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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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
《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
《志》共有十五志(天文、五行、律历、地理、河渠、礼、乐、仪卫、舆服、选举、职官、食货、兵、刑、艺文),约占全书三分之一,仅次于《列传》,份量在二十四史中也是很大的,《职官志》详细地记述了宋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食货志》《兵志》亦编得好,叙述之详,为二十四史中所仅见;《选举志》、《职官志》系统地记载了宋朝官僚的诠选考课制度和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兵志》分述了宋朝武装种类和招募、拣选、廪给、训练、屯戍、器甲等制度。
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宋史》列传有传主二千余人;志占了全书的三分之一,仅《食货志》就有十四卷;《礼志》二十八卷,为“二十四史”中其他各史《礼志》的总和。
《宋史》设有“世家”,记载了五代和宋初的降王李煜、孟昶和钱俶等人。
成书过程
《宋史》是一部由元朝官修的纪传体宋朝史,采用集体编撰的方式完成。
早在元世祖忽必烈灭宋之后,便下诏要修撰辽、金、宋三史。
此后自元仁宗延佑年间至文宗天历年间(1314-1329),朝廷又曾多次下诏重申修史之事。
在此期间,一些官员也为修史做了初步的准备工作,例如仁宗延佑年间,袁桷曾上奏请求搜集购买散佚的三史相关典籍。到了英宗至治年间,虞集也曾奉命主持修撰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