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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番?发财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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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财在飘窗上享受太阳的烘烤,昏昏欲睡。

作为一个智慧的猫界老人家,黄大王摇晃着尾巴,不可避免地回忆起了过去。

在朕还不叫发财的时候,只是老街里的流浪小猫崽。离开了猫妈妈的庇护,朕得自己捕猎求生。

真糟糕啊,那时候朕那么小,几乎能被一只皮鞋盖住。每天都颤抖着蹲在垃圾桶旁翻找食物。

发财晃了晃尾巴,想到了自己和人类铲屎官的初遇。

那时候的周末,也只是黑瘦黑瘦的小豆丁。据猫猫消息圈里的传闻,他的出生地也是垃圾桶。

这不就是缘分么?朕注定要拥有这么一个铲屎官。

某天,朕蜷在馄饨摊油腻的桌腿边,等待上天掉下食物时,看见了周末。

那时候的他,虽然只是个奇怪的两脚兽幼崽,但朕一眼就看出来,他注定了 “狗狗” 的一生。

因为朕听到不同人类叫他不同的名字:“小狗”“周末”,甚至 “周黑犬”。

不过聪明的小橘朕理解,就像人类也总叫朕不同的名字一样:一会儿 “咪咪”,一会儿 “喵喵”,偶尔还会叫 “滚臭猫”。

朕原谅幼崽偶尔过于狗的行为,比如答应的罐头要分两天吃。谁让朕是看着他长大的呢。

发财在阳光下翻了个面,继续享受暖和的阳光。初遇那天也是这样暖洋洋的,他就这样发现了朕。

幼崽周末站在老街湿漉漉的青石板上,手里攥着半块舍不得吃完的鸡蛋糕。

和朕一样颜色的瞳孔里,清晰倒映着朕的样子:一团脏得看不出颜色的黄色毛球,耳朵缺了一角,尾巴尖秃着,琥珀色的眼睛却亮得惊人,隔着嘈杂人群和食物热气,直直地看向他。

周末像小狗一样蹲下身,嘴里念叨着 “咪咪咪,我可以摸摸你么”,然后开心地伸出手。

发财想,当时的朕已经流浪了好几个月,是经验丰富的小橘了,自然不可能信任这些可怕的两脚兽幼崽,否则又会是被捉住玩弄的一天。

在周末眼里,那团黄毛球往后缩了缩,喉咙里发出虚弱的 “哈” 声。

他没再往前,只是把手里那半块鸡蛋糕小心翼翼地掰下一小块,放在地上推过来。

朕秉持着 “敌不动我不动” 的原则,只是死死盯着他。

然后,朕看见这个奇怪的人类幼崽想了想,把蛋糕放进自己嘴里,鼓起一边腮帮子做出咀嚼的样子,再指着地上那块,又指指自己的嘴。

朕的鼻子动了动,好香啊,是食物的味道。

那天下午,他蹲在桌腿边,看着朕用极小极快的动作叼走蛋糕块,消失在下水道口的阴影里。他手心留下一点点蛋糕糖浆的黏腻,还有一种奇异的、被那双眼眸注视过的灼热感。

第二天,他又来了,带了一小撮午餐肉。朕还在老地方,看起来更脏了。

第三天,是半块馒头。

第四天,朕允许他靠近到三步远。

第七天,他伸出手指,朕犹豫了很久,最后用潮湿冰凉的鼻尖,极轻地碰了一下他的指尖。

他笑了。那是朕第一次看见他笑得露出两颗漏风的门牙,真是可怜的人类幼崽,竟然丧失了捕猎用的利齿。朕决定,爱怜他一秒。

那天,朕还第一次见到了人类妈妈。她的皮毛色彩缤纷又亮晶晶,像所有大猫爱护自己的小猫一样搂着周末。

“它有名字吗?”

周末摇摇头,看着那团脏兮兮的黄色,想了想:“叫‘发财’吧。”

姐姐挑眉:“这么俗?”

“卖馄饨的奶奶说,名字俗好养活,就像我叫小狗一样。” 他认真地说,目光追随着那只开始跟着他脚步移动的小小身影,“我想它活着。”

从此,那只又丑又凶的小黄猫,总是跟在他脚后跟。别的小朋友一靠近,就炸毛哈气,像个小卫士一样挡在他身前。

老街的孩子们都知道,周家那个捡来的小狗崽,养了个凶凶的猫大王。每天都能看见他蹲着,看着坏脾气的小橘猫吃东西。他会小声跟朕说 “今天算术题好难”“姐姐又接了奇怪的活儿”,朕埋头苦吃,偶尔抬起脏乎乎的脸,用琥珀色的眼睛瞥他一眼,喉咙里发出 “咕噜” 声,像是在说 “知道了,烦死了”。

整条老街的流浪猫狗也都知道,这个人类幼崽,是黄大王罩着的。朕承诺会保护自己的仆人,直到永远,只希望他不要越长大越狗。

发财正想着,一颗红点点突然跳到了他的鼻尖,是人类又拿激光笔逗朕活动。幼稚,黄大王岂会被区区小光点勾引?

算了,朕是善解人意的小猫咪,就当哄哄仆人吧。

它 “咚” 的一下跳下飘窗,在房间里奔跑起来,追着光点四下扑击。

毕竟,在朕还没成为大王的时候,是这个人类幼崽每天上供食物,从自己少得可怜的零食里省下一口:有时候是一点饼干渣,有时候是半颗鱼丸,用旧作业本纸包好,在放学后的老地方等朕。

一点小小的锻炼而已,朕可以满足仆人的愿望。

朕的选择,从来没错。

敷衍完运动,发财趁着仆人去洗澡,再次踱步到猫窝里,继续回顾自己跌宕起伏的猫生。

说起来洗澡,人类真是奇怪的生物。明明每天都有一只看不见的巨兽给他舔毛清洁,为什么还要坚持这种坏习惯?

在朕有限的猫生经验里,水是危险的:会弄湿皮毛导致失温,甚至有淹死的可能。

这个蠢仆人的行为,在朕看来无异于定时自杀。

第一次目睹时,朕的毛全炸了,冲到磨砂玻璃门前,用爪子疯狂扒拉,发出凄厉的 “喵嗷 ——”,试图阻止这场惨剧。

透过模糊的玻璃,朕看见周末的轮廓在里面晃动:他脱光衣服站到瀑布

这么危险,他竟然在笑!快淹死了还在笑!

朕更急了,开始用身体撞门,可怎么也撞不开。

于是朕改变策略,蹲在门口竖起尾巴,琥珀色的眼睛死死盯住玻璃,胡须因紧张而颤抖。朕决定了,要亲眼看着他淹死的过程,以便将来向妈妈准确汇报死因。

门开了。周末浑身湿漉漉、热腾腾地走出来,脖子上搭着块白布。他看见朕如临大敌地守在门口,愣了一下,然后笑得肩膀直抖:“发财?你干嘛?怕我淹死啊?”

他蹲下来想摸朕,朕警惕地后退两步,鼻子疯狂耸动,嗯?没有溺水者的虚弱气息,反而有种暖烘烘的、带着奇怪香味的生命力。他看起来…… 好像还挺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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