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走红毯?不,这是在进行“路面平整度验收”(1/2)
第六十六章 走红毯?不,这是在进行“路面平整度验收”
洛杉矶,斯台普斯中心。
下午四点,加州的阳光将铺满红毯的大道照得金光灿灿,空气中弥漫着昂贵的香水味和名利场特有的躁动。
这是全球音乐界最盛大的夜晚。数百家媒体的长枪短炮早已架好,快门声连成一片白噪音。
一辆加长林肯缓缓停在红毯尽头。
车门打开,一只穿着……旧工装靴的脚迈了出来。那鞋帮上甚至还沾着一点没擦干净的机油渍。
紧接着,林莫钻出了车厢。
他今天的造型,绝对是格莱美历史上最“离经叛道”的。
没有燕尾服,没有领结。他穿着一套深炭灰色的西装,但这西装显然经过了魔改——面料是耐磨的粗花呢,剪裁硬朗,甚至带着点军装的挺括感。
最离谱的是,他的腰间依然别着那个标志性的真皮工具包(虽然换了个新的,爱马仕定制版,许初静送的),里面插着两把镀金的螺丝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两把佩剑。
这不像是来领奖的,倒像是来修皇宫的御用工匠。
“Oh y god……”
红毯两边的时尚博主们发出了惊呼。
“这是什么风格?‘工业废土风’?还是‘极简实用主义’?” “太酷了!看那个工具包,那是爱马仕的皮革!但他用来装螺丝刀?这就是顶级的凡尔赛吗!”
林莫对周围的闪光灯视若无睹。他戴着墨镜,眉头微皱,低头看着脚下的红毯。
“这地毯铺得不平啊。”
林莫用脚尖踢了踢一块微微隆起的接缝处,职业病瞬间发作。
“双面胶没贴实,导致热胀冷缩起鼓,高度差约1.5厘米。要是穿高跟鞋踩上去,力矩失衡,崴脚概率30%。”
他下意识地想要蹲下去把它弄平。
一只戴着蕾丝手套的手,轻轻挽住了他的胳膊,力度适中地阻止了他“当场施工”的冲动。
“林工头。”
许初静穿着一身银白色的流光鱼尾裙,宛如从银河中走出的女神。她保持着完美的营业微笑,对着镜头挥手,嘴里却低声警告:
“今天你是男伴,不是装修工。给组委会留点面子,别在红毯上拆家。”
林莫叹了口气,遗憾地收回了脚。
“行吧。不过待会儿你走这边,避开那个鼓包。我不放心。”
两人挽着手,走上红毯。
这种组合太奇妙了。一个极度优雅、光芒万丈的天后;一个冷峻硬朗、满身“工业气息”的工匠。
那种强烈的反差感,竟然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化学反应——秩序与美。
就在他们走到采访区时,前面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一个满头脏辫、脖子上挂着大金链子的黑人说唱歌手(M-Dog,当红炸子鸡),正一脸暴躁地对着助理发火。
“Dan it! Its broken! My blg-blg!(该死!它断了!我的宝贝!)”
原来,他脖子上那条重达三斤的纯金项链,因为刚才动作太大,扣环断了。这条项链是他的标志,没了它,今天的造型就毁了。
助理急得满头大汗,试图用胶带粘,但根本挂不住那么沉的金子。
“让开。”
一个淡漠的声音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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