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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三任伴侣接连失踪56岁女子的致命谎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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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们早就料到李清香会拒绝配合,并没有相信她的谎言,立即对她的行踪进行了全面侦查。通过技侦手段和外围走访,民警们很快就找到了李清香的下落,她并没有回农四师七十一团场,而是躲在伊宁市的一间出租屋里,和她的二女儿在一起。

2010年6月6号,天气阴沉,下起了小雨,仿佛在为这起血案哀悼。专案组的民警们,趁着夜色,悄悄包围了李清香藏身的出租屋,做好了抓捕准备。“行动!”随着带队民警的一声令下,民警们立即破门而入,冲进了出租屋。

出租屋里光线昏暗,杂乱不堪,李清香正坐在床边,和她的二女儿聊天,看到突然冲进来的民警,李清香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眼神里充满了慌乱和恐惧,下意识地就想站起来逃跑,可很快就被民警们控制住了。“你们……你们干什么?我没有犯法,你们凭什么抓我?”李清香一边挣扎,一边大喊大叫,试图反抗,可她的力气太小,根本不是民警们的对手。

民警们将李清香控制住后,依法对她进行了搜查,在她随身携带的包里,发现了700块钱的假币,这些假币,仿真度很高,不仔细看,很难分辨真假。随后,民警们又前往李清香女儿的住处,进行了全面搜查,在她女儿的衣柜里,搜出了6500块钱的假币,加上李清香包里的700块钱,李清香一共持有7200块钱的假币。

看到搜出来的假币,李清香的脸色变得更加惨白,挣扎的力气也小了很多,眼神里的慌乱,再也掩饰不住。民警们心里清楚,虽然还没有找到她杀人的直接证据,但持有假币,已经触犯了法律,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突破,至少,可以先将她依法拘留,为后续的审讯和取证争取时间。

2010年6月8号,伊宁市公安局以“持有假币罪”,将李清香依法刑事拘留,关押在伊宁市看守所。将李清香拘留后,专案组的工作重心,立即转移到了审讯上,如果李清香拒不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那么,所有的工作都将陷入僵局,三个受害者的冤屈,也无法昭雪。

审讯工作,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民警们很快就发现,李清香这个人,虽然没有什么文化,只读了几年小学,但绝对不是一般人,她社会经历丰富,婚姻情况复杂,见多识广,反应十分灵敏,而且,心理素质极强,比很多有文化、有社会地位的人,还要难以对付。

据负责审讯的民警回忆,李清香平时特别喜欢看一些法制类的节目,比如《今日说法》《天网》《一线》,还有一些关于案件侦破、犯罪心理的书籍,要是放到今天,说不定还会喜欢听一些大案纪实类的音频。多年来,她通过这些节目和书籍,或多或少地积累了一些反侦查的知识,而且,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她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从她第一次动手杀人开始,她就一直在琢磨,万一哪天被警察抓住,该怎么说,该怎么掩盖自己的罪行,她甚至精心编制了一整套谎言,用来应付民警的审讯。

“这个人,确实是我经办过的最难对付的嫌疑人之一。”伊宁市刑侦大队当时的干警江克飞,后来在回忆这起案件时,依旧感慨万千,“在我们审讯她、观察她的同时,她也在观察我们的表情变化,揣摩我们的心理,试图从我们的表情和语气中,判断我们掌握了多少证据。她的心理素质是真的好,哪怕面对我们的追问,哪怕眼神慌乱,也能很快镇定下来,还经常用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语,来干扰我们的思路,用真真假假的口供,试图牵着我们的鼻子走,让我们多走弯路,找错方向。”

第一次审讯,李清香就表现得十分镇定,对于民警提出的关于陈某、刘某、罗某失踪的问题,她一概否认,依旧重复着自己之前编造的谎言:“老陈是外出打工还债了,老柳是回甘肃给母亲治病了,老罗是去乌鲁木齐看儿子了,他们的失踪,都跟我没有关系,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也没有害他们。”

对于持有假币的问题,李清香则辩解道:“那些假币,不是我的,我不知道怎么会在我的包里,可能是别人放进去的,我是被冤枉的。”

面对李清香的狡辩和抵赖,民警们没有气馁,他们知道,对付这样的嫌疑人,不能急于求成,只能一点点地攻破她的心理防线,一点点地揭穿她的谎言。每天,民警们都会提审李清香,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问题,围绕着三个受害者失踪的细节,反复追问,寻找她口供中的破绽。

审讯的过程,十分艰难,也十分漫长。每天提审结束后,民警们都不能休息,哪怕已经疲惫不堪,也要立刻召开会议,对李清香的供词进行逐字逐句的分析,辨别供词的真伪,梳理案件的线索,制定第二天的审讯计划。有时候,为了一个细微的破绽,民警们会争论到深夜;有时候,为了验证李清香供词的真假,民警们会立刻驱车赶往现场,进行取证,哪怕是深夜,哪怕是刮风下雨,也从不间断。

提审组的民警,后来在一起聊天的时候,还开玩笑说:“那段时间,我们简直就是连轴转,10天加起来,睡觉的时间都不超过6个小时,每天不是在审讯,就是在去审讯的路上,要么就是在分析供词、取证,整个人都快熬垮了。”

可玩笑归玩笑,实际上,那段时间,民警们的辛苦,远超常人的想象。因为长时间熬夜、高强度工作,加上精神高度紧张,提审组的女民警,有三四个都病倒了,有的发烧感冒,有的血压升高,有的因为长期坐着审讯,腰椎、颈椎出现了问题,但她们仅仅休息了一两天,稍微好转,就立刻回到了工作岗位上,继续投入到审讯工作中。

“我们不能倒下,三个受害者还在等着我们还他们公道,凶手还没有认罪伏法,我们必须坚持下去。”这是当时所有民警的心声,也是他们坚持下去的动力。

在审讯李清香的同时,专案组的民警们,也没有放弃现场勘察和取证工作。他们再次来到罗某的家,进行了更加细致、全面的勘察,这一次,他们有了重大的发现,在罗某家的墙面角落、地面缝隙里,发现了一些细微的、已经干涸发黑的斑点,看起来像是血迹。

民警们立即将这些斑点提取下来,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DNA提取和比对。等待鉴定结果的那几天,所有的民警都十分紧张,他们心里清楚,这些斑点,很可能就是解开案件真相的关键。

几天后,鉴定结果出来了,这些干涸发黑的斑点,确实是血迹,而且,经过DNA比对,这些血迹,正是罗某的血迹!更令人振奋的是,民警们还在罗某家的厨房角落里,提取到了一些细微的毛发和组织,经过鉴定,也属于罗某。

这些喷溅血迹和毛发组织的发现,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它直接证明,罗某很可能是在自己的家里,遭遇了不测,而李清香,作为罗某的妻子,又是最后一个见到罗某的人,无疑是最大的嫌疑人。

有了这些物证,民警们再次提审了李清香。这一次,面对民警们拿出的DNA鉴定报告和现场提取的血迹样本,李清香的心理防线,终于出现了裂痕。她的眼神,不再像之前那样镇定,反而充满了慌乱和恐惧,回答问题时,也变得支支吾吾、语无伦次,再也不能像之前那样,从容地编造谎言、狡辩抵赖了。

民警们抓住这个机会,一边继续追问,一边耐心地对她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疏导,告诉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只有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才能争取宽大处理,才能对得起那些被她伤害的人,才能让自己的内心得到解脱。

“李清香,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知道罗某是在你家里被伤害的,也知道,陈某和刘某的失踪,都跟你有关。”负责审讯的民警,语气严肃地说道,“你不要再狡辩了,也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了,谎言终究是谎言,迟早会被揭穿的。现在,给你一个机会,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争取宽大处理,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在民警们的反复追问和思想疏导下,在大量的事实和物证面前,李清香紧绷了五年的心理防线,终于彻底崩溃了。她低着头,肩膀不停地颤抖,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我错了,我对不起他们,我不该杀他们,我不该……”

沉默了许久之后,李清香终于抬起头,眼神里充满了悔恨和绝望,缓缓地交代了自己杀害陈某、刘某、罗某三个人的全部犯罪行为,以及作案的动机和过程。

据李清香供述,她和陈某是1998年在农四师七师团场承包鱼塘时认识的,当时,她刚刚离婚,带着两个女儿,生活十分艰难,而陈某,也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孤身一人,两人互相慰藉,就熟悉了起来。2002年,两人再次相遇,此时的李清香,已经离开了团场,在伊宁市托克拉克乡打工,靠着养殖一些鸡、鸭、羊,勉强维持生计,而陈某,也离开了农场,没有固定的工作,两人一拍即合,就搬到了一起,开始同居。

可同居之后,两人的矛盾很快就显现出来了。陈某性格懒惰,不愿意干活,整天游手好闲,还经常以做小生意、周转资金为由,多次骗取李清香的钱财。李清香靠着辛辛苦苦养殖鸡、鸭、羊挣来的钱,大多都被陈某骗走了,有时候,陈某还会偷偷把李清香养殖的鸡、鸭、羊卖掉,把卖来的钱,全部用来喝酒、赌博,根本不管李清香的死活。

“我那时候,每天起早贪黑,辛辛苦苦地养鸡、养鸭、养羊,挣点钱不容易,可他呢,整天不干活,就知道骗我的钱,卖我的东西,我跟他吵了无数次,可他就是不改,还反过来骂我、打我。”李清香回忆起当年的事,眼神里充满了愤怒和委屈,“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觉得,只要他活着,我就没有好日子过,我就永远挣不到钱,永远摆脱不了这种苦日子。”

2006年9月的一个下午,李清香正在院子里喂羊,突然发现,陈某又在偷偷地联系买家,准备把她辛辛苦苦养了大半年的20只羊卖掉。那一刻,李清香积压已久的愤怒,彻底爆发了,她冲上去,一把拉住陈某,和他吵了起来,吵着吵着,两人就动手打了起来。

李清香脾气火爆,下手很重,陈某被她打得连连后退,情急之下,陈某也反过来打李清香,两人扭打在一起。混乱之中,李清香看到院子角落里放着一把铁锹,她眼睛一红,冲过去,一把拿起铁锹,朝着陈某的身上,狠狠砸了过去,一下、两下、三下……陈某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动静。

打死陈某之后,李清香整整一夜没合眼,恐惧像潮水一样将她淹没,她害怕被别人发现,害怕被警察抓住,可转念一想,事已至此,再害怕也没有用,只能想办法掩盖自己的罪行。于是,她找来了一些汽油,浇在陈某的尸体上,点火焚烧,等到尸体被烧得面目全非之后,她又在自己承包的一片土地里,挖了一个大坑,将焚烧后的残骸,全部埋了进去,然后,又把院子里的血迹、痕迹,全部清理干净。

处理完陈某的尸体后,李清香就对外编造了谎言,说陈某欠了别人的钱,外出打工还债去了,再也不回来了。因为当时,陈某没有固定的工作,也没有太多的亲友,所以,没有人怀疑她的话,这起杀人案,就这样被她掩盖了下来。

陈某失踪后,李清香一个人生活,依旧靠着养殖鸡、鸭、羊为生,可她心里,却没有丝毫的愧疚和悔改,反而觉得,除掉了陈某,自己终于可以安心过日子了。2007年初,经一个老乡介绍,李清香认识了同为甘肃人的刘某,刘某性格老实本分,靠着承包一小块土地,种点庄稼和家禽谋生,为人诚恳,话不多,对李清香也十分照顾。

两人认识后,相处得还算不错,毕竟是老乡,有很多共同话题,再加上两人都孤身一人,没过多久,就搬到了一起,开始同居。李清香本以为,自己这次可以遇到一个真心对自己的人,好好过日子,可没想到,两人同居后,很快就因为一件事,产生了矛盾,而且,矛盾越来越深。

刘某这辈子,没有孩子,一直很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同居之后,他就经常跟李清香说,让李清香给他生一个孩子,可李清香,当时已经54岁了,年纪很大了,而且,她已经有两个女儿了,根本不想再生孩子,就一次次地拒绝了刘某。

“他整天就知道让我给他生孩子,我都那么大年纪了,怎么可能再生孩子?我跟他说,我不想生,可他就是不听,还经常因为这件事,跟我吵架、打我,说我不给他留后,说我自私。”李清香的语气里,充满了不满,“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了,我觉得,他跟陈某一样,都是来折磨我的,只要他活着,我就没有好日子过。”

2007年12月25号,那天天气很冷,李清香和刘某,正在刘某承包的土地里,拆鸡圈的棚板,准备重新搭建一个鸡圈。干活的时候,刘某又提起了生孩子的事,让李清香给他生一个孩子,李清香再次拒绝了他,两人又吵了起来,吵得越来越凶。

刘某被李清香吵得心烦意乱,一时气急,就想动手打李清香,可他刚抬起手,脚下一滑,不小心被手推车上的木板子碰倒了,摔在了地上。李清香看到刘某摔倒在地,不仅没有扶他,反而心里涌起了一股恶念:“你想打我?现在摔倒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于是,李清香冲过去,捡起鸡棚架上的一块木板,朝着刘某的身上,狠狠砸了过去,直到刘某再也没有了动静。打死刘某之后,李清香和上次一样,找来了汽油,浇在刘某的尸体上,点火焚烧,等到尸体被烧得差不多的时候,她又把没有烧光的骨头和骨灰,装进了一个袋子里,趁着夜色,偷偷跑到伊犁河边,把袋子扔进了伊犁河,让河水将骨灰冲走,彻底掩盖自己的罪行。

处理完刘某的尸体后,李清香就对外编造了谎言,说刘某借了她8万块钱,回甘肃老家给母亲治病去了,还特意让后来认识的罗某,模仿刘某的笔迹,写了一张8万块钱的借据,用来掩人耳目。2009年4月29号,李清香又把刘某的院子,以5万2千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别人,将卖院子所得的钱,占为己有。

2008年6月底,李清香通过婚介所,认识了罗某。罗某性格老实,为人诚恳,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四个儿子都在乌鲁木齐打工,经济条件还算不错,而且,罗某对李清香也十分照顾,经常给她买好吃的、买新衣服,主动承担家里的家务。李清香本以为,自己这次终于可以安稳下来,好好过日子了,可没想到,两人结婚后,矛盾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刚开始,两人的感情还算不错,可自从李清香提出,要把自己的两个女儿接到身边照顾后,两人就开始经常吵架。罗某觉得,自己已经有四个儿子了,负担已经很重了,再加上李清香的两个女儿,家里的负担会更重,而且,他也担心,李清香的两个女儿,会分走他的财产,所以,坚决不同意李清香把两个女儿接到身边。

除此之外,两人还经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吵架,李清香好吃懒做,不愿意做家务,还经常花钱大手大脚,罗某虽然老实,但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两人就经常为了这些小事,争吵不休,有时候甚至动手打起来。罗某性格老实,下手很轻,可李清香,脾气火爆,下手很重,每次吵架,罗某都会被她打得鼻青脸肿。

“我觉得,罗某跟陈某、刘某一样,都是来折磨我的,他不同意我接女儿过来,还经常因为一点小事跟我吵架、打我,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不想再被人折磨了,我想彻底解脱。”李清香低着头,声音沙哑地说道。

2010年1月27号,李清香的二女儿要结婚,李清香想让罗某拿出一笔钱,给二女儿当嫁妆,还想让罗某去参加二女儿的婚礼,可罗某,依旧坚决不同意,他觉得,自己和李清香的二女儿没有血缘关系,没有义务给她拿嫁妆,也不愿意去参加她的婚礼。

两人为此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动手打了起来,李清香被罗某气得火冒三丈,积压已久的愤怒,再次彻底爆发了。那天晚上,等到罗某熟睡之后,李清香悄悄起身,从厨房拎起一把菜刀,走到罗某的床边,朝着罗某的身上,狠狠砍了下去,罗某在睡梦中,没有来得及反抗,就失去了生命。

打死罗某之后,李清香并没有慌张,她有了前两次的作案经验,已经变得麻木和冷漠。她找来了一些汽油,淋在罗某的尸体上,点火焚烧,试图将尸体烧得面目全非,掩盖自己的罪行。同时,为了给罗某的家人一个交代,也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李清香就对外编造了谎言,说罗某去乌鲁木齐看儿子去了。

几天后,李清香趁着夜色,将罗某焚烧后的残骸一点点清理干净,一部分埋在了自家院子的角落,一部分悄悄装进袋子里,扔到了托克拉克乡的荒滩戈壁中,试图让风沙彻底掩盖这起罪行。她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不知,那些残留的焚烧痕迹、未清理干净的细微组织,早已为民警后续的取证,埋下了伏笔。

根据李清香的完整供述,专案组立即兵分多路,开展最后的取证和核实工作。一路民警驱车赶往伊宁市托克拉克乡黑水沟,也就是李清香承包的那片土地,这里,是她掩埋陈某尸体的地方。那片土地荒芜已久,长满了杂草和低矮的灌木,风吹过荒滩,卷起阵阵尘土,仿佛在掩盖着五年前的罪恶。

民警们带着专业的挖掘工具,按照李清香供述的位置,一点点清理杂草、挖掘泥土。戈壁滩的泥土坚硬,夹杂着碎石,民警们的手上磨起了血泡,汗水浸透了警服,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手中的动作。经过整整一天的挖掘,当天傍晚,民警们终于在地下一米多深的地方,发现了一具已经高度腐烂、残缺不全的尸体残骸,残骸周围还残留着少量未完全焚烧干净的衣物碎片。

民警们立即将尸体残骸提取出来,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DNA提取和比对。几天后,鉴定结果正式出炉,这具尸体残骸,正是失踪近四年的陈某。至此,三个失踪人员中,陈某的尸体被找到,罗某的血迹和组织被提取,刘某的失踪有其弟弟的证言、假借据等证据佐证,再加上李清香的亲笔供述,这起横跨五年、牵扯三条人命的系列杀人案,终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所有的罪恶,都被一一揭开。

而李清香手中持有的7200块钱假币,经调查核实,是她在2009年底,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的,原本打算用来欺骗身边的老乡和熟人,没想到还没来得及使用,就被民警当场查获。结合她的杀人罪行,持有假币的罪行,不过是她众多恶行中的冰山一角。

2010年7月,伊宁市公安局将李清香系列杀人案,依法移送至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过详细审查,认为李清香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持有假币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向伊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当天,伊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李清香对自己杀害陈某、刘某、罗某三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没有任何辩解。当法官询问她,是否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时,李清香低着头,眼泪再次流了下来,声音沙哑地说道:“我后悔了,我不该一时冲动,杀了他们,我对不起他们的家人,也对不起我自己的女儿,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她的后悔,来得太晚,也太苍白。三条鲜活的生命,因为她的自私和残暴,永远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三个家庭,因为她的恶行,变得支离破碎,亲人阴阳相隔,留下了无尽的痛苦和思念。陈某的家人,得知陈某的尸体被找到,悲痛欲绝,他们等待这个真相,等了整整四年;刘某的弟弟,在法庭上,看着李清香,字字泣血,诉说着这些年寻找哥哥的艰辛,以及失去哥哥的痛苦;罗某的四个儿子,从乌鲁木齐赶回伊宁,参加庭审,他们无法原谅,这个看似温和的女人,竟然残忍地杀害了他们老实本分的父亲。

法庭经过激烈的辩论和详细的评议,结合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李清香的犯罪情节,最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清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李清香接到判决书后,没有提出上诉,她知道,自己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死刑,是她应得的惩罚。后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李清香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个背负三条人命、编织了无数谎言的女人,终于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最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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