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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电视机」(第三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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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进行一场追猎。

明珀甚至连自己口袋里的工具都没有拿出来,就直接走向了大门。

他掏出了一枚时之赤铜,塞入门上第三个洞口。

当哪一声,硬幣落地的声音响起,黑红色蔷薇纹路从门上开始蔓延。

对抗游戏,已確认。

明珀伸手用力拉开大门,便准备走进游戏场地。

可就在这时。

明珀的背后却突然传来了有些熟悉的声音:“我认为,8號不可能是狼。”

一虽然有些沉闷,但明珀依然能分辨出,那正是林雅的声音!

明珀脚步一顿,骤然回过头来。

却发现自己那个不管怎么拍打、操作都没有反应的电视,突然出现了画面:

那是一位戴著黑色口罩,穿著奶茶色清楚系鱼尾裙的美丽少女。即使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但还是精致地化了妆。

然而仅仅看她的眼睛,明珀就能確信,这就是林雅!

她不再穿著那套睡衣————似乎是从自己的锚点里找到了其他的衣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的思路是对的。

人类获取外界信息的主要途径就是视觉,占比约80%。可以说,人类就是货真价实的视觉动物所谓的“以貌取人”,就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本能。反倒是克制这种本能,才需要额外花费精力。

在一场欺世游戏中,同样陌生的欺世者里,长得好看、气质出眾、乾净整洁无异味的那些,天然就更能得到他人的信任与亲近。而如果是必须选择一个牺牲掉、或是以偏见排除掉某人的场合,如果没有其他的信息,很有可能第一个死的就是“最討人厌的”那个。

並非所有人都有足够的逻辑思考能力一智之领域的欺世者,按比例来说也远不到五分之一。

而以林雅的容貌、气质和聊天技术,她在这方面肯定是有先天优势的。

————然而遗憾的是,即使如此她也没能成功进阶。根据墨的说法,林雅已经进入了好几次游戏————每次都能活著出来,但每一次都没能拿到奖励,如今几乎已经是“最后一舞”了。

这说明只是有优势,还不足以转化成胜势。

而很快,他就从“电视转播”中看到了林雅的下场:

她所参加的这场“类狼人杀风格的欺世游戏”里,她作为闭眼的村民身份、却保了个真狼。最终狼倒是没有刀掉她,只是屠神获胜————因此她才得以倖存。

紧接著,电视画面突然一转。

明珀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不要鬆手!不要鬆手!”

那是在高楼之上。

两道高楼之间,有著透明的廊桥。其中一些方块是空的————显然,如果踩到了错误的路就会直接摔落下去。

明珀看过类似的游戏。

有一说一,他还挺想玩这个的。

而一个瘦瘦高高,身上穿著绿色卫衣的年轻男人,正痛哭流涕的抓著中年男子的手。

年轻人看起来大概也就二干出头,卫衣背后是个手游角色。看起来就算不是大学生应该也是刚毕业不久。

而那个中年男子看起来像是个中年社畜一谢顶,啤酒肚,戴著黑框眼镜,还穿著棕色的西装。

其他人有穿著白衬衫与短裙的,有戴著大金炼子与墨镜的————穿衣风格似乎有些老土。

从人们风格迥异的日常打扮上来看,这似乎是一场选拔赛。”

一求求你,救救我!”

那个年轻人的半截身体都已经掉了下去。

但硬是被那个谢顶啤酒肚的中年男人抓住,缓缓拖了回来。

中年男人高喝著:“加油,用力,不要鬆手你也用力,膝盖用力!”

最终,他硬是把那个掉下去一半的人给重新拖了回来。

那个瘦瘦高高的男人跪在地上哭泣著:“谢谢你大哥,谢谢你!”

“没事,没事————”

而中年人也显然累得够呛,拍著年轻人的背,大口大口喘著气。

而之后,他们共同扶持著,一同走到了终点。

隨后,电视的画面戛然而止。

伴隨著嗤嗤拉拉的白噪音,电视重新变回无信號的雪花屏。

“————原来这电视是这么用的。”

明珀睁大眼睛,意识到了什么。

如果是別人,可能还无法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但他是知道————他的下一场游戏里,一定有“林雅”参与。

那么这电视暗示的情报,就非常清晰了一—这很有可能,就是“如今已经进入待机状態的玩家”的上一局录像!

可惜,不知道第二段录像里,主角是那个中年人还是那个年轻人————亦或者两个人都有。

下一场游戏,是三人局或者四人局吗

明珀回头看了一眼电视,又確认了一下墙上血字的倒计时:

127:11:03

—127:11:02

—127:11:01

將时间记住之后,明珀便转身进入了雾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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