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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做乘法,而不是加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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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年前,南方某省的一个案子,到现在我心里都堵得慌。”

“具体说说。”陈捷抓起笔。

“那个省的一所重点大学,分管基建的副校长,是个党外人士,还是著名的民主党派成员、海归专家,这人利用基建工程收受巨额回扣,线索非常扎实。”

“但是,他不是党员,纪委的双规手段用不上,行政监察法虽然能管,但手段有限,顶多给个行政处分,查不清资金流向。”

“我们想移送检察院反贪局,但反贪局说,初查证据不足,不能立案,不能上手段。”

“结果呢?”陈捷追问。

“结果就在我们和检察院互相踢皮球、走程序的那个空档期,这人察觉到了风声,以学术交流的名义,直接飞去了国外,临走前还把学校基建处的账本毁掉了!”

“几个亿的国有资产流失啊,就因为他是非党员,就因为我们的监督网有漏洞!”

陈捷握着笔的手微微一用力。

这就是同体监督失效之外,更可怕的监督真空!

在现行体制下,纪委只管党员,行政监察只管公务员。

那么,国企的管理人员呢?

公立医院的院长呢?

学校校长呢?

村委会的非党员干部呢?

这些人手里都握着公权力,都掌握着国家资源,却长期处于监督盲区。

陈捷在稿纸上重重写下四个字:

“全覆盖”。

他把这个案例,经过处理后,写进了报告的“现实必要性”一章。

陈捷没有用煽情的语言,只是冷冰冰地罗列了那个副校长出逃的时间线,以及监管部门在每一个节点上的无能为力。

这种冷静的叙述,比任何呐喊都更有力量。

它在告诉决策者,不搞国家监察,不把所有公权力关进笼子,反腐败就永远有死角,党和人民的资产就永远在流血!

解决了法理和现实,最后一步,是可行性。

世界上有没有成功的先例?

陈捷在档案室里找到了关于港岛廉政公署和新加泼贪污调查局的内部研究资料。

这两个机构,是全球反腐的标杆。

它们的共同点是,独立、高配、直通最高层。

但陈捷并没有简单地照搬。

他太清楚简单的拿来主义在体制内会遭遇什么样的水土不服。

陈捷在报告中,玩了一个借壳上市。

他详细分析了廉政公署的“三管齐下”策略,也就是执法、预防、教育,以及新加泼CPIB的“有罪推定”逻辑,即公职人员财产来源不明即视为贪污。

然后,他笔锋一转,写道: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我们的玉,必须是红色的,我们借鉴的不是机构设置,而是监督权独立运行的内核。”

“西方的独立监察是为了制衡行政权,而我们的国家监察,是为了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要建立的,是一个在党领导下的、拥有华国特色的超级监察机构。”

他把独立性包装成了集中统一领导的抓手。

这样一来,既吸收了国际经验的精髓,又在政治上立于不败之地,堵住了那些指责西化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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