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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商业理念的碰撞:你要做超市,孤要做爱马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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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昏暗的大厅里,一束强光打在那个刻花的玻璃杯上,折射出璀璨的光芒。

烈髭穿着华服,亲自拿着那个杯子,语气沉痛:

“诸位,这是孤拼了老命,才从神女手里抢下来的最后几个。”

“它不仅仅是个杯子,据说……对着它喝水,能看见先祖的微笑。”

台下的使者们疯了。

“我要了!五千斤肉干!”

“我出一箱宝石!”

“我是虎王的使者!给我留一个!我拿一座矿山换!”

最后,那个成本大概5个红薯的杯子,换回了一座露天铜矿的开采权。

凌七七在后台看着账本,对渊感叹道:

“龙哥,我以前觉得自己挺黑的。”

“现在看来,我是个慈善家。”

“这老狮子……才是真正的资本家啊!”

产品有了,品牌有了。

接下来,老狮王展示了他作为“前霸主”的真正价值——人脉。

凌七七虽然生意做得大,但大多是“坐商”,等着别人上门。

而且很多大部落(比如远在西边的象族、北边的虎族)对神之都还抱有戒心。

但烈髭不一样。

他是那个圈子里的人。

“一封价值连城的信”

烈髭坐在办公室里,提笔给他的老对手兼老朋友——猛犸象王写信。

这封信写得非常有水平,完全没有推销的痕迹。“象兄,好久不见。孤最近在神之都休养(其实是投降了),身体倍儿棒。”“这里的日子太腐败了,天天睡软床,用圣光盏喝酒,孤都快忘记怎么打仗了。”“哎,孤给你寄了一箱这里特产的*‘万年髓’(雪盐)和几块‘软云糕’(),你尝尝。如果不合口味就扔了,反正孤这儿多的是。”*“对了,听说你那儿象牙挺多?没地儿放的话,孤可以帮你处理点。”

这叫什么?

这叫凡尔赛式营销。

几天后。

象族的使者团带着几十车象牙和珍贵皮毛,火急火燎地赶到了神之都。

象王的回信很简单:“老狮子,你别狂!有什么好东西都给俺拿出来!俺不差钱!”

“神之都·比蒙物流”

有了订单,还得有安全的运输。

之前的商队经常被流浪兽人打劫。

但现在,烈髭把比蒙巨兽贡献出来了。

那头原本用来攻城的巨兽,现在被改装成了“超级重卡”。

背上背着巨大的货箱,周围跟着全副武装的狮族卫队。

车头插着神之都的龙旗和狮族的王旗。

这支商队走在路上,那就是“生人勿近”。

流浪兽人看见比蒙那巨大的脚掌,吓得连夜搬家。

烈髭站在城头,看着满载货物的比蒙远去,满脸自豪。

“凌七七,看到了吗?”

“这就是商业帝国的护城河。”

“只要有孤在,神之都的货,就能卖到天涯海角,而且……没人敢赖账。”

凌七七端上一杯新泡的可可奶茶(加了双倍糖)。

“陛下英明!”

“以后神之都商务部,您就是终身部长!”

“分红给您提两个点!”

烈髭接过奶茶,喝了一口,满足地眯起眼。

“分红不分红的无所谓……”

“主要是孤喜欢这种……把那帮老家伙口袋掏空的感觉。”

“哼,当年打仗赢不了他们,做生意……孤要让他们输得裤衩都不剩!”

至此。

神之都的商业版图彻底完整。

凌七七负责生产和技术(做大蛋糕)。

老狮王负责品牌和渠道(把蛋糕卖出天价)。

而渊……

渊负责镇场子(谁敢掀桌子就灭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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