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英雄入狱(2/2)
可他们三个是什么身份?在贾怀仁的定性里,他们是“临阵脱逃”、“煽动哗变”、“杀人灭口”的凶犯!是“革命队伍里的败类”!在那个年代,一位县革委会副主任的指控,尤其是这种涉及“政治错误”和“刑事犯罪”的指控,其分量是极其沉重的。组织上首先要采信的,自然是“领导干部”的汇报。
于是,一场看似程序严谨、实则结论先行的调查“顺利”展开。胡大胡子、柱子和另外那个幸存兄弟,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刚从死亡的边缘捡回半条命,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没等来组织的抚慰,等来的却是冰冷的手铐和“隔离审查”的通知。罪名是现成的,而且严重得吓人:战时临阵脱逃、煽动哗变、蓄意谋杀革命同志。
任凭胡大胡子在昏暗的审讯室里如何怒吼,如何用他那沙哑的嗓子,字字血泪地讲述如何被抛弃,如何在绝境中挣扎求生,如何为了活命与狼群搏斗,如何在山口与贾怀仁等人狭路相逢、对方如何先拔刀相向……他的每一句真话,在办案人员听来,都成了“狡辩”、“抵赖”,是“企图推卸罪责”。
他的愤怒,被看作“态度恶劣”;他的悲愤,被视作“表演”。有时候,真相并不复杂,但在权力的碾压和预设的立场面前,真相反倒成了最脆弱、最不被接受的东西。
刘枸和田定作为“受害者”和“见证人”,一次次地被传来作证,指认大胡子等人的“罪行”。案卷越来越厚,所有的证据链条(至少是纸面上的)似乎都指向了胡大胡子三人。
至于贾怀仁最初进山的真实目的?谁还关心呢?那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这个“版本”必须成立,才能维护某些东西,比如“组织的威信”,比如“领导的颜面”。
最终,处理结果“顺应民意”、“大快人心”。贾怀仁副主任,虽然在带队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估计不足”,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但鉴于其在拉练中“发现了重要的日军侵华罪证”,在遭遇突发毒气事件时“处置基本得当”,特别是在面对“暴徒袭击”时“立场坚定,勇于斗争”,经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轻描淡写),并“建议其在以后工作中加强学习,改进作风”。
而主要的责任,自然由“罪魁祸首”胡XX等人承担。他们被正式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严厉审判”。
牛角山的积雪,终于在春风下慢慢消融,露出更替,恢复了表面的平静。
报纸上可能出现了不起眼的小块文章,表彰某县民兵拉练中“发现历史遗址”的“成绩”,对其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和“个别坏分子的破坏活动”表示“痛心和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