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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电台签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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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四日午,周日上午,香江电台大楼,三楼小会议室。

何文瀚坐在主位,面前摊着两份授权协议。

旁边坐着电台的法律顾问,一个戴金丝边眼镜、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中年男人。

王文圣和王为民坐在一边,林少明和他父亲林永祥坐在另一边。

林永祥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穿着洗得发白的灰色工装,脸上带着常年劳作的黝黑,手指关节粗大。

他很少来这种地方,坐在椅子上有点局促,背挺得直直的,眼睛不时瞟向桌上那两份厚厚的合同。

“林先生,王先生,两位请看。”

何文瀚语气温和,把两份协议分别推过去,“这是授权协议草案,条款我们昨天跟两位同学沟通过,今天再跟两位家长确认一下。”

王为民接过合同,翻到最后一页先看金额。

授权费:每首歌五百蚊,两首共一千蚊。分两次支付,签约日付五百,歌曲正式在电台播出后付五百。

播放权期限三年,三年内电台可无偿在各类节目中播放这两首歌。

协议特别注明:歌曲创作者王文圣保留全部版权,演唱者林少明拥有优先演唱权。若林少明未来出道录制唱片,电台将在宣传上提供支持。

王为民仔细看了两遍,抬头看向王文圣:“就这些?”

“就这些。”王文圣点头,“何主管很公道。”

王为民又看向林永祥:“林先生,你觉得呢?”

林永祥捏着合同,手指有点抖。他识字不多,但数字看得懂。

一千蚊。

他做建筑工,一个月累死累活也就赚一千多蚊。儿子唱两首歌,就能拿一千蚊?

“这……这钱是不是太多了?”他声音有点发干,“少明还是个学生,就是唱个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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