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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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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别欠缺职业道德的记者与报道对象之间存在“有偿新闻”的丑恶交易,人们并不陌生;而现在,市场需求竟然创造、衍生出“有偿无新闻”的新型交易品种。作为一种明显违背党纪国法和社会基本伦理道德的地下交易形式,“有偿无新闻”的交易双方不可能在一个公开的市场上进行相互试探、充分议价,然而这一畸形的地下交易形式却最终形成了明确而有效的价格体系,买卖双方基本认可定价,并据此龌龊地成交。

供求关系是价格形成的基本要素。在中央严肃查处矿难的有关责任人的政治气氛下,控制矿难消息的传播途径就成为一项“理性”而可能的选择。毕竟比起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规模,“封口费”的数量要少得多;更何况“封口费”可以由贷款支付,最终公共财政为个别官员的政治生命买了单。

而仅仅有供有求,并不必然形成一张能被买卖双方接受的“封口费”定价单。一定是在这种“见光死”的地下交易形式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条件下,按级别封口的潜规则才有可能最终在市场交易中逐渐形成并被认可。至少在河南省内已经形成了区域性的“有偿无新闻”市场;联想到2002年发生的山西繁峙矿难,当地用现金和金元宝向新华社等媒体记者行贿成功的事件,人们对于在全国范围是否存在更大规模的该类市场不得而知。

仔细研究河南省汝州市的这份“封口费”清单和发放标准,有几点值得品味:

首先,由定价单可以看到,“有偿无新闻”的供应方包括中央级大媒体、省内各大媒体、市级媒体和跨行业、跨地区媒体;当然这不是说此次交易中上述所有媒体都出席了,但至少证明曾经有过这种商品。

其次,媒体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显然有利于提高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可以想象的是,如果有一家垄断性的机构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为买方提供“有偿无新闻”的服务,那么其定价一定是最高的,而且恐怕会高得惊人。值得庆幸的是,这一级别的价格标准还没有出现在汝州市的定价单上。

再者,为什么跨行业、跨地区媒体在交易中被锁定在最低价位尤其是对于跨地区报道的媒体而言,差旅费以及人力成本的支出可谓最大,价格却仅仅“每人100元”。只有考虑到影响这一地下市场的外部条件才能明白其中的奥妙。新近颁布的有关规定对媒体跨行业、跨地区的舆论监督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管理,这无疑让该类服务的供应人在议价过程中处于明显的劣势,以至于还不如当地的市级媒体。

据调查,到汝州领取“封口费”的人当中,真记者不到三分之一,以至于当地官员呼吁:谁来治治这些假记者。对于一个地下市场而言,显然9难抵御假冒伪劣商品的冲击。而如果仅仅惩治造假者,而不治理形成这一非法市场的内外因素,其结果只能是促进所谓潜规则的形成,使非法的市场实现另一种意义上的规范化。

“铁的新闻规律”是因为某些新闻现象颇为普遍,所以叫“规律”; 又因为这些现象难以改变,所以叫“铁”。

兔子不吃窝边草就是这样一条“铁的新闻规律”。往往是本地发生的那些不太体面的事情,本地的媒体不予报道,却在外地的媒体上一五一十地披露出来;往往是本地的媒体对本地的那些不太体面的事情讳莫如深,却让外地的同类事情占据了版面。

本地的“兔子”不是不想吃“窝边草”,而是很难吃,他们常常会接到某事“不予报道”或者“不能擅自报道”的通知,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本地的新闻成为“旧闻”。于是就有了另一条“铁的新闻规律”,叫做“出口转内销”。也有通过本地媒体“转内销”的,但本地的媒体只有转载的份儿。

据说,有的地方长官私下有约,自己掌控的新闻媒体互相不揭对方之短,以支持对方工作。压制新闻媒体,不让批评外地,实际上是不让批评本地做法的延伸。可以肯定的说,这些地方的媒体揭自家之短不可能放得很开,也不可能让它那么痛快,因为掌控者护短有瘾。为什么护短为维护形象,为保持“政绩”的正增长,为升迁作积累。对本地的媒体做起来并不难,因为它归自己掌控。

外地的就不这样简单了。它与自己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对此有两种办法:一是赶紧过去“消防灭火”。新闻单位常常遇到为阻止批评报道而来说情的事就是证明,但这个办法使自己太被动,成本也太高;二是提前与各地搞好关系,请对方官员帮忙。这属于借权一用,双方互借就是交易。不让本地媒体批评外地,是为了缩小知道外地“家丑”受众的范围,是对外地官员的隐性帮忙。大家都这么做,彼此心照不宣。这是对本地家丑的曲线掩盖,是压制对本地批评做法的巧妙延伸,是更“雅”的官官相护;压制舆论监督又有了新的“创意”。

媒体在中国具有权力是几年的事情,它随着媒体的市场化取向而逐步形成的。传统媒体只是官方工具,它完全依附于党政权力。但是,当媒体被推向市场,其生存依赖于市场的时候,市场就成了媒体的衣食父母,媒体对党政权力的依附就大为减弱。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就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又使其拥有了一定的干预社会的能力。

党政权力当然不愿意媒体摆脱其控制,但是,媒体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市场经济社会也不可能没有服务于社会的媒体。党政权力既无力在严格控制媒体的同时保证其满足社会的多种需要,又无力供养庞大的传媒系统,于是只能让它走向市场,给予其一定的自由度,这就是媒体有限权力的来源。另外,在不伤及自身的情况下,党政权力尤其是中央政权有时也会利用媒体的监督功能。在这种长期互动下,在媒体这一新兴权力与传统的党政权力之间也形成了潜规则:只要不伤及主管部门及其党政领导,媒体对下及对外地都拥有一定的自由报道权。

反思逐渐成为新闻媒体的一种常用形式。所思多是天灾人祸,又与正面报道反着来,于是爱之者有,烦之者也有。反思,成了一个烫手的山芋。

这反思的文章,可以做得深,也可以做得浅,这要看反思到谁的头上,反思的步子迈多大。反思以事实为依据,是搅拌了思想分析的叙与议,往往直指深层次的原因,抓的多半是热点问题,是代读者将事件条理化、系统化,又写于受众急于知情之时,因而更具有渗透力。

媒体搞反思,试图让读者看到表象之后的东西,是要往深里说,不免与通常允许的口径有错位之处,在适宜上有个合不合的问题。党政机关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推进工作的各种手段的搭配,加入“佐料”的时机和数量,这无疑是正确的。媒体只能帮忙,不能添乱的道理也在这里。但出于私心私利的考虑,假以党政机关的名义,借助管得着的方便,行护短、捂盖子之实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搏斗式的舆论监督和反监督,这些年来火药味越来越浓。维护稳定的幌子掩盖了失职和腐败的真相,兼顾了展示政绩的重任,便会有新闻发布会上的谎言,有对采访调查的的威胁和阻挠,有对本地媒体反思事件的预先禁令。于是,同一事件外地媒体的报道和反思就扎到了痛处,当地媒体却装聋作哑;迫不得已要“总结经验教训”,那也得“下手轻一点”,也经过几级领导反复推敲,严格把关。反思是毁坏不良政绩的重磅炸弹,是抖落“家丑”的无情之手。反思过后,往往是一些人头上的乌纱帽落地;反思也可以成为官场斗争的一把“刀”。

现实中缺少英雄的时候,媒体上的英雄就会增加;媒体上的阴暗面缩小的时候,现实中的阴暗面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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