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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孙骑过了我的脖子以后,我觉得丢尽了面子,更不肯上楼去了。这更合了她的意思,每顿饭都是她给我打来,可以向食堂里的人表示,我们的关系又进了一步。这就使她需要一架小计算器,以便每天晚上和我清帐:早餐的油饼是多少钱,中午的肉片又是多少钱。这些都要从我的饭票帐上支出。后来我从会计科送来修理的仪器里找到了一台,是精工牌的,上面带有一架打纸条的打印机,不但能算帐,还可以打印收据,花了五分钟修好了给她用。在找到那台计算器之前,一切都要从她的小脑袋瓜子里算出来。这时她躺在我房里的空床上,搜索枯肠,挖空心思,再加上搔首弄姿,看上去真叫人于心不忍。我自己也是医学院毕业的,所以真不能相信医学院能把人教得不识数。我们俩不但都是医学院毕业,而且是同一所医学院毕业,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学医疗仪器,她学临床医学,但是这一点区别就使她时时问我十二减九等于几。但是她算帐的模样还是满好看的,从她拖在地下的两条腿来看,你该相信她是仰卧在床上,但是从她的上半身来看,你又该相信她是俯卧在床上。假如是我在做这个姿势,下半生就要卧床不起了。那时候正是下午五点钟左右,一抹残阳从窗口照进来,正照在那块空床板上。她穿着一件牛仔上衣,脖子后面镶了一块三角形的皮革,一头柔软的短发都被她搔乱了。算到心力交瘁时,她就专心地去闻那只圆珠笔。这些表现一点也不象个人,倒象一只猫咪。这叫我觉得让她来给我治阳痿,实在不好意思。假如是个胖大女人,再长一点胡子,那就好意思了。
这个小家伙每天还要给我讲一课,对着“帝王将相”的图谱,给我上女性的生理解剖学。有件事已经讲了不下十次了,就是一到了我能在帝王将相里站住了脚,我们俩必须立即离婚。就其本心来说,她一点也不想嫁给我,到时候一定要离婚,绝对不准赖的。我当然同意了,但是有另一个问题要提出来的,就是假如治疗没有效果,我老也进不到帝王将相里面去,那该如何是好。她说那是绝对不会有的事。人家asters和johnson作了那么多例实验,应该是很有把握。实在治不了,也只好离婚算了。反正双方都没有损失。为了避免将来离婚时闹纠纷,现在就该把帐算清。凡是共同开支,一律用二去除,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然后再四舍五入。
就我的本心来说,也一点不想娶她当老婆。我一点也不想娶任何人当老婆,但是很想把阳痿病看好,省得大家拿我当个怪物。所以我们俩在这方面一拍即合。为此就需要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取得性交的许可。我们俩正为此作出努力。下个礼拜天,我们又出去转了一天,晚上她又是骑着我的脖子回来的,这一回引来了更多的人来看。
这一回我觉得她的裤子凉飕飕的,气息芬芳,不是洗衣粉的气味,也不是香水的气味,很可能来自帝王将相。那个东西,我虽然结过婚,却没有见过,现在每天看图谱,渐渐感到十分亲切。经过了一段时间训练,她认为可以了,我们就打报告请求结婚。谁知道居然出了意外,人家不批准。
后来我觉得这整个事情象一个谜。不知道为什么,小孙想和我结婚,也不知为什么,我会同意和她结婚。从表面上看,她是想给我治阳痿,做一项医学试验,其实这样的理由根本就不可信。从表面上看,我是想让她给我治好这种病,以便从此作个正常的男人,但是这个理由也一点不可信。其实我并不渴望从此做个正常的男人,小孙也不渴望做成这个医学试验。这件事从始至终都可疑得很。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我觉得她是自己人,她也觉得我是自己人。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我们俩有缘份。
第二章
一
二十年前,有一冬天的早上,我骑车去找一个人。当时北京的上空飘着一层混了煤烟的脏雾,好象一口粘痰;我的自行车喀喀做响,好象一只铁皮玩具鸭子;我穿了一件油腻腻的棉袄,头上戴了一顶旧毡帽。当时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北京城的中心是紫禁城,绕着紫禁城有一些街道名和紫禁城有些关系,比方说,太仆寺街,光禄寺街,内务府街等等。有条胡同叫饽饽房,大概那里过去是专给皇宫大内蒸饽饽的;有条胡同叫奶子府,过去大概住了一些为大内服务的奶妈。那些胡同里的房子都不怎么样。七三年到七四年,我经常到那一带去,对那一带的情形知之甚详。当时那一带的胡同里都铺了柏油,但是胡同还是那么窄。有些破房子拆掉了,但是没有好好翻盖。新盖的房子都是用烧得很次的红砖砌的,背面甚至是空心的煤渣砖。没有翻盖的房子都是又矮又破的四合院,和过去完全一样。和过去不一样的还有每条胡同里都多了一间灰渣砖砌的小房子,那就是公共厕所。过去这种房子也有,但是不那么多,这是因为院里的茅房都被填死了,大家都得上公共厕所。自从有了这种小房子,每一条街都臭得厉害。冬天里我骑一辆自行车,从那些胡同里经过,路两边都结了薄冰。我看到那些房子上都喷上了青灰,好象死了爹又死了娘的模样。过去北京城里,只有煤铺墙上才喷青灰。但是尼克松来北京时,到处都喷了青灰,象煤铺一样。大概觉得这样比较美。我小的时候就没看出煤铺怎么美。我是清晨路过那些胡同的。北京城里当时有一层薄雾,所以没有风。天气很冷,但是并没有冷到冻鼻子的程度。那时候除了上早班的人,都还没起来。在胡同口碰见一位少妇,正在倒尿盆。她的头发还能看出一点理发馆的模样,身上裹了一件缎子的或者是线绨的,这两种东西我分不清楚的丝绵小棉袄,下面穿一件粉红的棉毛裤,脚下踩着两个毛窝就是那种毡面松紧口的棉鞋,睡眼惺松,手提一个搪瓷痰桶迎面走来。棉袄和痰桶都是崭新的,这些迹象表明,她结婚还不到一个礼拜。当时我正盯着她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