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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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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谅估摸着时间,屈东海也该来了,听到开门声抬头一看,站起身哈哈笑道:“屈总,可算把你这个大救星给盼来了”

屈戎见了自个老子就像老鼠见了猫,乖乖的站在一边,大气也不敢出。屈东海先瞪了他一眼,然后紧紧握着温谅的手,惭愧道:“都是犬子不知轻重,让温总见笑了。”

温谅半开玩笑半认真的道:“你就是家教太严,总不能别人欺上门了还忍气吞声,这事屈哥做的对,你可别事后找他算账。”

屈东海还真有这个打算,不过温谅开了口,只能饶过屈戎这一回,指着身边的花秘书,道:“来,给你介绍个朋友,这是蒋书记的秘书,花启超”

温谅没有惊讶,既然屈东海今晚跟蒋磊一起吃饭,接到尤娟的电话,知道起冲突的是陈宗智的手下,又知道自己被抓到了公安局,再笨的人也知道借一借关山市委书记的东风,以屈东海和蒋磊的交情,派个贴身秘书过来拉拉大旗,不过是意料中事。

花启超,温谅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关山市几个大秘里面,高天放是最名不副实的一个,因为他跟陈宗智时间不长,现在虽然努力靠拢,但毕竟还算不上真正的心腹,其他几个常委的秘书也都各有千秋,但他们的分量加在一起也比不上这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花启超。

花启超是蒋磊做县委书记时的秘书,从县到市再到省会,直直跟了他快十五年,可以说蒋磊在关山的印记有多深,花启超的影响力就有多大。别说下面各区县的领导,就是市里几个不是常委的副市长,说话都没有花启超好使。而且这人有个特点,不喜欢别人称呼他的级别,处长主任什么的,听到就不高兴,只愿意别人称呼他花秘书,姿态总是放的很低,待人接物没什么架子,口碑倒是不错。

“花秘书,你好,久仰大名,可惜一直没机会拜访,今天托屈总的福,总算一睹庐山真面目”

温谅说的很客气,对待不同的人,要用不同的办法。比如这个花启超,如果两人是对立面,想用收服高天放的法子收服他,那是痴心妄想,你这一秒把手中掌握的证据砸他脸上,他下一秒就能跟蒋磊全盘托出,不求脱身,也要拼个鱼死网破,更别说从他这里顺藤摸瓜,去抓蒋磊的把柄。

不过幸好,从目前的态势看,两人只会成为朋友,而不是敌人

“客气了”花启超微微低头,赶在温谅伸手之前伸出手去,握手的时候腰身轻轻弯下一个极小的幅度,手臂的位置也尽量在温谅的右手下方,脸上露出使人觉得亲切的笑容,道:“温总,要是没别的事,咱们现在可以离开了”

温谅虽然已经对花启超尽可能的高估,可看了他此刻的表现,心中不由一凛。一个人到了他的位置,却仍然如此注意细节,并且毫不介意,甚至理所当然的将自己放在低于旁人的位置上,这不知是身为秘书多年养成的习惯,还是不到绝处不见獠牙的隐忍不发不管是哪一种,这个人都不容小觑

更关键的是,这话实在透着霸气,连问都不问李正道的意见,更把隔壁候着的高天放和刘江当成空气。管中窥豹,可见一斑,都说蒋磊蒋婆婆家长作风严重,从花启超就能看出一二端倪。

不过,温谅的第一步目的已经达到,蒋磊的秘书,陈宗智的秘书,为了同样一件事,同时出现在公安局,传到别人耳中,已经足以掀起不小的风浪,自然懒得继续待在这里,道:“好,只是不知道李局长那边还要不要办什么手续”

花启超看向站在门口恭候的李正道,他马上说道:“不需要,不需要,温总随时可以离开”至于高天放那边,告诉他是花秘书亲自来要人,量他也知道轻重,不会为难自己。

离开了南华分局,花启超先告辞,回去向蒋磊复命,温谅则和屈东海、屈戎重返金龙大酒店。

说来好笑,今晚他来找屈东海,其实为的是另外一件事

第九百零五章 拉人第二步

到了酒店,尤娟在楼下等着,当着公公的面,这位美艳少妇依然不改泼辣本色,要不是温谅笑着抬手挡了一下,都要被她抓住胳膊整个人靠到身上来。

“怎么样,没受气吧”

尤娟直爽热情,表达关心的方式连温谅这样的厚脸皮都有点吃不消,求助的望向屈东海。屈东海咳嗽一声,还没开口,尤娟娇声道:“爸,今晚都是因为我,那个刘江故意来找麻烦,要不是温总帮忙,媳妇可要被人欺负死了”

屈东海显然也拿这个儿媳妇没有办法,闻言只好笑道:“那等下好好敬温总几杯酒,向人家表示感谢”

“嗯,那是一定的温总,这边请,我让厨房精心准备了一大桌酒菜”

四人换了间私密性更好的包房,席间觥筹交错,只闲话家常,倒也宾主尽欢。等酒过三巡,面酣耳热之际,温谅低声问道:“屈总,那笔钱收回来了吗”

屈东海点点头,道:“你交代了最多拆借三个月,我为了保险起见,就以两个月为限敲定的合同,五日前本金加利息,已经全部到账”

屈戎听的一头雾水,但也知道这是温谅和父亲私下里的生意,自己没资格问,不过尤娟可没他这么懂事,一边给温谅倒酒,一边奇道:“什么钱,还有利息,你们放高利贷啊”

温谅既然当着他们的面提起,自然没打算隐瞒,笑道:“嫂子这话太难听了,民企就算在银行有关系,想要贷款出来也得磨几个月的嘴皮子,遇到紧急情况,或者资金周转出现问题,那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上吊自杀的心都有。所以呢,通过向资金充裕的企业进行短期拆借,跟放高利贷是两码事。”

尤娟在招商局工作,干的就是跟各类企业打交道的活,停了手中的酒瓶,皱眉道:“这不是违法的吗”

这个话题牵扯到一个很有趣的悖论,96年央行出台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一般也据此认定企业间短期拆借合同无效。不过国内的法律向来漏洞极多,这也是因为实行市场经济没有经验,商业法千头万绪,需要在实践中逐渐完善的缘故,所以当合同法出台,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有趣的悖论就此出现:

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说明除非有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之外,法院不能认定合同无效。而贷款通则属于行政规章,而不是行政法规,因此合同法和贷款通则两者只能选取一个来作为商业适用规则。

那,究竟选择哪一个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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