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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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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想一想,好比一个富裕的庄园,被一伙贪得无厌嗜血残暴的强盗觊觎,不停骚扰攻打。庄主换了几个护卫统领都不能解决问题,这时候有人想出一个办法,就招安那些强盗做护卫。一方面分化这伙强盗,一方面用招安的强盗打不接受招安的强盗,结果效果还真的非常好。

于是这个人被任命为庄园的护卫统领,并且非常受庄主的宠信和信任。另一方面这些被招安的强盗的兄弟朋友还在外面做强盗。而他们又是劫掠惯了的,当他们有一天突然发现只要他们想,就可以带着外面的强盗兄弟冲进庄子里,杀死庄主,抢光庄子里的钱和女人。你们说这些强盗出身的护卫会怎么做”

“还会怎么做,冲进去杀人,抢钱抢女人啊这不明摆的吗”李二狗同学第一个回答。他实在想不出这个问题还有第二个答案。萧校尉这是傻了吗怎么会问这么白痴的问题

李二狗的想法得到了所有人的同意,大家都纷纷点头。李晟却很讶然,他不认为萧去病会无缘无故问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联想起一路上以来,萧去病经常来找他说话,他不下三次表达自己的志向是摧敌锋于正锐,挽狂澜于既倒。而且李晟隐隐感觉他言外之意不是前者,而是后者,挽狂澜于既倒。

如今天下太平,河清海晏,正值盛世,他为何却总将挽狂澜于既倒挂在嘴边。大家都说他是仙家弟子,难道他或者是他的师父有所预示不过现在大唐一片繁荣,虽然朝堂上奸臣当道李林甫害死了王忠嗣,李晟是王忠嗣带出来的,有些地方老百姓生活开始变得困难,但离大厦将倒还差得远吧

李晟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不由暗暗激动起来。萧侯这暗预言的不会是卢龙、河东、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吧。他觉得这个庄园,强盗,护卫统领的比喻,简直就和安禄山一模一样。

安禄山不是也靠分化,拉拢,招安北方的奚和契丹安定了东北边境吗而且他也正是因为这个得到皇帝陛下的宠信和倚重。想到这里李晟的心突然突的一下,感觉冷汗都要冒出来了。

那边萧去病继续说道:“可是庄主不这样想,庄主认为,这些被招安的强盗以前过着衣食无着风餐露宿的生活,现在他给了安定富足的生活,这位护卫统领对他们有恩,所以不会背叛他;而自己将那统领从一位小兵提拔到这么高的位置,这么宠信他,这位护卫统领肯定也不会背叛自己,所以庄子是安全的。”

李晟心里又是一个突,这说得不就是皇帝陛下吗

斥候旅帅张小苟笑了:“萧将军你自己也说了,那是一伙贪得无厌嗜血残暴的强盗,他们劫掠惯了的。当他们发现只要他们想,就可以杀光庄子里的男人,抢光庄子里的钱和女人,他们怎么会不动心。就算他们一开始感恩,到后面也会忍不住。因为这太难了,好比把一条鱼放在猫面前,它怎么会忍住不吃”

“说的就是,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是我我也杀进去抢啊。”

“没错,这伙强盗出身的护卫一定会杀进庄园的,大家说对不对”

“对,当然对了萧将军你快讲后面怎样了”

“后面就没了啊,正如你们说的样,西罗马帝国一方面由于贵族奢侈腐化,一方面被自己的边境将领领着他们的蛮族兄弟不停入侵,很快就支持不下去了,在两百多年前被北方蛮族消灭了。”萧去病笑着对费利克斯道:“我说的没错吧,东罗马使者”

费利克斯点点头道:“大致如此,不过有几点不是很准确。那些蛮族有一半原因是自己想入侵罗马,另一半原因却是他们自己也被来自东方的匈奴人压迫,不得不入侵罗马。”

萧去病叹惜道:“我就是感慨,曾经如此辉煌伟大的西罗马会被蛮族征服毁灭。其实你们不知道,在西罗马鼎盛的事情,很多方面都远远超过了我们。嗯,当时我们还是汉朝。但是,你们知道现在那块地方的人们有多黑暗愚昧吗”

顾小俊道:“你快说嘛。”

萧去病绘声绘色道:“总的来说,就是完全蛮族化,愚昧化,国王贵族都不识字,不读书。他们的平民跟猪羊鸡狗生活在同一间屋子里,他们没有厕所,所有的人都随地如厕,也没有地下水管,屎尿就随意排在街道上。

他们没有餐具,像野人一样用手抓食物吃,吃完了也不洗手。他们还不洗澡,认为水会让人得病,认为越脏越光荣,有一位国王的母亲一辈子不洗澡,还被封为圣女阿涅丝。”

王承恩笑起来:“不可能吧,萧侯你乱说的吧”

萧去病一脸认真道:“绝对没有不信你问费利克斯,他们拜占庭跟那伙西欧蛮族建立的国家是邻居。”

所有的人都不可思议地望向费利克斯,费利克斯有些为难地点了点头:“萧侯说得大体不错,不过,我们拜占庭可不是这样。还有那位被封为圣女阿涅丝的国王母亲,我还真没听说过”

萧去病想了下也许是以后的事,他眉毛一扬道:“可能刚发生不久,你还不知道。”

“那你怎么知道”

s:等下还有一章,明天进入第二卷长安洛阳

第一百二十四章 白龙马

“”萧去病心里暗道,我可不能告诉你我是从来自后世从欧洲人自己写的书上看到的。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声长长的马嘶,紧接着四周大家的战马都开始长嘶不已。萧去病站起身来,远远看到东北方向一匹浑身雪白的马极速向这边奔跑过来。在它的后面,好像有一队骑士在紧追不舍,自己放出去的斥候游骑迎了过去。

萧去病立即吩咐其他休息的斥候游骑上马严阵以待,自己也骑到了小红马身上,从马镫上站了起来。

那匹马全身雪练也似的白,没有一根杂毛,隐隐发出银白色的光,在黑暗中显得极为显眼。最为奇特的是它的马鬃不像其他的马那样在脖子上马竖着长一排,而是像雄狮一般,只在脖子根部长了一圈。嘴巴也和大多数马不一样,比一般的马宽,竟然有点像虎豹头。

单是长相怪异也就罢了,这马还异常高大,看上去似乎比小红马还要高一些,但是骨骼特别粗大。小红马的四肢是修长纤细,它却是又长又长又粗。马蹄更是跟海碗一样大。用自行车打个比方,小红马就像顶级公路自行车,而这匹白马就像山地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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