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秦振阳的政治火候(上)(2/2)
“要把这项改革,包装成是落实中央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一部分,而不是单纯的权力重新切分。”
“要让各方都觉得,这是为了国家好,而不是为了某个部门扩权。”
陈捷听得连连点头,同时也醍醐灌顶。
同样一件事,换个说法,换个包装,阻力就能减少一半。
秦振阳手中的红蓝铅笔,并没有就此停下。
他像是一位修剪旁枝末节的政治大师,既要保留它原本那股冲破云霄的苍劲势头,又要修去那些过于横生枝节、容易招致风雨摧折的锋芒。
“还有这里,”秦振阳笔尖停在了报告第三部分,关于监察委员会职权配置的段落。
陈捷原文写的是:
“赋予监察委员会独立的调查权,包括查询、冻结、扣押、搜查等手段,以替代原有的行政监察手段。”
这段话,从专业角度看,精准无比。
它直接预言了后来《监察法》赋予监察委的十二项调查措施,是解决“纪法衔接”断档问题的关键。
但秦振阳却摇了摇头,嘴角挂着一丝意味深长的笑:
“小陈啊,你这是把底牌一次性全亮给别人看了。”
“‘搜查’、‘扣押’,这些词在现行法律体系里,是公安和检察院的专属名词,带有强烈强制色彩的司法权象征。”
“你现在连机构都还没挂牌,就直接伸手要这些权力,政法口的同志看了会怎么想?他们会觉得你是在另立公堂,是在抢他们的饭碗,甚至会扣上违背程序正义的大帽子。”
陈捷心中一凛,秒懂秦振阳的意思。
自己是站在上帝视角,知道后来这些权力确实都给了监察委,但在这个时间节点,这种表述确实太具侵略性。
“那主任,您的意思是……”
秦振阳提笔,在“搜查”、“扣押”这几个刺眼的词上画了两道横线,然后在旁边写下了几个字:
‘必要的调查措施’改成‘赋予监察委员会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调查权限,探索与刑事司法手段相衔接的有效机制’。”
秦振阳放下笔,看着陈捷:
“你看,意思变了吗?”
陈捷细细品味,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意思没变,核心权力还是要拿,但……模糊了边界。”
“对!”秦振阳点头,“必要的调查措施’,这个‘必要’二字,空间就大了。”
“什么叫必要?查案需要就是必要,等到试点工作铺开了,案子查不动了,这时候再根据实际需求,一项一项地把具体权力通过立法解释或者授权的形式拿过来,那就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这叫只做不说,或者叫先做后说。”
“你那种写法,叫未做先喊,是兵家大忌。”
陈捷听得心悦诚服。
这就是政治火候!
他的方案是骨架,坚硬、挺拔,撑起了改革的高度。
而秦振阳的修改是血肉,圆润、柔韧,包裹住了骨架棱角,让它能在复杂的体制管道中顺滑地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