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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美”同样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的燕老爷和江雨筠,听到楚云龙的声音,好奇也也望了过去,立时被吸引住了,燕老爷嘀咕道:“现在老头我知道,比起这里,以前住的地方就是垃圾堆啊不走了,这辈我就赖在这了,打死我我也不走了”
看到一片黑色的土地,看到远近延绵的、被白雪覆盖的银色高山,看到远处的一线黄沙海滩,看到远处的一线无尽碧绿的、阳光下反射着光芒的鸭绿江的时候,他们也像第一次到这里来的楚书晗一般,顿时觉着眼睛都不够用了,身上的辛苦和酸乏顿时不翼而飞,江雨筠如此念叨的说道:“这这就是世外桃源么”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如果不是走的是山路不是水路,不是没有看到桃花,不是这里还有雪的存在,我真以为陶渊明写的就是这里”江雨筠感慨道。
“你们看,那是什么”来过一次,在这里生活了近两个月的楚书晗自然不会像他们那样,感慨那么多,不过,父母能喜欢这里,她还是很高兴的,毕竟,这是她男人的家不是心情欢的她同样四下看着,突然,指着一个方向,小手拉住轩辕十四,捂着小嘴,眼睛里闪着光芒,叫道。
“是野鸡”轩辕十四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前面不远的一出枯草丛里,一道彩色的影闪过,在这里长大的他,根本不用去想,就猜到了那是什么,当下笑道:“爸,妈,燕老头儿,这回你们有口福了,纯正的野生野鸡”
“野鸡”一听到吃的,燕老爷也顾不得观风望景了,哈喇差点流了下来,两眼放光,嘴里问道:“哪呢在哪呢”
“野鸡啊吃野鸡是犯法的吧”楚云龙犹豫了下,不过,在看到燕老爷那要杀人一般的目光后,脖不禁一缩,嘟囔道:“也许是家养的也不一定”
“算你小识相”燕老爷哼了一声,然后转过头,满脸堆着笑,冲着轩辕十四说道:“那个,轩辕小,一定要把这它给老头儿我逮住啊,多少年了,没吃过野呃,逮住了,老头儿我请你吃大餐”
“得了吧你”轩辕十四毫不客气的扫了燕老爷两眼,鄙夷的道:“你请我还是算了吧,谗了就直说,整那些弯弯绕有意思吗请我,你现在有啥吃饭还得靠我供着呢,你请我笑话”
“臭小,你”燕老爷刚想说什么,再看轩辕十四早蹿了出去,根本就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张了张嘴,只得悻悻的把话收了回来,嘴里翻来覆去的嘟囔着道:“一定要抓住啊,野鸡大餐”
“老首长,你”楚云龙彻底无语了,这还是以前那个叱咤风云的燕司令了吗怎么活脱脱一个饿死鬼转世。
“怎么,不行啊洪七公堂堂的丐帮帮主也好这口”燕老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一句话,楚云龙不吱声了。
轩辕十四悄悄的向草丛慢慢的靠了过去,他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因为他们怕有任何风吹草动就会吓走眼前将要到手的猎物。
再绕过一个低矮的荆棘丛,一只身上有着五颜六色羽毛的鸟类就呈现在了俩人眼前,这只鸟很大,尾巴的羽毛长长的,虽然不似孔雀的那么好看,但其绚丽的颜色也相差不多。
这只鸟的外形有些像家养的公鸡,对了,这就是村里常说的野鸡。野鸡又名雉鸡、山鸡,集肉用、观赏和药用于一身的名贵野味珍禽,野鸡肉质十分的细嫩鲜美,野味浓,其蛋白质含量十分丰富,比家鸡、猪、牛、羊的肉的含量还高得多,而且基本不含胆固醇,是高蛋白质、低脂肪的野味食品。野鸡因此成为历代的皇家贡品,清代乾隆皇帝食后赞叹不已,写下“名震塞北三千里,味压江南十二楼”的名句。
野鸡集群性强,繁殖季节以雄雉鸡为核心,组成相对稳定的繁殖群,独处一地活动,其他雄雉群不能侵入,否则开展强烈争斗。自然状态下,由雌雉鸡孵蛋,雏雉鸡出生后,由雌雉鸡带领初生的雏雉鸡活动。待雏雉鸡长大后,又重组成群体,到处觅食,形成觅食群。
只是,所着人们的捕杀,野鸡的数量也是大减,前些年,几乎都见不到野鸡的影。直到政府大力的限制了民间的枪支,猎枪消失后,野鸡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但是也不多,时常能见到的,也就是一公一母两只的样。
那只雄野鸡似乎也没有发现他们,正在那不停的叫着,时下的野鸡,一般都是出双入对的存在,鲜少能见到一只的时候,听这叫声,似乎是在呼唤着另一半。
“咯咯,咯咯”近了听这叫声,轩辕十四知道,这确实是雄野鸡到了发情期正在召唤雌野鸡回来呢野鸡的繁殖期一般在37月之间,如今已经是二月末的天气,算算也正是时候。不过这只雄野鸡运气似乎不太好,被他们给撞上了。
轩辕十四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知道是野鸡发情,他倒不急了起来,如果真有另外的一只,何不来个一箭双雕
雄野鸡一展翅膀,飞了起来,站在一个低矮的树枝上把头高高的昂起,显得那么的高傲,尾巴上艳丽的羽毛也不停的扑动着,这样便会引来附近的雌野鸡的注意。
第142章 到家 抓野鸡下
雄野鸡一展翅膀,飞了起来,站在一个低矮的树枝上把头高高的昂起,显得那么的高傲,尾巴上艳丽的羽毛也不停的扑动着,这样便会引来附近的雌野鸡的注意。
轻轻地在旁边的荆棘丛上折下一个树丫状的东西,为了防止会弄出声音,轩辕十四甚至动用了女娲神力从戒指里取出一段橡皮筋,将两个丫支用橡皮筋连接起来,橡皮筋中间是一个用一块撕下来的布做成长方形的东西,薄薄的。不多时间,一个简易的弹弓就做成了。那个布做的东西就是用来包着石射出去的。橡皮筋的作用就相当于弓箭的弦,而那块布就类似于枪支的弹堂。
弹弓,在农村很是常见,小孩们没少了用这东西打麻雀,轩辕十四小的时候,也是个中好手,多少年过去了,做弹弓的本事还没有被彻底遗忘。
别看这种弹弓看似简单,可威力确是不小,特别是那些高手,打得准的,用起来可谓是十分的方便,不用带弹药,随手在地上捡些小石头起来就可以用,在近距离威力十分巨大,如果打人的话肯定会破皮,就算不破皮都会是一个内出血,少不了红肿淤青一两个星期。听过大明英烈的都应该知道朱元璋有个结义的兄弟邓俞邓万川,暗器就是弹弓
这种弹弓的射程大约是三四十米,远了就打不准,也没有威力了,二十米之内绝对是它的黄金射程。轩辕十四做的这个,要粗糙了许多,不过,十五六米内,以他的手法,指哪打哪,不会错上半厘米的
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