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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道:“你且看着,将来,我会给你比将军能给的更好。”
常青竟忘了给我留一口酒,我大为生气。
不过,他那番话却令我心暖得很,便没纠正他我跟着将军并非是为了好处。
常青从澍城买了把匕首,和我常放在靴筒中的那把一模一样。他好像很是喜欢那柄新匕首,时常拿出来把玩,还让我把自己的和他的放在一起对比。
我以为他是中意这把匕首,就要送给他,谁知常青反而生了气。
日子一天天地往下过,我们经历过大大小小的战役,数次九死一生,但我们都活了下来,还得到了官职。
我收了一个叫傅贤的小鬼。他比我进营时年纪还小,只有十二岁,干瘦干瘦的,总被别的士兵抢食物,经常吃不饱。
我想到了当年的我自己,出于一点共鸣和同情,我将他收入麾下。
这件事我后来从没后悔过,因为这孩子眼底有股不服输的韧劲,像一只蓄势待发的幼虎,相当拼命。我教他射箭、骑马、使刀,他并非天才,但着实勤奋,动作、姿势练得与我相差无几。
后来,我们迎来回家前的最后一战。
将军下发了命令,常青负责弓箭手,而我是先头冲锋,跟往常一样。这将是迎敌最多的凶险一战,常青十分担心我作为先头冲锋的安危,便要和我调换岗位。
弓箭的位置相对安全,我自不愿意让他替我涉险,百般推脱。常青居然口才了得,我和他争辩了两个时辰,最后仍是他胜了。我得了弓箭的令牌,站在离战圈最远的位置。
世事难料。发觉这是突厥人的新圈套时,我真是无比庆幸我与常青调换过令牌,现在他比我安全多了。
箭篓里还剩下最后一支箭时,我决定拼一把。
突厥小王子,阿史那柯罗的名字我早有耳闻,我决定亲自结果他。我爬上一处高起的山坡,给箭上弦,眯起眼睛,将箭头指向阿史那柯罗的胸口。
很可惜,我被兵器的银光晃眼,射偏了,只射穿阿史那柯罗的肩膀。
阿史那柯罗成天围在关押我的牢笼外面转,说了大堆大堆的废话,当然,我一个词都听不懂。
旁边那个趾高气扬的翻译多少翻译了一点,大致内容是“王子从来没被任何人伤过,你还是第一个,一定要让王子多开心开心”。
阿史那柯罗是个很奇怪的人,他以折腾人为乐。他连饿我好几天,然后在我面前摆上一顿大餐,又告诉我他在饭菜里下了毒。
他可能是想看我在吃与不吃中痛苦挣扎的表情,可是很遗憾,我是从小饿大的,饿这么一两天未免太家常。于是我想也不想就把桌子掀了,拿饭菜糊他一脸,直到被反应过来的护卫按住。
我原本打算强行给阿史那柯罗喂下去,毒死他的。计划没能成功,我心中多少略有几分遗憾。
回到真正的大本营后,阿史那柯罗绞尽脑汁地想了个更恶心人的招数。他让我在野兽和队友中选择一个射,若是射野兽,就从我身上剜下肉。
这实在没什么好考虑的,我射死了两只珍兽,哪怕被选中的不是对我而言很重要的李司马和常青,这个选择也不会变。
不过,阿史那柯罗最终也只从我手臂上剜下一块肉而已,我和常青用两把匕首配合着完成了自救。然后营救的大部队冲进来,救了我们,所有人。
杀死阿史那柯罗的人是常青,他跟疯了一般往前冲,浑身浴血,整个人被煞气包裹,简直不像是个人间的人,而是个厉鬼。
我从没见过他那样,比他过去用冷淡的目光扫视别人还要可怕百倍。
常青杀了突厥小王子,这绝对是一件大功劳,他梦寐以求的、足够让他在其他士兵面前抬起头并且加官进爵的大功劳。
但是常青一点高兴的意思都没表露出来,他走过来搂住我,将我的脑袋按在他的胸口,就维持这个姿势过了很久很久。
他身上的血全沾到了我身上,不过我本来也不干净,没资格嫌弃他。如果不是我手臂被剜肉抬不起来的话,其实我是想回抱他的。
在边关,常青就是我的家人,是我的兄弟。
这之后,常青变得不肯离我太远,变得欲言又止,我觉得他的想法比过去多了什么,但他不愿意说,只肯自己憋着。
偶尔,他会凝视着我发呆。
我们回到京城的军营,并且渐渐养好了伤。我决定回家一趟,常青说要同去,我怕女子身份暴露,没答应他。
或许我有一天会告诉常青我是个女人,可现在我还没做好准备。
爹娘比过去老了许多,黑子起了大名叫梨花,出落得亭亭玉立。她是方圆十里最漂亮的姑娘,还有贤德勤劳的好名声,让媒婆为她踩破了家里的门槛。
可梨花拒绝了所有的提亲。因为上门的人仍络绎不绝,再者梨花可以算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了,所以爹娘由着她,没有加以催促。
我倒是颇为意外,问她为何迟迟不肯出嫁。
梨花腼腆得红着脸对我笑,告诉我她是想等我回来。
梨花笑起来,脸上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甚是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3」前世今生还是有很多不一样的来着
比如梨花妹妹她很重要我会随便说真的很重要
非常感谢烟消云散妹子又给我扔了一颗地雷,么么哒,揉揉你。╰°°
以及今天有个特别重磅的地雷消息:3」
非常感谢查无此人030妹子给我连扔了十颗地雷十颗十颗
除了跪谢我还能做什么呢跪
我在后台默默数了好几遍才相信自己的眼睛tt
q亲爱的你已成为我专栏霸王票榜第一名,且遥遥领先于第二名的姑娘。
么么哒3
、第五十章
我在家里住下,梨花开心得要命,嘴上没说,但整天忙里忙外的,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