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事大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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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月和卢公公隔着一道墙,各自强撑着未曾合眼。
江小月倒还撑得住,这些日子在汤泉宫清闲,算是把前阵子的觉都补回来了。
为了让周围禁军放松警惕,她索性卸了力,佯装困倦,将身体的分量压在身旁两位禁军身上。
此时离天亮只剩下半个时辰,满院的墨色像被清水一寸寸化开,渐渐透出灰白。
这个夜晚对所有人而言,都显得既漫长又短暂。
局势瞬息万变,人人都一知半解,可人人手里又攥着旁人不知道的情报。
京兆府后衙的书房里,参军、主簿、录事等文官全聚在一处,不眠不休地翻查户籍改迁与历年税收,查与陈宝珠相关的一切。
陈宝珠当初能被虞瑾明选中,自有其缘故。
她身形与江小月相仿,十岁起便为生计操劳。清早出门前会做好饭温在炉子上,天黑后才归,骨子里那股倔劲和江小月很像。
陈家住在瑜都最老的街区,那里多是短租户,人员混杂,流动性大。
陈宝珠除了缠绵病榻的母亲和卷款跑路的父亲,几乎六亲断绝,只与隔壁独居的王奶奶有来往,可近日,这位老人家也被人接走了。
陈家的事,附近人都听说过,这也是当初汪采办核查身份被蒙蔽的原因。
瑜帝特意下令,不要把动静闹大。
陈宝珠母女已被虞瑾明送出瑜都,京兆府只能从陈家族谱入手,找她父亲及其他亲属。
翻查籍书时,官员查到陈宝珠有个堂伯陈力,育有一子一女。
三年前一场大火将陈力一家烧死,家中再无子嗣承继,房产田产便落到了陈宝珠父亲名下。
陈宝珠父亲曾短暂现身,变卖了房产后又再度消失。短时间内想找到他无异于大海捞针,幸而官员在失火案卷宗里发现一处蹊跷:
火被扑灭后,陈宅中只找到两具尸体,均为男性,经验尸确认是陈力父子。
那么陈秋呢?
若她没死,这一户便不算户绝,陈宝珠父亲自然没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顺着这条线往下查,找到几份口供,其中竟有陈宝珠和她母亲的。
陈家几兄弟都是混不吝的性子,大多命短。
陈秋的父亲好赌又嗜酒如命,陈秋年过二十仍未嫁人,全因她父亲从中阻拦,索要天价礼金。
口供里还提到,有个姓周的富商看中陈秋孝顺本分,想认她做女儿,过继到周家。
陈力狮子大开口,借机找对方索要改口费,足足上千两。
正是因为这笔巨款,他在家中囤了一屋子酒,日后才酿成大祸。
而陈秋离家后便再未现身,口供里也未提及那周家人的具体姓名。
依律,过继子女须去官府变更户籍,可衙门里并无陈秋嫁人或转籍的记载,户绝籍书上,陈秋已是个死人。
京兆尹找到当年经办的主簿,一番逼问之下,对方终于承认收了银子,在此事上撒了谎,他并不知道陈秋是生是死。
当年陈力父子被烧死后,官差一直找不到陈秋,陈家房产田产迟迟无法处理,直到陈宝珠的父亲来到府衙要求继承。
他称陈秋早死了,被她父亲卖到那种腌臜地方,折磨死的。
这本不是什么大案,一个孤女的生死也无人在意,收了好处的主簿便直接给陈秋销了户。
调查又进了死胡同,陈宝珠的父亲有名有姓尚且不好找,何况生死不知的陈秋。
正当一众官员一筹莫展时,看管卷宗的孔目官提供了一条线索。
通常过继,大多因无子嗣继承,才会过继他人孩子,即延续香火、继承家业。
在瑜国的律法中,女儿不入祖宗牌位,不能继承宗祧香火。因此过继儿子是主流,过继女儿的情况极少。
也正因太过稀有,官员们一提陈秋过继一事时,看过所有卷宗的孔目官立刻想起了几年前的一桩旧案。
两兄弟对簿公堂,只因哥哥要过继一个外姓女为继女,弟弟为争家产,将哥哥告上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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