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被保存的证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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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铮把车驶出停车场,拐上了通往城东的快速路,“他的档案我也调了。孙正阳,四十七岁,新州本地人,从警二十四年。
三年前在新州市局刑侦副支队长的任上,方芷晴案就是在他手里挂起来的。
去年苏念案告破后,省厅督察处对他进行了约谈,他承认当时办案不细致,但否认故意渎职,说方芷晴案当时没有串并条件,加上新州那边命案积压严重,才做出了暂缓的决定。
督察处最后给了个记过处分,从刑侦一线调到了总队综合处。”
“综合处负责什么?”
“档案管理、案件统计、信息报送。不接触一线侦查,没有办案权限。”
陆铮顿了一下,“但他这次来义安,在城东拆迁现场的勘查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就出现了。
一个综合处的副处长,放着省城的假不休,跑到义安来‘恰好路过’一个案发现场——我是不信这种巧合的。”
江若岚没有说话,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着。
孙正阳和方芷晴案的关系她早就查过,当时因为方芷晴案和苏念案的并案侦查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突破,丁海对杀害方芷晴的事实供认不讳,周海鹏也承认了将塑料袋套在方芷晴头上的行为,所以专案组没有对方芷晴案的“暂缓”做更深入的追责。
但现在想来,方芷晴案只是孙正阳经手过的案子之一。
他在新州刑侦支队待了七年,分管命案和重伤害,手里压过的案子不可能只有方芷晴一件。
而林晓梅是丰茂集团的人,丰茂的发迹地在石桥,核心势力范围在义安,但丰茂的触角在新州也有延伸——金海岸会所的很多客户都是新州来的,那些在新州谈不下来的批文、拿不到的地、摆不平的事,到了沈望山的金海岸会所里,吃顿饭喝顿酒,往往就有了转机。
如果孙正阳和丰茂之间有某种联系,那么林晓梅的工作证时隔五年出现在另一具遗骸旁边,就不再是一个巧合。
“陆铮,林晓梅当年在金海岸会所当服务员,她的工作证是放在哪里的?是随身携带还是放在更衣柜里?”
“根据当年的调查,林晓梅失踪之后,金海岸会所的人事部把她的更衣柜清空了,里面的私人物品被装在一个纸箱里交给了辖区派出所。
纸箱里有一件工作服、一双高跟鞋、一个化妆包、半包纸巾、几枚硬币。
工作证不在纸箱里,当时办案民警的判断是她随身佩戴着工作证,所以失踪时工作证也在她身上。
我们在青石铺后山找到林晓梅遗骸的时候,遗骸身上没有工作证,只有脖子上那条金项链。”
“所以工作证在十二年前林晓梅遇害时就应该不见了,但谁都没有在意——因为大家以为它和尸体一起被埋在了地下。
现在这个工作证在五年后的另一具遗骸旁边冒出来了。这中间隔了至少七年。拿了工作证的人一直保存着它,直到五年前把它放进了另一个女人的裹尸布里。”
江若岚的目光透过车窗看向远处灰蒙蒙的天际线,声音沉了下去,“他知道林晓梅已经死了,他不怕被人知道这两件事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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