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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嘭原本牢固的铁门被砸地不停颤动,随着一下接一下地巨响,不住的有拳形铁皮朝外凸了出来,就好像有人在戳橡皮泥似的。
可这不是普通的门,这可是足足有半米厚的金属门啊。
林登再也呆不住了,这个铁门根本就坚持不了多久,他开始疯了般的朝楼下跑去,遇到几只往楼上晃荡的丧尸,就干脆的拿刀砍过去,数量太多来不及砍的,他就顺着楼梯扶手滑跳到了下一层的扶手上。
过程也算是有惊无险,好几次都差点被丧尸缠住,但是在林登的丛林砍刀下,那些丧尸也只能被动的成堆倒下。
林登身上的腐尸液体还在,虽然有一些被汗水给稀释掉了,但仍能混淆部分丧尸的嗅觉,只有几只离得近的,才会向他发动攻击。
事实上,林登的体内已经产生了抗体,他并不怕被丧尸抓到或者挠到,他只是怕被丧尸拖住了脚步,到最后他干脆是一砍刀横扫三四只丧尸的头。
七分钟后,林登顺利的来到了大厦的旋转门出口,他的脸上,手臂上,全都沾满了丧尸乌黑发臭的血液,就连大砍刀上都满是这种恶心的液体,甚至不需要他特意的伪装,就那样轻易的从尸海中再次穿了过去。
等他重新找到了自己的那辆卡车时,放松下来的身体才感觉到了一股撕扯的疼痛。
愕然的回头看去,却对上了一双腐烂的眼睛。
一个青黑色的头颅就像长在了他的肩膀上一样,乌黑的利齿深陷进了衣料中,牢牢的咬住了他肩部的肌肉,这是一种本能,就算没了身体,只剩下了头,这个顽强的丧尸依旧在固执的重复着咬合的动作。
林登的脸顿时铁青一片,他就说刚刚怎么没有一个丧尸袭击他,原来是肩膀上的这颗丧尸头的功劳。
不顾丧尸的牙齿还咬着自己的肩膀,林登一把扯住它的头发,意图把它扯下来,可是他低估了丧尸头皮的腐烂程度,头没扯下来,倒是扯下了一张头皮,牵连的大脑和神经也被拉扯了出来,倒是变相的杀死了这颗丧尸头颅,林登用刀背一把将它戳离了自己的肩膀,丧尸的脑袋摔在地上,顿时成了一团浆糊。
直到爬上了卡车,关紧了车门,林登才放松了身体,靠在车座上大口的喘着粗气。
他的脑子里,还后怕的想象着大厦十二楼门后的那个生物
怎么会,就算到了十年后,几度进化的高级丧尸也没有这么恐怖的力量,从那个巨拳的大小来看,那个生物的体形也很庞大况且现在还是末世初期,难道这个世界,已经不完全是他原先呆的那个世界了
肩膀处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脑袋也变得晕乎乎的,林登甩了甩头,发动了卡车,调转了车头疾驰而去。
这里已经不能呆下去了,伤口发出的强烈血腥味成功的盖过了他身上的腐液味道,引得成群的丧尸朝他的位置晃荡过来。
、第26章 义弟
午时的太阳很明媚,望着被阳光照得通亮的道路,林登突然感到一阵的迷茫,慢慢的,他的右脚踩上了刹车踏板,将车子停下后,林登把昏沉沉的脑袋靠在了方向盘上,可是越靠越想睡,他所幸就直起身体,使劲地敲了敲脑袋,效果依旧不明显,最终还是打开车门下了车,深吸了几口外面的空气才稍微好了点。
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晒了一会儿太阳,就见远远的有丧尸晃荡过来,林登只好站了起来,跳上了驾驶室再次发动了卡车,这次他把油门一下踩到了底,急速的刺激感让他不得不高度集中精神看着前方,更是大大缓解了因为丧尸病毒而带来的晕沉感。
这一路上,一直都没遇到什么事情,林登将车子开进了一个小山村,在华国,村庄里的居民一般都不怎么多,林登开到现在也只见到零星的几只丧尸。
越往前开,路就越发的坑坑洼洼,车子开得一震一震,震得林登的伤处疼得更厉害,再加上身上的气味实在太难闻,这味道熏的林登简直想吐,看来他必须找一个地方去清洗一番。
又开了一段路,林登才把车给停了下来,推开屋舍前的铁门走进了院子里。
院子里种着几棵柚子树,因为没人打理,几个大柚子都掉在了地上,已经烂得不成样子。院中央还有一口井,井旁边刚巧有一个铁桶,林登走过去打了一桶水上来,脱掉了身上的牛仔马甲,举起水桶兜头浇了下来,冰冷的井水冲刷着肩膀上的伤口,带来了巨大的疼痛感,可这疼痛感远比不上右手手腕时不时的阵痛来得强烈。
林登只好又打了一桶上来,干脆把右手手腕浸在冰凉的水里,这才麻木了一些疼痛。
大概的清洗了一下上身和脚,林登穿着湿哒哒的裤子走进了正屋,里面的农具扔的到处都是,左右的房间中分别躺着两具被敲烂了脑袋的尸体,他在几个柜子里翻了一通,总算找到了一件牛仔裤,比了比,除了裤腿有点短,腰那里有点大以外,还是能穿的。
林登把裤子给脱了,直接就套上了那条牛仔裤,又找了一件黑色风衣,套在了上身,然后拿了皂角,粗略的洗了一遍衣服,因为是单手,他没办法挤干水,直接就把湿哒哒的衣服给甩到了晒衣绳上,现在太阳这么大,要不了多久衣服就能干。
别人的衣服穿在身上总是显得奇怪、不舒服,林登躺在院子里的老人椅上眯着眼休息,心里却思忖着过几天去哪家商场捞几件衣服穿。
阳光暖暖的晒得林登很想舒服的睡过去,真想就这样一直睡到老死,不用为食物、枪支、住处而奔波,不用担惊受怕的时时防备来自丧尸的威胁,更加不用耗费心神的去猜测别人的动机
说起来,今天他还错怪了耿默,虽然他的右手被他给扭伤了,到现在都没好,但却是错在他自己身上,是他误解了人家的好意,还恶意的想要打晕他,这孩子正当防卫一下,他也没什么话好说。
其实想来想去,他现在这样都是自找的,他觉得有必要改正一下自己的思维方式了,现在是末世初期,善良的人还是有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穷凶极恶之人,他不应该把所有人都想成贪婪自私的人。
找个机会给耿默道个歉吧最主要的是,他的手腕还要拜托他重新接回来。
不能把关系搞得太僵,对于耿默这种全能型强者,能不得罪就不得罪,当然能交到朋友就更好,先前是他低估他的智商了,这孩子从一开始就是个明眼人,他把自己隔绝在世界之外,却能清清楚楚的洞悉这个世界的一切,这样的人惹不得,也不能惹。
在院子里晒了几个小时的太阳后,衣服也差不多干了,林登把自己的衣服换上后,想了想,还是把那件黑色风衣扔进了仓库。
看了看天,太阳已经西斜了,现在差不多是下午四五点的时候,林登不敢再在这个地方耽搁,爬上了卡车又往w市的方向开了回去,他要去找耿默。
右手对他来说很重要,如果一直处于现在这种状态,那么他以后的日子会过得非常艰难。
几乎是将油门踩到了底,卡车以最快的速度朝w市飞驰而去。
这次照旧是被堵在了那条必经的街道口,林登放弃了卡车,爬到了车顶拿出望远镜往远处看了看,扫视了一圈,才在离这几条街的地方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款式跟耿默之前开的完全相同。
他还没走
林登心里一喜,顾不得朝这边晃荡过来的丧尸,跳下了车顶就朝那条街冲了过去,可是丧尸还是太多了,林登只好跳上身边一辆私家车的车顶,踩着一个个车顶朝那条街赶去。
几只丧尸侥幸抓住了林登的脚踝,刚想把他往下拖,就被他手上的砍刀削去了脑袋。
林登的速度丝毫不减,丧尸们刚赶到这个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