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商业理念的碰撞:你要做超市,孤要做爱马仕!(2/2)
在昏暗的大厅里,一束强光打在那个刻花的玻璃杯上,折射出璀璨的光芒。
烈髭穿着华服,亲自拿着那个杯子,语气沉痛:
“诸位,这是孤拼了老命,才从神女手里抢下来的最后几个。”
“它不仅仅是个杯子,据说……对着它喝水,能看见先祖的微笑。”
台下的使者们疯了。
“我要了!五千斤肉干!”
“我出一箱宝石!”
“我是虎王的使者!给我留一个!我拿一座矿山换!”
最后,那个成本大概5个红薯的杯子,换回了一座露天铜矿的开采权。
凌七七在后台看着账本,对渊感叹道:
“龙哥,我以前觉得自己挺黑的。”
“现在看来,我是个慈善家。”
“这老狮子……才是真正的资本家啊!”
产品有了,品牌有了。
接下来,老狮王展示了他作为“前霸主”的真正价值——人脉。
凌七七虽然生意做得大,但大多是“坐商”,等着别人上门。
而且很多大部落(比如远在西边的象族、北边的虎族)对神之都还抱有戒心。
但烈髭不一样。
他是那个圈子里的人。
“一封价值连城的信”
烈髭坐在办公室里,提笔给他的老对手兼老朋友——猛犸象王写信。
这封信写得非常有水平,完全没有推销的痕迹。“象兄,好久不见。孤最近在神之都休养(其实是投降了),身体倍儿棒。”“这里的日子太腐败了,天天睡软床,用圣光盏喝酒,孤都快忘记怎么打仗了。”“哎,孤给你寄了一箱这里特产的*‘万年髓’(雪盐)和几块‘软云糕’(),你尝尝。如果不合口味就扔了,反正孤这儿多的是。”*“对了,听说你那儿象牙挺多?没地儿放的话,孤可以帮你处理点。”
这叫什么?
这叫凡尔赛式营销。
几天后。
象族的使者团带着几十车象牙和珍贵皮毛,火急火燎地赶到了神之都。
象王的回信很简单:“老狮子,你别狂!有什么好东西都给俺拿出来!俺不差钱!”
“神之都·比蒙物流”
有了订单,还得有安全的运输。
之前的商队经常被流浪兽人打劫。
但现在,烈髭把比蒙巨兽贡献出来了。
那头原本用来攻城的巨兽,现在被改装成了“超级重卡”。
背上背着巨大的货箱,周围跟着全副武装的狮族卫队。
车头插着神之都的龙旗和狮族的王旗。
这支商队走在路上,那就是“生人勿近”。
流浪兽人看见比蒙那巨大的脚掌,吓得连夜搬家。
烈髭站在城头,看着满载货物的比蒙远去,满脸自豪。
“凌七七,看到了吗?”
“这就是商业帝国的护城河。”
“只要有孤在,神之都的货,就能卖到天涯海角,而且……没人敢赖账。”
凌七七端上一杯新泡的可可奶茶(加了双倍糖)。
“陛下英明!”
“以后神之都商务部,您就是终身部长!”
“分红给您提两个点!”
烈髭接过奶茶,喝了一口,满足地眯起眼。
“分红不分红的无所谓……”
“主要是孤喜欢这种……把那帮老家伙口袋掏空的感觉。”
“哼,当年打仗赢不了他们,做生意……孤要让他们输得裤衩都不剩!”
至此。
神之都的商业版图彻底完整。
凌七七负责生产和技术(做大蛋糕)。
老狮王负责品牌和渠道(把蛋糕卖出天价)。
而渊……
渊负责镇场子(谁敢掀桌子就灭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