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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三哥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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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突突……”

拖拉机冒着灰烟,渐渐地与星火公社渐行渐远。

李云兰擦掉了眼眶里的热泪,看着逐渐与星火公社拉开的距离,心情也格外的复杂。

当年,她是上赶着要嫁给王远超的,为此还不惜奉子成婚,才逼的娘同意她嫁到星火公社来。

当时,她想的是嫁给王远超后,能吃上商品粮,因为王远超是过用单位的职工,不是农业户口,所以每个月都有商品粮的配额。

再一个,就是王远超的工作旱涝保收,这在当时可比在地里刨食的农民强多了。

当时,她想逃离农村,王远超已经是她最好的选择。

只是,想法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嫁到王家,能吃上商品粮不错,可嫁到王家后,她家务没少干,洗衣做饭、端茶倒水,伺候婆婆,空闲时间还得打零工,挣钱维持生计。

王远超虽然是国营单位的职工,有一份旱涝保收的工资,可这份工资一到手,大部分就交到了冯翠兰的手里,小部分他自己留着买烟。

平时她有个头疼脑热、感冒发烧,自己兜里没钱的时候,想要问王远超或者冯翠兰那点钱,去公社卫生院开点药,还得低声下气,完了等她好不容易打零工挣了点钱,还得把钱给还回去。

从那时候起,李云兰就动过离婚的念头了。

但想着是自己上赶着要远嫁,为了嫁给王远超,她还上赶着先怀了王远超的孩子来逼家里同意,到最后还是生生忍下了离婚的念头。

后来,生下芊芊后,生米都已经煮成熟饭,再想着离婚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于是,洗衣做饭、端茶倒水、打零工挣钱、带孩子就在稍后的时间里成了她生活的全部。

可自己的退让、隐忍,却没能换来王远超和冯翠兰的认可,反而因为她生的是个女儿,就经常遭受到王远超的白眼,以及冯翠兰指桑骂槐的谩骂。

直到上次从娘家回来后,冯翠兰想把她的东西据为己有……

“娘,我是不是很傻?”

拖拉机的车斗里,看着道路两旁光秃秃的树木不断倒退的掠影,李云兰看向黄志芳,忽然开口问。

“哪有这么说自己的,谁都没长前后眼,也不能未卜先知,没嫁给王远超之前,你知道他是啥样,能知道他娘是啥样?”

黄志芳开导说道。

这年代处对象,只要看对眼了,一般很快就会结婚。

要是两家距离近,还可以通过别人,来了解一下对象一家是什么样的人。

可瓜皮沟村和星火公社距离上百里,当初媒人说要给李云兰介绍对象的时候,就说对方是个帅小伙,大高个儿,还是国营单位副食品店的售货员。

稳定的工作,旱涝保收的收入,还有每个月定额的商品粮……

这么好的条件,是个姑娘都的迷糊,何况是出身农家的李云兰。

那时候,家里也穷啊,不说经常吃不饱饭,但肯定没有嫁给一个在国营单位上班的男人强。

后来,王远超还到向阳公社,和李云兰见过几次面,又到清河县城逛过街。

国营单位,大高个的帅小伙,这无疑是很多出身农门,想要飞上枝头的姑娘巴不得嫁的对象。

那会儿,李云兰眼皮子浅,也没想这么多,为了嫁给王远超这么好条件的,就先怀了孩子,逼家里同意她远嫁。

当时,黄志芳是不同意的,李云石也不同意。

就连李云山,那会儿虽然游手好闲,但也是不同意。

黄志芳是担忧李云兰远嫁会在婆家受欺负,娘家人帮不上忙,李云石和李云山的想法,也是和黄志芳大差不差。

不过,李云兰硬是要嫁,还怀了王远超的孩子,家里想不同意都不行了。

而为了李云兰远嫁有面子,也有底气,家里当时还借了一笔钱,给她打造了一套三十六条腿,作为陪嫁。

一般情况下,这三十六条腿,应该是男方准备的才对。

但就像黄志芳说的,谁都没长前后眼,谁也不能未卜先知。

他们哪能知道,李云兰远嫁几年后,竟然落得个被王远超和冯翠兰家暴的下场。

要是早知道这样,当初就该绑着李云兰,把她拉去卫生院把孩子给打了,也不会让她嫁给王远超这么个玩意儿。

可是,这都是事后诸葛亮,但人却要往前看。

尽管李云兰离婚了,可黄志芳也没有说苛责她的话。

说到底,李云兰毕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是她的亲骨肉,离婚是一件挺可怜的事,她不会再去苛责。

相反,李云兰离婚后,能回到她身边,黄志芳还打心里高兴。

离婚怎么了?

离婚又不犯法,也不代表她的女儿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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