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憋屈(2/2)
这人是李东安排的,他故意让他说的不清不楚的,把积善骗回去,为的是曝光在那些记者的镜头之下。
果然,在积善回到了码头之后,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他就是积善,那艘船的主人!”
“对,就是他,关押劳工,拐卖女人就是这个人做的!”
码头上的众人一听到这个人就是积善,被黄飞鸿压下去的愤怒,又起来了。
“打死这洋鬼子!”
“这人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打死他!”
“打死他!”
“打死他!”
……
县城百姓情绪有些失控,好在有黄飞鸿师徒控制,没有失控,不过还是将积善跟他的保镖,揍成了猪头。
那保镖好像还挺能打的,被着围殴的时候还想还手,可最后直接被揍得昏了过去。
直到官府派人和一些洋人士兵下来维持秩序,场面才被彻底控制住。
场面控制住了之后,积善暂时由本地官方扣押。
李东回到家里,一同过来的有黄飞鸿,佛山有些名望的商人,这些人都是过来跟李东商量一下积善这件事。
“张老板,不知道你对美丽国商人积善这件事怎么看!”
李东看着这些人小心翼翼的样子,也能猜到他们心中的想法。
“我知道你们的想法,我的意思积善当然需要严惩!只是现在还搞不清楚这边办案的流程?”
听李东问起流程,这些人也不是很了解。
直到李东请来的一个法律顾问到来,也就是这个时期的师爷,才清楚现在的办案流程。
这位师爷名叫曹志远,家里几代都是做师爷的,对朝廷的法律知识倒背如流。
“洋人在我们国家犯法,核心遵循领事裁判权(治外法权),流程分有约国与无约国两条主线,中国官方仅负责缉捕与移交,无最终审判权 。”
听到曹师爷这话,客厅里的众人都炸了锅。
“凭什么?在我们国家犯了法,我们竟然没有权力处置!”
“是啊,这也太憋屈了,别人在我们的土地上杀人放火,我们的官府竟然没办法处置他们!”
……
等众人发泄完后,曹师爷才不慌不忙的说道。
“无他尔,打不过别人!”
听到这话,大厅里的众人都没有了声音。
“行了,继续说一下积善的事情吧!”
“好的,老板!朝廷的流程是这样的,民众报案,官府发现→地方官(佛山知县等)派役抓捕洋人嫌犯,控制现场、固定人证物证。
若洋人拒捕或涉外交纠纷,地方官先通报广州知府、两广总督,并知会对应国家驻广州领事,避免冲突。
逮捕犯人后移交与会审(有约国洋人,核心流程)
1. 移交领事:地方官将嫌犯、案卷迅速移交其本国驻广州领事,不得自行审讯定罪。
2. 会同查核:华洋混合案件(如洋人害华人),由地方官与领事会同查核事实,厘清责任。
3. 领事审判:领事按本国法律组织领事法庭审理,朝廷官员可旁听但无权干涉判罚;轻罪领事直接处置,重罪多移送其殖民地法院或本国终审 。
4. 执行与结案:判决由领事执行,结果通报朝廷地方官备案,案件终结。
无条约国家洋人犯法,由中国地方官按大清律例审办、定罪执行,可邀有约国领事陪审,再报上级复核。
另外有约国洋人不受中国法律制裁,由本国领事裁判,是源于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等不平等条约 。
在场的人听到这话,半响也没有人出声,憋屈,实在是太憋屈了。
李东叹了口气说道:
“按照你的说法朝廷就只管缉捕、取证、移交、会同查核,无定罪与量刑权。”
“是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