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blood “哥!思思被人抓走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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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blood “哥!思思被人抓走了!”
雖然被陸森趕走了,任思議仍躲在車庫回廊邊等着。
約莫半個小時,盛恒集團的陳遠志便從別墅大門走了出來。
庭院地燈照着他灰白的臉,他微佝偻着背,右手緊緊握着左手的手腕。
那裏好像纏了紗布,隐約還滲着一點暗紅。
但陳遠志的表情并不痛苦,像是卸下了什麽千斤重擔似的,長長地吐出一口氣,站在臺階上,臉上還帶了點笑。
顯然,他用別的方式讓沈慎幫了他。
看到盛恒集團老總這樣的大老板,都要如此卑躬屈膝來求沈慎幫忙,任思議就知道家裏這位“主人”不是一般人。
想到自己失蹤多年杳無音訊的父親。
如果沈慎願意幫幫忙,幫她打聽一下,說不定有希望?
不過,任思議轉念一想,陳遠志送他一座幾公斤的金烏鴉像,他看都不多看一眼。
請他幫忙的代價不知道有多高啊。
她什麽都沒有,人家憑什麽幫她呢。
算了。
走一步看一步吧,先乾好自己的工作。
……
她盡職盡責地給沈慎當保姆。
大部分雜活,譬如準備晚餐、或者擦拭家裏古董打掃衛生這些事,都有管家陸森。
有時候,任思議真覺得管家陸森太六邊形戰士了,偌大的別墅,被他一個人管理得井井有條。
能留在沈慎身邊的,果然沒有一個是簡單角色。
于是,留給任思議唯一的工作,就只剩下一件:陪大少爺玩。
沈獨因為腿傷,被困在家裏休養了快一個月。
他本來就是愛玩愛鬧的性子,整天對着天花板和電視屏幕,悶得都快長白毛了。
這天後半夜,他接到一通狐朋狗友的電話,那頭鬧哄哄的音樂聲順着聽筒傳過來,勾得他心癢難耐。
不過,他一個人可走不了,得讓人幫忙。
除了任思議,沒人能幫他。
他哥禁了他的足,不讓他出去亂晃,管家陸森絕對不會放他走,不過好在,陸森并不是全天二十四小時無休的超人,後半夜等他哥去工作之後,陸森會有一段休息睡覺的時間,趁着這個時候,讓任思議推他出去。
計劃很完美,只要任思議願意配合。
任思議還不知道他哥禁他足,白天睡夠了覺,晚上倒是不困,能陪他玩到日出。
所以晚上沈獨一直豎着耳朵聽聽樓上的動靜,直到樓上安靜下來,确定陸森睡下了,他一邊若無其事地操控手柄,一邊用那種超絕不經意的語氣開口:“诶,思思,我幾個朋友約我出去玩兒,走啊,陪我去。”
任思議放下手柄,打了個呵欠:“去哪裏啊?”
“酒吧。”
“你現在…能去嗎?”她看了眼他腿上固定着的支架。
“不是有你嗎。”
“我是說,你哥讓你去嗎?”
沈獨嗤了一聲,不以為意:“有什麽不讓的?我是腿傷了又不是成廢人了,總不能一輩子待在家裏發黴吧。”
任思議想想也是,他都成年了,他哥也沒說過不許他出去的話。
“好吧。”任思議繞到他身後,握住輪椅的推手,推着他輕手輕腳地出了別墅大門。
夏日的夜風很悶熱。
出了大門,沈獨對她說:“幫我叫個網約車,目的地設在blood酒吧。”
“二少爺出門沒司機嗎?”
司機當然有,可他哪兒敢叫啊,前腳叫了司機,跟着他哥就知道了。
他用吊兒郎當的腔調說:“這麽晚了把人叫起來乾嘛?我又不是我哥那種資本家,我對傭人都很好的,他們也是人嘛,要睡覺的。”
任思議:……
那我不是人嘛。
算了。
看在日薪兩千五的份上。
她面無表情地叫了車,很快,一輛白色網約車駛過來。
她費了些力氣把沈獨連人帶輪椅弄上車,關上車門,車子朝着夜色深處駛去。
Blood酒吧開在郊外,并不在市區熱鬧的娛樂街。
這裏好像是舊廠房改造的藝術區,從外面看,很低調,不像一家酒吧。
沒有燈牌,沒有店招牌,任思議推着沈獨走進去,穿過一條幽深的走廊,進了大廳。
冷氣撲面而來,任思議打了個寒戰,雞皮疙瘩都冒出來了。
媽呀,好冷!
就把內部是黑白裝修,穹頂很高,懸挂着幾盞造型淩厲的金屬燈具。
舞池裏大家張牙舞爪忘情地跳舞,不知道是不是燈光的原因,每個人臉色都極致蒼白。
任思議只覺得冷,冷得像是走進了一個冰窖。
這空調電費跟不要錢似的。
包廂在走廊盡頭,門推開,寬大的環形沙發上坐着七八個年輕男生。
看起來年紀都不大,二十出頭的樣子,又帥的也有普的,大部分男生身邊都有女孩陪坐着。
門一開,所有人的目光一起投來。
“沈哥!你可算來了!”
“就等你了沈哥,快快快,坐這兒坐這兒。”
立刻有人起身讓出最中間的位置,旁邊的男生殷勤地遞上酒杯:“沈哥,好久沒見了,罰一杯啊。”
“行啊。”沈獨端起酒杯直接就喝了。
任思議注意到,沈獨身邊那種前呼後擁的架勢,不像是在對待一個朋友,反而像在對待貴客似的。
任思議在沈獨旁邊坐了下來。
剛一落座,坐在她另一側的一個瘦高個男生就歪過頭來,直勾勾盯着她。
盯得她很不舒服。
還有更過分的,那人居然靠了過來,鼻翼輕輕翕動,在她頸上嗅了一下。
靠!
這麽沒邊界感嗎!
任思議身體條件反射地往沈獨那邊一歪,拉開了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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