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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说起侦探这个职业人们第一想到的是谁
还真的不是柯南、也不是什么侦探椅最高神探,而是来自英国的福尔摩斯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几乎成为了侦探的代名词,而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侦探迷必读小说,在前世福尔摩斯探案集已经不知道被多少次搬上大荧幕了,关于福尔摩斯的电视剧也是不少。
在前世英国皇室甚至授予了福尔摩斯这个虚构人物爵士爵位,而这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如此就不难想象福尔摩斯在英国的地位了。
虽然有些让人难以理解,但是前世,在英国人心中福尔摩斯已经不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了,而是一个活生生活在英国贝克街221b号的一个真是存在的人。
是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如此的强大,有句话说艺术不分国界,虽然艺术神马的对于唐风而言,都是扯淡,但是推理小说更是不分国界的,这一点从名侦探柯南,从福尔摩斯在华国也能大行其道就可以看出,有些独特的文化,无法共通,但是有些文化却是能够共通的,不过在此之前,唐风还是认真的查阅了一番资料,还好,这个世界英联邦虽然也是推理小说盛行,但是还真的没有福尔摩斯这部作品。
所以,这段时间唐风又开始忙碌起来了,那就是写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背景在英国,主人公也是英国人,如果这部作品放在华国的话,那么代入感的确是个问题,但是放在英国的话,就不需要担心了。
福尔摩斯一共五十六短篇,四大长篇推理小说与其余的小说不一样,每一个案件分开来都是独立的。
唐风最后选择了红发会这个短篇,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中诞生,真正走上世界舞台却是靠的是中长篇四个签名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红发会和四个签名,红发会的故事发生比四签名要晚,但是两者之间却有着关联。
如果说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初试啼声的话,那么,四签名可以说是其成功的开始。
要知道当初柯南道尔血字的研究在投稿之初可是遭遇了数次的退稿,直到四签名的时候才真正的让人认识了福尔摩斯。
之所以不直接拿出四签名来,一来是四签名虽然精彩,但是却是一个中长篇,如果唐风在英联邦的名气能有在华国的一半的话,那么唐风大可以直接推出四签名但是,不得不说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在唐风看来,中长篇当中,开头的一部分,却实在称不上精彩,因为推理小说,需要做铺垫,真正精彩的是解密的过程。
所以唐风选择了和四签名有关联的红发会,红发会整篇只有两万多字,可以说是短小精悍,但是却绝对精彩和严密,而且红发会本身也是唐风比较喜欢的一篇。
特别是其中,福尔摩斯只是几眼就能够从一个人的穿着就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等,当时唐风看了也是倍感吃惊。
红发会当唐风把稿子传过去的时候,看到这个名字,启点的主编显得有些讶然,因为单纯的看名字,这还真的是没有任何的特别。
只是当看完红发会,启点这位负责国际站的审稿工作的主编却是惊诧莫名。
因为如果单纯的把这部作品放出来的话,怕是没有人会相信这部作品是出自一个华国人之手,因为这部作品沿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写法,而且,主角居然不是第一人称,这样的叙事手法,写作手法,从事研究外国文学许久的方少华,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西方人惯用的写作手法,如果放在华国的话,可能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有些奇怪,但是这部作品,本就是主打英语区的,所以,这样写,显然更加适合。
方少华能够被启点委以重任,却是因为方少华有在国外出版社担任过审稿编辑的职位,而且,期间还发掘出好几部表现不俗的作品。
更让方少华吃惊的是,当他尝试着将这部作品翻译成英文版的时候,惊诧的发现,这部小说不但写作手法沿用的是西方作家的习惯,而且,在翻译上,也是极为通畅,这和以往翻译华国的文学作品,可谓是大相径庭。
甚至方少华都有些怀疑,这部作品是不是本就是英文翻译过来的否则的话,出自一个华国人的手,却是写出了西方的味道
如果是唐风知道方少华的想法的话,怕是也会吃惊于方少华的眼光之毒辣,因为这部红发会包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原版都是英文,只是因为唐风只看过华文版的,所以哪怕是抄也只能抄出中文版本的。
第八百四十三章华国唐
如果是换做其他任何一个华国人投稿的话,怕是方少华第一个就不相信这篇作品是出自华国人之手,因为这部作品,从里到外,都能看出是一部彻头彻尾的西方文学作品。
方少华也不是一点担心都没有的,对于唐风的身家背景,方少华自然是知道的,这一点在华国也不是什么秘密,唐风的家庭背景一般,本人也更是没有什么留学的背景,照道理说,这样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写出这么原汁原味的西方文学作品
无论是从名字,还是主角,或者是地方,都像是一个英联邦的人多过像一个华国人,这无法不让人感到奇怪和怀疑
可是再回头想想,唐风甚至连大学都没有上过,可是他的那些成绩却是实打实的,哪怕是不理解,但是事实却是就摆在眼前。
所以,方少华虽然也有些怀疑,但是很快地就打消了怀疑,因为,如果不是有那么看起来不可思议的成就,唐风也不至于被人称作,奇迹之子了。
不过,方少华虽然相信这应该就是唐风的作品,但是外国人会相信吗
红发会大概的内容是:“1890年秋季,华生医生前往拜访福尔摩斯,从而得悉长了一头红发的当铺商人杰贝兹威尔逊遇到的奇怪事件。
两个月前杰贝兹当铺的伙计文森特斯波尔丁告诉他关于红发会的消息,按照文森特的说法,红发会是依照美国一名红发百万富翁的遗嘱设立,用遗产的利息让红头发的男子有个舒适的差事。
所以只要入选,就可以只干很少工作,每周4英镑薪金。然而两个月后,突然得知红发会倒闭,所以向福尔摩斯求助。
福尔摩斯当即怀疑这个只拿半新的伙计有y谋。经推理与验证,与当铺附近的银行负责人和苏格兰场警官琼斯,深夜守候在银行中的地下金库中,当文森特实际上是惯犯约翰克莱从当铺到银行的地道里出现之时,抓住了他和他的红头发同伙,即红发会的那位负责人。
福尔摩斯推理红发会的目的只是让老板离开店几个小时,好挖通通向银行地下室的隧道,上午与华生的调查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