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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他亲手把儿子绑成团推下了江村民 不意外(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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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赵大帅直言不讳,“他曾经在我结婚时大闹,还砸了我的东西。但要说我因此杀他……不可能。我是医生,救死扶伤是我的天职,怎么可能杀人?”

李正询问了赵大谋遇害时间段赵大帅的行踪,他拿出值班记录:1月25日至2月5日,他都在卫生院值班,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

线索似乎断了。不是仇杀,赵大谋没跟外人结那么大的仇;不是情杀,妻子两年前就走了;不是财杀,一个年收入几千块的果农,身上能有多少钱?

李正的目光重新投向赵家。如果外人都没有作案动机,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家庭内部矛盾。

4月10日,李正第三次来到赵家。这次,他带着技术科的全面勘察组。

“我们要对您家进行详细检查,希望您配合。”李正对赵嘉怡说。

老人的脸色有些发白,但还是点了点头:“查吧。”

勘察从院子开始。露天灶台旁堆着柴火,灶台表面是水泥抹的,已经熏得发黑。小王蹲在灶台边,用强光手电一寸一寸地照。突然,他停住了。

“李队,这里有发现。”

灶台旁有一个矮木凳,凳面有三处极小的深色斑点,每个只有针尖大小,呈喷溅状分布。小王用棉签轻轻擦拭,棉签头染上淡淡的褐色。

“可能是血迹,带回去化验。”李正说。

就在小王提取样本时,李正注意到赵嘉怡一直站在堂屋门口,眼睛紧紧盯着他们的动作,双手背在身后,手指不停地搓着。

“赵叔,您这麻绳挺多的。”李正指着墙角堆放的一捆麻绳,和捆绑尸体的麻绳是同一类型。

“农村嘛,家家都有。”赵嘉怡的声音有些发紧。

李正又注意到院子里有一辆独轮车,木制的,车斗里还沾着干涸的泥巴。他脑海里浮现出画面:夜晚,一个人推着独轮车,车上绑着一具折叠的尸体,悄悄走向河边……

“赵大谋失踪后,您为什么没有报警?”李正突然问。

赵嘉怡愣了一下:“我……我以为他打工去了。”

“儿子两个月没消息,也不联系家里,您不担心?”

“他以前也这样,一出去就半年不联系。”

李正不再追问。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摊牌的时候。

血迹的化验结果第二天就出来了:三处微小斑点都是人血,DNA与赵大谋匹配。更重要的是,血迹的喷溅形态表明,这应该是在击打过程中形成的,赵大谋很可能就是在这个灶台边遇害的。

就在李正准备传唤赵嘉怡时,一个意想不到的证人出现了。

4月12日上午,雅士村一个猪肉摊主主动来到派出所。他叫阿贵,在村里卖了十几年猪肉。

“警察同志,我听说赵大谋死了?”阿贵神情紧张。

“是的,你有什么线索吗?”

阿贵咽了口唾沫:“年前,大概是腊月二十八吧,赵大谋给我打过电话,说要订点猪肉做腊肉。我还问他今年怎么做这么晚,他说前几天忙,没顾上。”

李正心中一动:“腊月二十八?你确定?”

“确定!我手机上有通话记录。”阿贵掏出手机,翻出记录:1月29日,下午5点47分,来电显示“赵大谋”。

这个时间点太关键了。赵嘉怡说赵大谋是1月26日外出打工的,但如果1月29日他还在打电话订猪肉,显然没有外出计划。

李正立即派人核实。又有几个村民反映,腊月二十八、二十九那两天,见过赵大谋在村里活动。也就是说,赵嘉怡对儿子“外出打工”的说法,完全是谎言。

为什么要撒谎?除非他知道赵大谋已经死了,并且想掩盖这个事实。

4月13日上午,赵嘉怡被传唤到县公安局。

审讯室里,老人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低着头,一言不发。李正没有急着问话,只是将几张照片推到他面前:灶台边的血迹化验报告、浪西江抛尸现场照片、捆绑尸体的麻绳特写。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墙上的时钟滴答作响,审讯室里安静得能听见呼吸声。

终于,赵嘉怡抬起头,眼圈发红:“是我……是我干的。”

他的声音很轻,但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

李正没有打断,示意他继续说。

“1月29号,腊月二十八,下午6点多。”赵嘉怡的声音开始颤抖,“大谋从地里回来,我们……又吵起来了。”

“为什么吵?”

“村里有个算命先生说,大谋这几年不顺,是因为家里风水有问题。我就想请人来做个法事。大谋知道了,说我装神弄鬼,想害他妻离子散……他说郭凤娇就是被我逼走的。”

赵嘉怡闭上眼睛,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黄昏:“他骂得很难听,骂我老不死,骂我偏心,说我所有的钱都给大帅了……这些年,他一直是这么骂的。”

“后来呢?”

“后来他去灶台边洗头。天快黑了,院子里就我们俩……还有小孙子在屋里看电视。”赵嘉怡的呼吸急促起来,“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了,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这些年,他骂我,打我老伴,抢我们钱,还说要烧房子……我受够了,真的受够了。”

他睁开眼睛,泪水顺着皱纹流下来:“我把他孙子支开,让他进屋去。然后……我抄起灶台边的木棍,走到大谋身后。他弯着腰洗头,没看见我。我……我举起棍子,打了下去。”

审讯室里一片寂静。李正看着眼前这个瘦小的老人,很难想象他会有那样的力气和决心。

“打了几下?”

“三四下……记不清了。他倒在地上,血……喷得到处都是。”赵嘉怡的声音越来越低,“我看着他不动了,知道……他死了。”

“为什么不报警?”

“报警?”赵嘉怡苦笑,“报警我能怎么说?说我杀了我儿子?再说了,大谋死了,对我们全家……也许是个解脱。”

李正沉默。他能理解这句话背后的绝望。

“尸体怎么处理的?”

“我想背到山上埋了,但背不动。后来就想,扔河里吧,让水冲走,干干净净。”赵嘉怡抹了把脸,“晚上10点多,等孙子睡着了,我用麻绳把他捆起来,捆成一小团,放到独轮车上,推到浪西江边……推下去了。”

“那些血迹,你没清理干净。”

“我以为那么小的点,没人会发现。”赵嘉怡长叹一声,“那天晚上,我回到家,该做饭做饭,该睡觉睡觉,像什么事都没发生。第二天,还去买了阿贵的猪肉——大谋订的,不能浪费。”

他抬起头,看着李正:“同志,我没退路了。从拿起棍子那一刻,我就没退路了。”

案件告破后,李正去见了赵嘉怡的老伴袁淑秀。这个患有心脏病的老人躺在床上,听完丈夫的供述,只是默默地流泪。

“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她声音虚弱,“大谋……是我们害了他。”

在随后的走访中,李正渐渐拼凑出赵大谋三十九年的人生轨迹。

赵嘉怡和袁淑秀结婚后,先后生了四个孩子:赵大谋是长子,后面是两个女儿,最小的是赵大帅。在那个重男轻女思想还比较严重的年代,作为长子的赵大谋自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大谋小时候可聪明了。”一个老邻居回忆,“但他调皮,不爱上学。赵嘉怡就惯着他,说不去就不去吧,反正家里有地。”

另一个邻居说:“赵大谋想要什么,他爸妈就给什么。两个妹妹要是跟他争,挨骂的肯定是妹妹。”

小学三年级,赵大谋彻底辍学。赵嘉怡用皮带抽他,他就跑到姥姥家,一住就是一个月。最后,赵嘉怡妥协了,还让赵大谋写了份保证书:“我自愿不上学,以后不怪父母。”

那是赵大谋人生第一个转折点。没有文化,没有技能,他就在村里游荡,偶尔帮家里干点农活,大部分时间无所事事。父母忙于农活和照顾更小的孩子,对这个大儿子渐渐放任自流。

成年后的赵大谋依然没有正经工作。家里给他安排了相亲,他嫌姑娘不好看;介绍他去打工,他嫌活太累。三十岁那年,他放出话:找不到媳妇,就怪父母没本事。

赵嘉怡和袁淑秀急了,托遍所有亲戚,终于在赵大谋三十三岁那年,给他找了个媳妇——邻村的郭凤娇,比他小十岁。两人匆匆结婚,一年后生了个儿子。

“我们以为他成家了,就会懂事。”袁淑秀哭着说,“可他还是那样,好吃懒做,不挣钱,还动不动就打骂凤娇。”

郭凤娇忍了三年,在孩子两岁那年,借口外出打工,一去不回。

妻子走后,赵大谋变本加厉。他认为父母偏心,把所有钱都给了弟弟赵大帅——其实赵大帅上大学的钱是助学贷款,工作后自己还的;结婚的钱是自己攒的。但在赵大谋看来,父母就是偏心的。

矛盾在赵大帅结婚时彻底爆发。婚礼当天,赵大谋大闹宴席,砸东西,骂父母,吓得新娘差点悔婚。从那以后,他动不动就威胁要烧房子,杀全家。

村干部调解过,派出所也来过人,但赵大谋的行为始终在“家庭纠纷”和“违法犯罪”的灰色地带,够不上立案标准,但又确实严重干扰了家庭正常生活。

“我们没办法啊。”一个村干部对李正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赵大谋是混,但他也没真的杀人放火,我们能怎么办?教育、调解,都没用。”

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赵大谋对五岁儿子的态度。孩子发烧,赵大谋不管,是赵嘉怡半夜背去卫生院的;孩子饿了,赵大谋不给做饭,是袁淑秀拖着病体做的。

“有时候我想,也许大谋恨我们,是因为我们没教好他。”袁淑秀说,“可那时候,我们也不懂啊,就觉得他是长子,要宠着……”

2014年3月,赵嘉怡故意杀人案在龙安县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赵嘉怡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护律师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一是赵嘉怡年事已高,且患有多种慢性疾病;二是被害人赵大谋长期对父母实施家庭暴力,存在重大过错;三是赵嘉怡系临时起意,并非预谋杀人。

公诉人则认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都是严重犯罪,应当依法惩处。

法庭最终认定:赵嘉怡犯故意杀人罪,但鉴于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且系初犯、偶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宣判时,赵嘉怡表情平静。他转头看向旁听席上的老伴和孙儿,点了点头,被法警带离法庭。

袁淑秀搂着五岁的孙子,泣不成声。孩子还不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用小手给奶奶擦眼泪:“奶奶不哭,爷爷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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