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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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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具有很强的渗透能力,任何地方、任何领域,只要离开了有效的监督管理,腐败照样毫不客气地渗透进来。

前几年刚开始反腐败的时候,有不少部门认为自己这里是“清水衙门”,反腐败与自己无关。那是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权力寻租”没有市场;而如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体制问题造成权力不能得到有效监督,且权力又与市场紧密结合,于是“权力寻租”便大有用武之地。由于腐败的渗透无孔不入,腐败不仅在“混水衙门”泛滥成灾,而且在“清水衙门”也兴风作浪。

当然,腐败是讲究“资格”的,普通老百姓无权无势,自然够不上腐败的资格,人家也不会无缘无故地给你送钱送车送美女。只有当你手中握有巨大的权力,而这个权力与送钱行贿者的“前途”或者“钱途”有着唇齿相依的关系,才算具备了腐败的资格。

作为政府的行政高官,比普通市民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资源,这种资源只要一出手,就能转化为金钱。如果每个政府官员都这样进行权力寻租,腐败将不可避免。

贪官是怎样形成的其中的深刻原因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惕。

首先,是制度“作秀”,表面的制度反成了腐败的“防空洞”。好的制度是要靠人执行的,如果贪官想动歪心思,再好的制度也有空子可钻。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人民的公共权力就成了贪官手里的橡皮筋,要长要短可以任意操纵。

其次,官场潜规则盛行。官位是按经济规律办的。

其三,百姓意见大如山,不如身后有靠山。官不出事是不正常的,出事才是正常的。

以中国今天的情况而论,腐败现象之所以难以扫除,甚至还在蔓延,绝非改革开放所致,而恰恰相反,是改革不深化,不配套,正常的商品经济秩序尚未建立而产生的问题。

首先,最根本的是政企不分的经济体制上的弊端。政企不分,实行的是“权力经济”、“政策经济”。权力、政策要你富,你马上就可以富起来。既然“政策就是效益”,权力能直接产生利润,收买权力以争取优惠政策的行贿进贡等行为就必然盛行。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政企是分开的,企业的许多事情不需要求政府,对权力的“需求”反而少,没有必要烧香进贡。而在中国,企业的命脉掌握在政府手里,什么事情都得求衙门。而权力“捏”企业、“卡”企业可以产生“效益”,尝到甜头,就越要去捏、去卡。而且,“求”得多 了,就自然形成权力的“卖方市场”,胃口越来越大。

其次,是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弱化。商品经济越发达,就越要求社会监督制约机制更加严密、完善,以规范社会行为,建立良好的秩序。如果缺乏这种监督制约机制而滋生的罪恶,那就不是商品经济本身的罪过。

政企不分、权钱不分,是滋生腐败现象的祸根。企业、商人越是依赖于政府的权力,对政府的腐蚀就越大。现在已经形成这样一种政策环境:不拉拢政府官员,几乎干不成事情,或者不能顺利干事;就不能生存或不能很好地生存。于是,收买权力就成为一种普遍的商业需要,是一种经济和政治的运行机制使然。

腐败不是一种现象,而是一种存在的机制的必然伴生物。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制造了一个对权力有着庞大需求的市场:有求于权力的越多,权力就越好谋利,权转化为钱的机会就越多;权转换为钱的交换价值越大,就越要刺激权力去制造这种转化条件和机会,使权钱交易从广度烈度上都不断升级。

权力商品化的一个必然结果,是导致权力垄断。垄断与自由竟争的商品经济的灵魂是不相容的。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大多数制定有“反垄断法”。因为垄断会破坏公平自由竟争的秩序。资本垄断尚不允许,权力垄断就更不能让其滋生。权力垄断比资本垄断更可怕。中国过去的官僚垄断资本对民间经济的摧残就是例证。

政府商业化与企业机关化是一对孪生的怪胎,两者互为依存。一旦政府商业化,权力商品化,权力机关出于商业目的,就要想方设法去干预、控制企业;为了让企业“听话”,就要把企业的结构弄成自己的复制品,使企业越来越不象企业,越来越不能自主;而企业越是沦入这种可怜的境地,就更有利于政府部门“剐”企业,强化政府的商业化。

腐败是反不掉的,唯有铲除产生它的母体改变政府行为机制。

一旦经济成了政治的奴仆,要服务于政治,那么,这种政治必然是堕落的政治。

从“共性论”看腐败成因

我国著名的反腐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邵道生将县委书记群体中出现腐败现象的成因归结为:权力过度集中、“利益诱惑”实在难挡、对重大项目的“一锤定音”权等三个方面。

一般来说,远离中心城市的县区一级往往是处于“山高皇帝远”的“政治地理边缘”,中央的政策一到某些县区委一级就走形,就变味,其权力绝对化的发展和权力监督、权力制约的失控一般要比大中城市厉害一点、严重一点。而且远离中心城市的县区一级,封建文化更容易复活,“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官场潜规则更容易流行,腐败势力更容易左右当地官场政治生态的发展。在那些地方,他们办事的规矩是官场流行的潜规则,所以卖官买官现象在县区这一级就特别严重。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过去远离中心城市的、发展相对落后的县区委一级成为竞相开发的处女地。经济大规模的发展不仅是县委一级经济发展的机遇,同时也给县委一级腐败的发展、泛滥创造了“机遇”。

一般的领导干部很难抵制大规模的经济开发所带来“高额利润”的“巨大诱惑”。再加上远离中心城市的县一级民主化程度、法制化程度历来是我们社会的薄弱环节,而在现行体制中,县委书记的“集权程度”是非常高的,不仅干部的提拔任用,就连重大工程的决策,都得县委书记“一锤定音”。干部提拔中的组织考察、常委会、书记碰头会等程序看似“关卡重重”,其实最终体现的多是书记的“个人意志”。

此外,县一级的城市拆迁、中小国企的改制等“项目”,都不是“小项目”,往往资金涉及到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重大工程”,其中的“利益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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