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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税制改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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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难题在于征收体系。以往税吏上下其手,巧立名目,中饱私囊,是民愤焦点。黄巢力主改革征收方式。

“设立‘税课司’,专司税收。征收人员需经考核选拔,给予固定薪俸,严禁与税收挂钩提成。”黄巢决然道,“推行‘官收官解’,百姓按核定税额,直接缴纳到指定官仓或银号,领取官印收据,避免税吏中间盘剥。同时,在乡、里设‘税赋公示牌’,将每户应纳税额张榜公布,人人可查,相互监督。鼓励百姓举报额外索求或贪污行为,肃政司严查,查实重罚,并给举报者奖赏。”

“此外,”黄巢补充道,“可设立‘平准仓’、‘常平仓’,丰收时以略高于市价收购余粮,灾荒时平价或借贷放出,既平抑粮价,保障民生,亦可作为税收的实物储备,减少运输损耗和中间环节。”

一条条细则在争论中逐渐成型。新税制力求做到:税目简(三税为主)、税率明(张榜公布)、征收直(官收官解)、税负公(摊丁入亩、区别户等)、监督严(公示举报)。这无疑是对旧有征税体系的彻底颠覆。

半月后,《岭南新定税赋令》正式颁布。与田制新政文告一样,它以大白话写成,贴遍城乡。除了详细规定三类税收的征收对象、标准、时间、方式外,最引人注目的是后面附着的“免税与奖惩条款”:新开垦荒地,三年不征田赋;遭遇水旱虫灾,核实后可申请减免;饲养耕牛、兴修小型水利、改良田土者,可酌情减税;而官吏私自加征、索取“火耗”、“淋尖”等,百姓可持官印收据告发,一经查实,官吏严惩,告发者受赏。

告示一出,民间反响比之分田更为热烈。

“真的假的?就这三样税?‘鼠尾钱’、‘鞋脚钱’都没了?”

“看!这里写着呢,所有杂税,一概废除!再有多收的,可以去那个‘肃政司’告状!”

“按田收粮,田好的多交点儿,田差的少交,这倒是公道!”

“我家刚分的田是下田,税率才百分之五?比以前租子还低!”

“商税一税通行?那以后贩货去韶州,不用在每个卡子都被扒层皮了?”

“公示?每户交多少都贴出来?这……这倒是新鲜!”

怀疑者有之,但更多的是松了口气的庆幸和跃跃欲试的期盼。尤其是那“公示”和“告发”条款,如同给了普通百姓一件虽然还不怎么敢用、但确实握在了手里的武器。

当然,阻力不会消失。习惯了从中牟利的旧吏暗中咒骂,部分豪强也在计算着新税制下自己的得失,并试图寻找新的漏洞。但无论如何,一套全新的、试图体现“公平”、“简明”原则的税制框架,已经随着岭南的春风,吹向了千家万户。

李阿牛不识字,但他拉着村里一个老童生,把乡里税赋公示牌上的内容听了一遍又一遍。当听到自家那四亩水田、六亩旱田该纳的粮钱数目时,他愣了很久,然后蹲在地上,捂着脸,肩膀无声地耸动起来。

那数目,还不到往年交给地主租子的一半。而且,再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钱”了。

他站起身,对着广州城的方向,再次深深跪下,磕了个头。这一次,没有了最初的狂喜,却多了几分沉甸甸的、仿佛终于能挺直腰杆活下去的踏实。

税制改革的犁铧,正在深耕这片古老的土地,试图翻去那层名为“横征暴敛”的板结土层,播下“轻徭薄赋”的种子。能否成活,能否茁壮,尚需时日检验。但变革的序曲,已然奏响。岭南的春天,因为这两项关乎根本的新政——分田与改税,而显得格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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