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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东行省的长官只任命高丽王一人为丞相,其下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职基本是缺而不任,下属机构的官员一般由高丽人来担任。征东行省一般官员的任命程序,是由行省丞相高丽王向元廷保举任官人选,奏请元廷批准备案批准。
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爆发了红巾军起义,迅速发展为大规模的农民战争,元朝统治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在这种形势下,高丽恭愍王决意逐渐脱离元朝的控制,走发展的道路。
1356年元顺帝至正十六年、高丽恭愍王五年3月,“罢征东行中书省理问所。”10月,在高丽使臣李仁复的上书中告知元廷,高丽已将征东行省“理问所等官司,一切革去”。又向元廷请求:“蒙钦依世祖皇帝旧制,除三万户镇守日本外,其余增置五万户府及都镇抚司,乞皆革罢”;“元朝枢密院所差体复使亦宜停罢;宣徽院、资政院、将作院、大府监、利用监、太仆寺诸衙门所差人吏,一切禁断。其方物可充用度者,明立额数,听本国自献。”理问所与都镇抚司是征东行省的诸机构中涉及高丽事、行政事务较多的部门,这两个机构及所属的5个万户府撤销后,征东行省的职能实际上转变为以迎送元使为主的机构。同时,又禁止元廷各官司派遣来高丽所取物品的官使,由高丽国向元廷供奉方物。从而使高丽国与元朝的关系,由特殊政区恢复到行省设置以前的内属国
2元地理志
元史地理六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领府二、司一、劝课使五。大德三年,立征东行省,未几罢。至治元年复立,命高丽国王为左丞相。
高丽国。事迹见高丽传。至元十八年,王睶言:“本国置站凡四十,民畜凋弊。”敕并为二十站。三十年,沿海立水驿,自耽罗至鸭绿江并杨村、海口凡三十所。
沈阳等路高丽军民总管府。
征东招讨司。
各道劝课使。
庆尚州道。
东界交州道。
全罗州道。
忠清州道。
西海道。
耽罗军民总管府。大德五年立。1
1280年,元朝为了东征日本,在朝鲜半岛设置征东行省,在高丽首都开城派遣“达鲁花赤”监督高丽国政。
1281年,随着进攻日本失败曾一度解散征东行省。
1284年,忽必烈将耽罗济州岛归还高丽。
1287年,复设征东行省。
1301年,元成宗撤销高丽征东行省的行省建置。
1355年,高丽吞并元朝双城总管府。
1363年,崔荣成功战胜残留在济州岛,平壤等地的蒙古军队,收复这些地区的主权。
4机构和职能
征东行省由于具有羁縻统治的特殊性质,其下属机构的设置、官员的任免以及行省的职能与元朝内地行省也有所不同。元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高丽恭愍王遣政堂文学李仁复如元的上表中论及了征东行省的设置及相关的事情:
切惟世皇元世祖征东,令国王为丞相,行省官吏,委国王保举,不入常调,非他行省比。其后续立都镇抚司、理问所、儒学提举司、医学提举司。比来省官皆托妇寺,滥受朝命,擅作威福。小邦有监察司、典法司,掌刑听讼,纠正非理,而省官听人妄诉,拘取诸司所断文卷,以是为非,莫敢谁何,人疾之如狼虎。况今省官有与逆贼谋者,愿自今其左右司官,令臣保举,勿蹈前弊。其理问所等官司,一切革去。世皇东征日本时,所置万户中军、右军、左军耳。其后增置巡军、合浦、全罗、耽罗、西京等万户府,并无所领军,徒佩金符,以夸宣命,召诱平民,妄称户计,勒令州县,不敢差发,深为未便。如蒙钦依世祖皇帝旧制,除三万户镇守日本外,其余增置五万户府及都镇抚司,乞皆革罢。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