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9章 第一壁攻坚 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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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到公司架构时,周敬言还主动提出了一个建议。
“徐院士,我觉得最好注册两家公司。”
“一家是专利持有公司,由您百分之百持股,专门持有专利权;另一家是运营公司,您也保留控制权,由我负责日常经营。持有公司把专利的独家运营权授权给运营公司,让它去谈合作、签合同、收取授权费,但专利本身始终留在持有公司名下。”
“运营公司可以负责经营,却没有权利擅自出售或转让专利。”
徐辰听完,微微点头。
这是把专利所有权和商业运营权拆开:运营公司可以围绕专利开展业务,却不能动核心资产。即使未来公司经营出现问题,专利也不会跟着一起陷进去。
“这个结构不错。”徐辰道,“不过公司架构和股权安排,我会再找专业人士交叉核对一下。”
他看向周敬言,语气坦诚:“不是不信任你。防人之心不可无,这种事一开始设计清楚,对我们以后长期合作都有好处。”
周敬言笑了笑,显然并不介意。
……
周敬言走马上任后,效率高得惊人。
不到一周时间,他就完成了两家公司的工商注册:
“辰星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持有主体,徐辰100%控股,专门用来持有所有核心专利资产;
“辰星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商业运营主体,徐辰控股,周敬言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对外授权、合同谈判、收款结算等所有商业事务。
两家公司的架构设计得极其精妙:持有公司把专利独家授权给运营公司,运营公司对外开展业务,但无权擅自出售或转让专利。即使未来万一运营公司出现债务纠纷,核心资产也不会被牵连。
这种双层架构的设计,在知识产权领域其实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玩法。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的高通公司就是靠着类似的专利持有与授权分离模式,把自己变成了通信行业的“专利地主“。它把核心的CDMA专利锁在母公司手里,通过子公司向全球手机厂商收取授权费,哪怕子公司被告到破产,母公司的专利依然岿然不动。
当然,高通那套玩法在后来也引发了无数反垄断诉讼,被各国监管机构骂得狗血淋头。不过从纯商业结构的角度看,它确实是教科书级别的防御性设计。
注册完成后,周敬言马不停蹄地南下,带着律师团队对国内几家头部制造企业展开了严密的尽职调查。
……
把这摊子让人头大的商业琐事彻底甩出去后,万柳书院终于恢复了往日的清静。
徐辰端着一杯刚泡好的热茶,刚在沙发上坐下,脑海中便响起了一道久违的系统提示音。
【叮!宿主在《Physical Review Letters》发表材料学交叉领域突破性论文,并成功构建全球专利护城河,引发学术界与产业界双重震动!】
【正在结算学术声望与实践反馈……】
【恭喜宿主获得材料学经验值:180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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