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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在有生之年做更多值得去做的事呢想了几天后,他决定去流浪。父母肯定是不同意的,他只能离家出走。
我所在的城市不知道是他到过的第几座城市了,但肯定不是最后一座。事实上没过多久,他就离开了奶茶店。
我并不十分相信他讲的故事,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是我的偶像,所以他的话我还是半信半疑的。怎么会这么简单呢想退学就退学,想离家出走就离家出走,想流浪四方过随心所欲的生活就流浪四方过随心所欲的生活。如果没有过人之处,怎么能这样
我还想问问他那天跟我说的杂志上为什么找不到他的文章,可是这时候,店主走过来,拉起他往操作台那边走,边走边小声说,干吗对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被她看穿了,我们就不能在这里待了。
我故意说那么多的,如果我们都冷冰冰的,不是更让人怀疑吗
他们声音压得很低,但我还是听得很清楚。从小就有过人听力这件事并不令人愉快,起码我是觉得挺烦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难得糊涂。如果我没有听到那些恶意的言论,那些背后的中伤,我就可以有很多的朋友。起码我可以心安理得地跟很多人在一起。
而听到之后,就不能置之不理,再联想到那些朋友面对自己时媚笑的嘴脸,就觉得他们很虚伪。就像现在,听到偶像和店主的对话之后,我虽然更好奇他们的身份了,但我不得不劝自己离开,再待下去,就太不识趣了。
二
之后的几天,我又故意从那家奶茶店门口路过了几次,但都没有进去买点什么或者坐一会儿。如果我有个朋友就好了,这时候我就可以安排他进去帮我探听点什么,可惜我没有。我想我永远也不会有真正的朋友了,如果这过人的听力一直陪伴着我的话。
其实如果我卑鄙一点的话,集中精力,是可以隔着店门,隔着几十米的距离听到他们在奶茶店里发出的任何声音的。可是我没那么做。我以前并不是没有这么干过,只是对他们,我不想这么做,或者,内心深处,我是担心这么做之后会发生让我无法承受的后果。
大概半个月后,我又故意从那家奶茶店门口经过,却发现店门关着,门上挂着“转让”两个字,字下面是一个手机号码。我拨了一下那串号码,响了一声后挂掉,然后将号码存在了我的手机上,名字那一栏填的是季沐阳。
但也许并不是他,更可能是那个店主,或者是他们的朋友。但是无所谓,我只要知道这个号码可以找到他们其中的某一个就行了。
我想他的手机上应该是有一个未接来电的,如果他的好奇心和我一样,大概会打过来问问是谁打的。但可惜一天过去了,那个号码没有打给我。也许他是被那些广告或抽奖电话骚扰怕了。
我在电脑上百度这个手机号码,号码归属地竟然是离我所在的城市千里之遥的d市。
我越发好奇。也许我这种好奇是长期无聊培养出来的,但无所谓,我已经习惯了。我甚至百度起了季沐阳这个名字,可惜相关搜索太多了,也许没有一个是他,也许都是他。
玩腻了电脑之后,我又拿起了那本杂志。我突然想起来,也许他是用笔名发表的文章,那就对了,可是这杂志上十多篇文章中哪一篇才是季沐阳的呢简直像一个推理故事,如果要找出他的话。可我只有过人的听力,逻辑推理能力差得离谱,只能先咬着牙将这十多篇煽情的文章读上一遍再说了。
三
十八岁之前我都是在我的出生地读书,十八岁之后,在家人的安排之下,我到了d市,在一所国际知名的大学混日子。
也许是我装扮得太像个男人的缘故,在集体恋爱的大学时代,我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倒是有跟我相同性别的人靠近我,但弄清楚对方的需求之后,我就识趣地闪开了。
生活和读初中以及高中时没多大区别,只是d市更大一些罢了。我还是习惯漫无目的地在街头闲逛,累了就找条长椅躺一会儿,看看远处的天空、近处的落叶,一天过得很快。
有时候也会带本偶像的书,带杯奶茶,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坐上一天,用想象力跟着偶像遨游四方的感觉也很爽。
如果这些都玩腻了,我就玩跟踪,或者窃听。像小时候一样,随便跟着一个人,观察他的生活,只要我对他还有兴趣,就是他躲在房间里,我也能隔着墙听到他发出的任何细微的声音。
没有人知道我这项可以称作特异功能的能力,我也不想让人知道。异类是受排斥的,弄不好还会被人利用,这一点我从小就知道。更何况,我也不知道,这因为发烧带来的超能力,能陪伴我多久。
我突然又想起了十八岁那年暑假在奶茶店遇到的那个叫季沐阳的人,为什么他和那个店主要躲躲闪闪的,而且很快就消失了
难道他们也有超能力,也怕被人发现我被我的想法吓了一跳,但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他们的行为举止那么奇怪呢
当然,我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之后才觉得他们奇怪的,如果是正常人,想必不会对他们有什么怀疑。季沐阳除了过早退学之外,并没有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而像他这么大就主动或者被动退学的人,现在也挺多的。
我突然想到,那天我在后面跟踪他去邮局的路上,他一直是低着头走路,好像怕被别人认出,又好像怕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难道他是通缉犯难道他的眼睛有问题
那个归属地是d市的手机号码我已经不记得了,存那个号码的手机也在一次逛街的时候被小偷偷了。其实后来我打过一次那个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个老头的声音,我说我找季沐阳,他说没有这个人,然后就挂了电话。
想起季沐阳之后,我逛街的时候多了一件事,就是开始留意那些低着头走路的人,也许他就在d市,也许他就在我身边。
四
我十八岁时的偶像,就是那个小说写得很棒的人,在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成了大众偶像。他的小说拿了很多国际大奖,他还办了自己的杂志,那杂志也很畅销。
但是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样子,他从来不接受采访,也不拍照。以他的知名度,如果他愿意的话,很多城市的街头都会挂满他的巨幅海报。
我想大概是因为他长得很丑吧,但我是不介意的。有时候我会怀疑自己,之所以一直单身,除了怕听到自己信任的人在背后诋毁自己之外,也和偶像有关吧。我不但没有见过偶像,连和他相似的人也没有见到过。所以,只能单身下去。
d市虽然很大,但是很拥挤。赶在上学或者上班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