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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牧满意笑道:“真乖。”

第一百三十九章 睡了几个了

陈朔和李戬这两个可以说胆子肥到没边的人为什么会怕苏牧,这就是一个很严肃地历史xg问题,对陈朔而言,苏牧是悲惨童年的噩梦,对李戬而言,苏牧是不堪回首的过往。

被老家从小养到大的,除了陈朔,就只有一个苏牧了,苏牧又比陈朔大了三岁,也就是说,在陈朔被抱回老家时,苏牧已经是个能走能跳能说话的小丫头了。

原本孤零零的苏牧突然发现自己有了一个理想的玩伴,至少在苏牧的口是这样的,而在陈朔的印象,自己扮演的却是玩偶的角sè。

大人们都忙,哪有空管两个小孩子,而陈朔尚在襁褓,当时刚刚断nǎi的苏牧咬着nǎi瓶便把照顾陈朔的重任给承担了下来。

后果是什么后果就是陈朔在刚满一岁的时候,脑袋上就已经留下了两处伤疤,胳膊上一处烫疤,在陈朔成年以后的一段ri子里,总认为自己是那种有真龙护体的人,不然换做其他人,谁还能在在苏牧手下活那么长时间

从小苏牧便表现出了非同常人的xg格,你见过哪个五岁的女孩子敢一个人去用竹竿捅马蜂窝的

苏大小姐就敢,而且是带着当时刚刚学会跑的陈朔一起去的,结果是两人虽然吃上了蜂蜜,但是头上都被扎了几个包。

嚎啕大哭的陈朔嘴巴里被塞满了蜂蜜也就不哭了,而苏大小姐。开玩笑,被几个蜜蜂扎几下算得了什么

就这样。苏牧一把屎一把尿的把陈朔拉扯到了五岁,最后在陈朔跪地在地求着要求自己一个人吃饭睡觉后,苏牧才依依不舍的放走了陈朔。

所以,即使被自己那个天杀的老头子co练到昏迷,吃饭一ri三顿只能吃红薯,陈朔也很少喊苦,因为只要回想一下跟在苏牧身边的那一段时间,陈朔却不觉得这世上有什么更加痛苦地事情了。

而李戬。陈朔听到的有好几个版本,让最让人值得去相信的,是陈朔从和苏牧同期的一位前辈嘴里听来的。

据说李戬,曾经想苏牧告白过。

当时陈朔听到这件事情后,李戬原本瘦弱的形象在热爱心瞬间高大光辉了起来,什么叫悍不畏死这才叫悍不畏死,什么叫嫌活得不耐烦了这他妈才叫嫌活得不耐烦了。

不得不说。当时二十二岁的苏牧已经出落的风情万种,而为了方便,她最爱穿的便是紧身训练服,每当她出现在训练场时,绝对会吸引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一个个都是年纪轻轻的小伙子,除了任务时。又没有接触异xg的机会,这么一个娇滴滴的美女摆在自己眼前,是个正常男人都会心cháo澎湃。

对苏牧知根知底的人,是绝对不会去干那种蠢事的,但是总会有个勇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个人,就是李戬。

李戬长得确实很帅。就连陈朔这种自恋到极点的男人得承认李戬的那张脸对女人拥有绝对的杀伤力,当然了,是对普通女人。

苏牧会是普通女人吗当然不可能。

但是李戬但是刚刚被选拔进入部里,人生地不熟,原本的心思都还在外面的花花世界,正哀叹着自己这大好年华就要浪费在这荒郊野外的时候,苏牧出现了。

陈朔当时不在场,但是一定能理解李戬的心情,于是时年十岁的李戬决定向苏牧告白。

据说,那是一个万籁俱寂的夜晚,李戬把苏牧约了出来,至于为什么苏牧会去,按照陈朔的理解,苏牧肯定是抱着耍猴的态度应约的。

皎洁的月光把苏牧照映的更加美艳动人,李戬单膝下跪,举起手的狗尾巴花,按照网上抄来的段子,就向苏牧告白了。

最后李戬的下场是什么陈朔倒是不得而知,只知道那天晚上后,苏牧就把李戬要到了自己的训练小组,亲自担任李戬的教官。

两年,李戬在苏牧手底下呆了整整两年,平均一个月进一次急救室,最后在分配任务时,李戬技压群雄,选择了所有人最不愿意选的长期外派。

陈朔很能体会李戬当时的心态,管他妈的去哪呢,只要没有苏牧就行,只要没有苏牧就行啊

但这个掉落凡尘的明珠,再时隔两年后,再次出现在了陈朔和李戬身边。

坐上车子,陈朔笑容满面道:“姐,你这头发染的实在是太美了。”

“是吗”苏牧娇笑了了起来:“姐姐来的时候心想啊,这来投奔弟弟也不能丢了弟弟的脸,于是姐姐打扮了一下,好好看看,满不满意”

“满意,太满意了。”陈朔立马回答道:“姐姐就算不打扮也好看,就算是明星也比不了。”

“我们陈朔的嘴巴今天是抹了蜜了么”苏牧抬手捏了捏陈朔的脸,一脸的母爱:“姐姐被夸的心情好多了。”

“谁惹苏牧姐不开心了”陈朔一拍方向盘:“我这就去废了他。”

“不用。”苏牧得意道:“飞机上有个不识好歹的男人竟然敢搭讪老娘,切,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

和叶述坐在李戬听到苏牧的话后,身体不自觉的颤抖了一下,就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一般,原本低着头瞬间更低了。

陈朔好奇地问道:“那姐姐是怎么教训他的”

“我朝他的裆部踹了一脚。”苏牧就像炫耀玩具的小姑娘似的说道:“小陈朔,我告诉你哦,男人的裆部好像特别的脆弱,我就那么轻轻的一踢,那个男人就被救护车抬走了。”

这女人什么时候开始玩纯情流了陈朔深吸口气,苏牧的危险等级看来又要提升了。

开着车驶上高速公路,进入首尔城区,苏牧摇了摇头:“小地方就是小地方,没意思。”

“是挺没意思的。”陈朔笑道:“不过呆久了也就习惯了。”

原本陈朔和李戬是在新罗酒店订好包厢的,但是苏牧以老娘吃不惯泡菜为由,要求陈朔带她去吃餐。

苏大小姐这点要求当然得满足,陈朔掉转车头,便向兴书的餐馆驶去。

因为上次陈朔和李戬在兴书的参观大打出手,把里面的东西砸了个jg光,而朱哲那个倒霉蛋又被崔成仁给灭了口,那块地盘也被崔成仁给笑纳了下来。

原本兴叔都准备收拾细软回国了,没想到第二天到餐馆一看,竟然已经有工人开始帮他装修店面,这装修费自然是陈朔掏的,砸了人家东西,总得赔给人家才行吧

原本稍显破旧的店面已经焕然一新,当陈朔一行人走进餐馆时,里面已经坐着了不少的客人,正在厨房忙活的兴叔得知陈朔来了,立刻把大勺交给副手,亲自迎了出来。

“兴叔,生意不错啊。”陈朔看着明显发福了不少的兴叔说道。

兴叔哈哈大笑:“还不是托了你小子的福啊。”

“兴叔,还有位置吗”陈朔摆了摆手说道:“我这两位朋友刚从华夏过来,吃不惯这里的菜,就像常常家乡菜。”

“你们来了当然有了,我特意隔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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