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炫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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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正阳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带着几分自嘲的笑容:
“江局长,我知道你在怀疑什么。我承认,今天出现在现场确实不合适。我本来就是过来散步的,看到那边拉了警戒线,职业病犯了,就过去看了一眼。
督察处的同志已经在找我谈话了,该说的我都会说。方芷晴案的事,我愿意再次接受调查,组织上给我什么处分我都认。”
“方芷晴案的事,去年苏念案告破之后已经查清楚了。你办案不细致,简化了走访流程,对关键物证视而不见,给了个记过处分。”
江若岚的语气依然平淡,“我今天找你不是为了方芷晴,是为了你父亲。孙宝田,原新州市建委主任,二零一四年退休,前年因胰腺癌去世。
你父亲退休前最后一年主管的最大项目,是义安新城行政中心的招标。那次招标,丰茂集团以低于市场价百分之三十的价格中标。
你父亲在招标文件上加了一条‘本地企业优先’的条款,正是这条款把省城那家竞争对手挤了出去。”
孙正阳眼角的那块肌肉跳得更快了。
他放在桌上的双手依然纹丝不动,但江若岚注意到他右手的食指开始不自觉地敲击桌面——极轻极快,像是某种不由自主的生理反应。
他保持了七八秒的沉默,然后开口,声音依然平稳:
“江局长,我父亲在职期间的工作我不了解,也从来没有参与过。
纪委对他的审查在他退休那年就做过了,结论是没有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你如果有什么新的线索,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我个人全力配合。”
“纪委当年没查出问题,是因为真正的问题不在你父亲身上。”
江若岚从口袋里掏出一个U盘,放在桌上,“这是省厅技术部门从周文轩那块硬盘里恢复出来的一份加密文件。文件是一个Excel表格,记录的是丰茂集团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四年间向各级官员行贿的详细账目。
你父亲的化名叫‘孙工’,在表格第六行,受贿金额是三百二十万元,分五次支付,时间从二零一三年三月到二零一四年九月。
支付方式是现金,交付地点是你父亲在新州沿江区那套老房子的车库。负责送钱的人是丰茂集团的总经理助理周文轩。”
孙正阳的眼角抽动得更剧烈了。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江若岚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
她站起来,双手撑着桌面,身体微微前倾,居高临下地看着眼前这个曾经干了二十四年刑警的男人。
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审讯室的空气里。
“你以为我今天找你是为了你父亲受贿的事?不是。
你父亲已经死了,行贿的沈望山也死了,那三百二十万组织上想追缴自然有办法追缴,用不着我来审你。我今天找你,是想问你另外一件事。”
她从口袋里掏出第二样东西——一个透明的证物袋,里面装着一张泛黄的、被地下潮气浸得字迹模糊的塑封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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