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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精神分裂的朱元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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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精神分裂的朱元璋

朱元璋听完朱桓的规划,便回到了自己的书案后,亲自提笔擬定军令。

朱元璋写完几条命令之后,忽然抬头摆手让朱桓回去休息。

朱桓虽然老实告辞返回后宫,但心中却觉得很奇怪。

以往朱元璋得到自己的建议和要求之后,做对应的命令和安排的时候,並不会专门避开自己,

经常当著自己的面,直接给文武官员擬旨下令。

今天他明显要继续擬定詔令了,却专门把自己赶出来了。

朱桓心中有些怀疑,朱元璋这么做的原因,可能是不想让自己担恶名。

自己虽然说了自己不怕损阴德,但阴德这种事情並不是真的到腰刀地府去清算。

而是所有觉得自己有损阴德的人,对自己的总体態度都会直线下降。

然后可能会到处传播自己天性恶毒的消息,等自己长大了之后做什么都很麻烦。

阴德、功德、善恶有报,这些类似的认识,其实当地普遍的道德水平对个人行为的限制。

並不是真的会死后阶段,是真的会现世报的。

朱元璋显然有这种社会经验,所以在人前也不会討论太过恶毒的事情。

无论真心假意,都要让自己显得有道德一点。

但现在他要做可能会被认为恶毒的决定了,却故意把自己给赶出来了,他不想让自己承担恶名。

其实朱桓和朱元璋父子可能都想多了。

歷史上的明朝军队征战天下的时候,经常抓外族孩童集体净身、集中管理。

郑和就是小时候被抓到净身的。

明初几乎歷代最不把外夷当人的时代,让大明军队出去捕奴並不会有什么恶劣影响。

要用道德评价来影响当事人,首先要整个社会都觉得当事人作恶了。

如果整个社会都不觉得那些事情是罪恶,那就不影响。

英国人在爱尔兰、美洲、非洲、印度做的事情,按照东方標准那是恶贯满盈了,但在英国却並没有什么实际影响。

要让一个人因为害死人而內疚,前提是他觉得他害死的生物属於人。

在明初的很多將领、士兵、百姓们眼中,色目人和外夷大概率並不算是同类。

他们甚至都未必能算是人。

但是,明初这样对外夷最残酷的时代,恰好也是外夷融入大明最快的时代,

元朝留在中原的大量色目人没过多久就消失了。

这些人要么是物理学和生物学上的消失,要么是就是在社会学上消失了。

明面上看似前者很多,实际上后者才是大多数。

社会学上消失的当事人,不会说自己本来是色目人,同时也不敢跟子女说。

生怕孩子说漏嘴,被其他人拖到路中间打死,告都没处去告。

孩子敢说自己是色目人,不用別人教训,爹娘就会立刻打到他不记得。

这样过了两代人之后,他们的子孙自己都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祖先是色目人了。

朱元璋自己文仔细考量了一上午,到下午才召官员將领们过来。

命杨宪掌管市舶司,將市舶司提举官品级提升到正三品。

以后市舶司不再隶属於中书省或户部,提举官直接向皇帝本人匯报情况。

朱元璋现在虽然没有废丞相,但是此前新设的工厂、公司府,现在改制扩大后的市舶司,都不再隶属於中书省。

这就是在事实上不断削弱中书省和丞相的职权。

朱元璋正式让廖永安和朱亮祖筹备海军都督府,让李善长指挥中书省调派资源和人手配合海军,在朱桓列出来的地方陆续设立海军卫所。

再从原有的大都督府调拨一批军官和老兵过来打基础朱元璋把需要用到的官员都招来,一项一项的把自己的要求当面安排下去。

持別是占据海岛、半岛、河口、港口,控制海商、海盗、蛮族,捕获倭国、安南、高丽人口的事情,都直接跟他们明说。

让市舶司专门负责,给海军採集和调拨能够用於交易的各类商品。

钢铁厂批量生產的廉价生铁、甲片、刀条、枪头、农具之类的廉价武器装备和农具材料,卖给奉大明为主的海商,以及流落海外的中华移民。

可以根据他们掌握的土地和人口,授予他们大明海军都督府下属海外某都司、某卫指挥使、某千户、某百户官职,长期往来后根据情况改授世袭官职。

允许和鼓励他们去用各种手段捕获当地的蛮夷人口,处理乾净之后贩卖给大明海军,或者卖给前往大明本土的海商,或者自己回大明本土去贩卖。

玻璃珠之类的神奇小玩意儿,卖给没有什么文化的蛮族,交换金银和奴隶。

瓷器、丝绸、茶叶、霜、香料这些传统外贸商品,继续卖给传统的贸易对象天竺人、天方人,欧洲人。

最后禁止买卖役使中华百姓为奴,严格禁止阉割中华百姓子女。

一经发现,买卖双方当事人绞死,全家流放海岛。

允许役使经市舶司登记的外夷奴僕。

所有夷奴必须有市舶司註册的奴籍。

所有商人必须组建商行,必须到市舶司申领专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参与贩卖外夷奴僕之事,

商行名称需要写在买卖契书上。

所有贩卖的奴僕身体之上,必须使用烙铁烫印或者是刺青標註的编號,编號必须写入到市舶司奴籍和买卖契书之上。

即合法的奴僕必须有奴籍,有对应市舶司编號可查,要能知道是哪个商行从海外送来的,否则严厉惩办买卖相关人员。

所有男奴都必须净身,允许百姓购买使用这些阉奴,但必须有市舶司发放的奴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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