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笑容拘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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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岚把电话放下,靠在椅背上沉默了很久。
窗外阳光正好,梧桐树的叶子绿得发亮,几只麻雀在枝头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地叫着。
但她眼前浮现的不是这些——是何秋生穿着那身在派出所投案时浑身是血的衣服,手里握着刀,用平静到近乎麻木的语气说出的那句话:
“我妹妹是被他害死的,你们不抓他,我来抓。”
还有他说的那个梦。
妹妹穿着红裙子,站在他床边,嘴唇一张一合,说不出声音。
他等了八年,等到所有的申诉都被驳回,等到所有的大门都关上了,然后他买了一把刀,从义安坐车到省城,在地下车库里结束了那个他认定是凶手的人的生命。
他用自已的余生为妹妹讨了一个公道——一种法律不会承认、但在他心里比法律更真实的公道。
江若岚不相信托梦,但她相信一个等待了八年的家属不会平白无故地疯掉。
八年前那个坠楼的年轻女人,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让她哥哥在失去她这么多年之后仍然不肯放下?
省厅档案室当天下午就把何秋兰坠楼案的原始卷宗扫描件发到了江若岚的工作邮箱里。
卷宗不厚,薄薄一册,和义安这边动辄几百页的涉黑命案比起来显得格外单薄。
她泡了一杯浓茶,坐在办公桌前,一页一页地翻看。
二零一五年,何秋兰二十六岁,和丈夫顾正宏结婚两年。
两人住在省城城东一个高档小区的十八楼,房子是顾正宏婚前买的,产权登记在他个人名下。
案发当天下午三点左右,何秋兰从家中阳台坠楼,当场死亡。
楼下正好有一个物业保洁员在修剪绿化带,听到了坠落的声音,跑过去看到何秋兰仰面躺在草坪上,穿着一身红色的家居连衣裙,赤着脚,长发散开,身下渗出一片血泊。
保洁员报了警,省城城东分局的民警在十五分钟后到达现场。
现场勘查记录显示,十八楼的阳台栏杆高度为一米一,阳台上放着一把倒下的塑料椅子,椅子旁边有一只拖鞋,另一只拖鞋在楼下草坪上找到。
客厅通往阳台的推拉门是开着的,室内没有任何打斗痕迹,家具摆放整齐,餐桌上还放着半杯没喝完的橙汁。
卧室的衣柜里挂着女人的衣服和男人的西装,床头柜上摆着一张结婚照——照片里的何秋兰穿着白色婚纱,笑得眉眼弯弯,身旁的顾正宏西装革履,英俊挺拔,一只手搂着她的腰。
顾正宏本人不在现场。
他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说,当天中午他和何秋兰在家里吃了午饭,饭后他接到公司电话,有一个紧急会议要开,就出门了。
出门的时候何秋兰还坐在客厅沙发上,抱着一个靠垫看电视,跟他说“早点回来”。
他下午三点左右正在公司会议室里和几个高管开会,有会议记录和多名证人为他作证。
他晚上七点多回到家,发现楼下拉了警戒线,才知道妻子坠楼了。
他在询问室里表现得很配合,情绪也符合常理——震惊、悲痛、自责,反复说如果自已当时在家就好了。
尸体检验报告由省城公安局法医科出具,结论是“高坠致全身多处骨折及内脏破裂,符合意外坠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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