆的藏书家,和她一样喜爱花卉和俄国文学的羞涩男人这个在花园里偶遇的陌生人很亲切、很善良,当她坐在长椅上时,他紧张地走近她,礼貌地问起她正在看的小说:“不好意思,不过我忍不住注意到,你看的那本是缅绍夫的秋日晚祷吗”
“正是。”她冷静地回答。
“这本书写得相当好,你觉得呢”他继续热情地说,似乎是要掩盖自己的尴尬,“当然,也不是完美无缺,不过既然是译本,我想错误是在所难免的,所以也可以谅解吧。”
“我还没有看呢。实际上,我才刚刚开始”
“不管怎么说,你肯定已经看到了,”他说,“只是还没有留意不留神很容易错过的。”
她警惕地看着他在自己身边坐下。她的眉毛很粗,甚至算得上是浓密,这让她蓝色的大眼睛显出一种严肃的气质。她似乎有点不高兴,是因为他突如其来的出现,还是一个谨慎内向的女人固有的含蓄
“可以借我看一看吗”他对着她手中的书点点头。片刻沉默后,她把书递给了他。他用食指压着她刚刚看的一页,翻到书的最前面,说:“你看,就拿这里举例在故事的一开始,练习体操的学生们是没有穿上衣的,因为缅绍夫这样写道:那个强壮的男人叫赤裸着胸膛的男孩们站成一排,弗拉迪米尔和安德烈、塞吉站在一起,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便把长长的手臂挡在身体两侧。可是到了后面第二页上,他又这样写:听到这人是将军后,弗拉迪米尔悄悄地在背后把袖口扣好,又挺直了纤瘦的肩膀。在缅绍夫的作品中,你能找到很多这样的例子或者,至少在他作品的译本里是这样的。”
然而,在福尔摩斯对她的记录中,却没有记下他们相遇时谈话的具体内容,只写到了他是如何问起那本书,又是如何被她长时间的注视弄得心慌意乱的她不对称的脸庞有种奇特的吸引力她挑起一边的眉毛,露出他已经在照片里见到过的勉强笑容,完全是一副冷漠女主角的模样。在她的蓝眼睛里、雪白的皮肤里,甚至是她所有的举止神态里,都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她缓慢地移动,整个人像幽灵般在小路上飘然而去。显然,那是一种没有目的,但又泰然自若、神秘莫测的东西,可它对命运是顺从的。
福尔摩斯把笔放到一边,回到了书房中残酷的现实世界。从清早开始,他就没有理会自己的身体需求,可现在,他必须从阁楼走出去了无论他有多么不情愿。他要去上个厕所,喝点水,再吃点东西填饱肚子,他还必须趁着白天光线明亮时,去检查养蜂场的情况。他小心地把书桌上的稿子收起来,分门别类,堆成一摞。然后,他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他的皮肤和衣服上全是雪茄烟腐臭而刺鼻的味道,经过整夜埋头的工作,他只觉得头重脚轻。他拄好拐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