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县衙印象(2/2)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过了“六部房”,进门之处是大堂,是县令日常升堂处理事务的地方。
进入大堂,可看到堂内正中悬挂匾额“明镜高悬”。
匾额下有公案、座椅,公案上摆放有令签、朱笔和惊堂木。令签有两种颜色,一种是黑色,一种是红色,黑色用于较轻的刑罚,如打板子,而红色一般不动用,只有在判处死刑的时候才使用,公案两侧列有县令仪仗,又叫“执事”,即桐棍,皮塑,肃静牌和刑具,如水火棍、执杖、老虎凳、拶子等。
大堂内东西两侧分别是钱粮库和武备库,户房将收集的田赋丁银除上交外,地方还要留存一部分,供地方日常开支及灾荒年间赈灾济荒,这些开支银两及账册均存放在钱粮库,由县丞负责,其职能相当于今天的财务会计室。
西侧的武备库,是存放所有的刑具,以及县衙所有兵器、刑具清单地地方,平常由刑房和兵房典吏负责管理。
无论钱粮还是武备,平时虽由县丞、典吏管理,但其调度使用却都由知县一人说了算,县丞、典吏并没有实权。
过了大堂,就到了县衙的第四进院落,叫二堂,到二堂之前,首先看到“宅门”,宅门是通往内宅的咽喉之地,旁边设有“门子房”,相当于现在的保卫科,有人想见县令大人首先得通过门子。
穿过宅门,还有一道屏门,由四扇转门组成。跟仪门一样,只有在有重大活动时才开,平时用于挡隔人们视线,屏风上方悬有匾额“思补堂”,原称“退思堂”,均为退思补过之意。在这里知县主要是用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
二堂东西两侧分别是“简房”和“招房”,“简房”掌握知县的信件、名片、贴子,属礼房的下设机构,而“招房”属刑房的下设机构,主要事务是勘验、票务、档案等。
过了二堂,就到了知县日常生活起居的地方--内宅。东厢房为客房,招待上级或同窗好友住宿的,西厢房是侍女仆从居住之所,各有房间六间。内宅也叫“勤慎堂”,进入里边,可看到中间是客厅,有一些秘密案件、不公开的案件都在此处审理,一般又叫“三堂”,东梢间是卧室,西梢间是书房。
往内就是六进院落,内有餐厅和厨房,除此之外便是杂役人员居住的地方。
(此处县衙采用平遥县衙建制为模型,有所增减,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