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不敢说的事(1/2)
1995年才颁布《警察法》、建立督察制度,1997年才能落实这个制度。两年的空档期里,政工科自己都自身难保呢,还有心情去捅咕齐光达这个老资历有职级的警员,他这是很有底气,很有胆量啊。
关键是还捅咕成功了。
那齐光达也不争气,这个节骨眼上,还在那嘟嘟囔囔的。“我...我....哎~”
这态度就更让人生气了。
“你也是干了一辈子警察的人了,别说证据不够确凿,就是铁证如山,那政工科能管你什么?他最多去纪委告你去。你挺大个人了,还怕他那个?全川州谁不知道纪委书记李付是我姥爷老首长的儿子?没这点心理素质,你当什么警察。你审的那些犯人,哪个不比你有出息?谁上来就撂了?”
也不怪林洛骂他,齐光达干的这事不只是丢他自己的人,甚至给公安局这个单位丢人。
老舅当年为什么没事?是因为依靠了集体的力量。检察院绝对不允许把这种明显存在问题的事扣在检察院子弟的头上。
这叫惯例,这个年代的各个单位都一样。
内部问题内部解决,外部问题集体解决,这是共识。打破共识,那就是与集体为敌。
结果政工科作为一个解决内部问题的部门,却要把问题扩大化,真以为这是几十年后,条件好了,大家闲着没事干的年代啊?
这个年代的集体意识是相当强烈的,因为利益相同。是环境造成的这种情况。
要知道大部分的机关单位都是非营利性质的,依靠财政拨款生存。90年代初地方财政拨款混乱,很多机关单位就被停了拨款,要求发扬风格,自力更生。
这怎么可能,单位都是人组成的,是人就都得活。尤其是机关单位,你让他自力更生,那可坏了。
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也很简单,管人的、管事的、执法的就是机关单位;教书、看病、搞科研、搞文化服务的就是事业单位。
也就是说,机关单位都是有权的。
为了保证单位人员的正常开销,各个单位领导就得想办法。
于是,为了保证全市居民买菜的公平,这个时候就会规定全市必须统一采购一种秤,那秤就是工商局产的。
坐客运汽车的时候,中途还会上来一个人查票,你以为是客运公司怕司机和售票员私下揽私活?不,其实那是路政的。毕竟很多司机都是承包的路线,打着某客运公司的名头做事,一年交多少钱,盈亏自负。但路政那可是按人头收钱,司机少开一个票他少赚钱不说,还能借机再罚一顿。
那些打着为人民的旗号的创收项目比比皆是,大多数的机关单位,都是在这样的领导指挥下,善用手头的权力才活下来的,所以他们都相信单位,相信集体。
在这种情况下,你老齐竟然被一个明显损害了集体利益的家伙给唬住了?你咋了?把你们局长老婆给睡了?要真是这样,林洛也服了,五六十岁的老太太你也下得去嘴,那他认可你的上进心。“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说清楚。”
这事显然很大,大到齐光达知道真闹起来,林洛、老赵家不可能帮他。“我...我...”他只能在那吭吭唧唧。
这态度已经说明问题了,林洛也不逼问了。“行了,你也不用说了,我也不逼你。你就告诉我,你们公安局政工科谁找你谈的话?”
这一点上,齐光达倒是回答得痛快。“李广文,政工科科长李广文。不过他现在不在政工科了,调到市局派出所当所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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