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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廷尉初案显锋芒(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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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心中了然:“多谢程公指点。”

两人又叙谈片刻,程昱方告辞离去。诸葛亮送至衙门口,望着程昱远去的背影,心中感慨——这位老臣看似严苛,实则胸有丘壑,更难得的是毫无保留地指点后进。

三日后,廷尉寺开堂审理长安斗殴致死案。

堂上,诸葛亮端坐主位,左右判官列席。堂下,赵大戴着木枷跪在左侧,神情惶恐;右侧是死者阿史那的弟弟阿史德,作为家属代表;再往后是五名证人,三名汉人,两名胡人。

“带证人刘三。”诸葛亮声音平静。

一名中年商贩被带上堂,跪地行礼。

“刘三,你将当日所见,如实道来。”

刘三战战兢兢:“那日……小人正在西市卖布,见阿史那和赵大争吵。阿史那说赵大的丝绸以次充好,赵大不认,二人越吵越凶。后来阿史那推了赵大一把,赵大后退几步,顺手抄起摊边的木棍,就……就打过去了。”

“木棍从何而来?”

“是旁边木匠摊的料子,约三尺长,碗口粗。”

“赵大打了几下?”

“就……就一下,打在头上,阿史那就倒了。”

诸葛亮又问了几处细节,让刘三画押退下。接着传唤其他证人,证言基本一致——阿史那先动手,赵大持棍还击,一击致命。

轮到阿史德时,这位胡商兄弟眼含悲愤:“大人,我兄长虽先动手,但只是推搡,并未持械。赵大持棍击头,分明是要人命!请大人严惩凶手,还我兄长公道!”

赵大闻言,急忙叩头:“大人明鉴!小人当时被打蒙了,顺手抄起棍子,只想吓退他,没想到……没想到就打到头上了!小人绝非故意啊!”

诸葛亮静静听着,待双方说完,才开口:“验尸官。”

验尸官上堂禀报:“死者阿史那,颅骨破裂,脑髓溢出,系重物击打所致。凶器木棍,与伤口吻合。”

“木棍可呈上。”

衙役呈上木棍。诸葛亮仔细察看——确是普通木料,重约五六斤,一端有暗红血迹。

他放下木棍,沉思片刻,忽然问:“赵大,你平日可习武?”

赵大一怔:“小……小人只是寻常商贩,不曾习武。”

“那你这随手一击,力道可不轻。”诸葛亮看向验尸官,“依你之见,这一击需多大力度,方能致人颅骨破裂?”

验尸官迟疑:“这……常人奋力一击,或可致此。”

“但赵大称,他当时被打蒙了,随手还击。”诸葛亮缓缓道,“一个被打蒙的人,能否发出奋力一击?”

堂中一时寂静。这个问题,谁也没想过。

诸葛亮继续问:“阿史那身材如何?”

阿史德答道:“我兄长身高七尺,体魄健壮。”

“赵大呢?”

赵大低头:“小人……身高六尺五寸。”

一壮一弱,一先动手一后还击,但后者一击致命。这合乎常理吗?

诸葛亮起身,走到堂中:“本案关键,不在谁先动手,而在赵大这一击,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死,或是防卫过当。”他看向众人,“故意杀人者,斩;过失致死者,赎;防卫过当者,减等。”

他回到案前,提笔书写判决:“经查,阿史那先动手殴击赵大,赵大持棍还击,致阿史那死亡。赵大还击时,处于被殴状态,非主动寻衅;但持械还击,超出必要限度。故本案定为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他顿了顿,继续写道:“依《汉律·斗讼》:‘斗殴杀人者,斩;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者,髡钳城旦舂。’赵大,判髡钳城旦舂五年,赔死者家属钱五十万。”

髡钳城旦舂,即剃发戴枷,服五年苦役。这比斩刑轻得多,但也不失惩戒。

赵大闻言,连连叩头:“谢大人!谢大人!”

阿史德却不满:“大人!这判得太轻!”

诸葛亮看向他,语气温和而坚定:“阿史德,本官理解你丧兄之痛。但法度如此,不可因死者是胡人而重判,亦不可因凶手是汉人而轻纵。赵大已判苦役,并赔偿你家。你若不服,可依律上诉。”

他顿了顿,又道:“此外,本官会奏请朝廷,命长安县加强西市管理,设调解吏员,专司胡汉纠纷,避免再生类似惨剧。”

这话既维护了法度,又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方向。阿史德虽仍悲愤,但也不再言语。

退堂后,诸葛亮将判决文书抄送刑曹、长安县,并附上关于加强西市管理的建议。做完这些,已是傍晚。

他走出廷尉寺,暮色中的邺城华灯初上。远处,鸿胪寺的灯火也已亮起——孙乾此刻想必也在忙碌,安抚胡商,解释判决。

而在冰井宫内,刘备正看着诸葛亮送来的判决文书,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

“法度严谨,情理兼顾。”他对身旁的刘封道,“孔明这一判,既维护了律法尊严,又照顾了胡汉关系,更提出了预防之策。这才是廷尉应有的格局。”

刘封仔细阅读判决,心中佩服:“孔明兄心思缜密,不仅判案,更思预防。”

“所以朕才让他去廷尉寺。”刘备放下文书,“法度之立,不在严惩已犯,而在预防未犯。孔明懂得这个道理。”

窗外,夜色渐深。廷尉寺的灯火依然明亮,那里,还有无数案件等待审理,无数是非等待明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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