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聋哑女的悲剧《三》(1/2)
1998年10月14日,经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王素琴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逮捕,案件进入预审复核阶段。负责此案预审的,是东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预审员谷同山。这位年近半百的老民警,有着二十年的预审经验,从部队转业后就扎根刑侦一线,凭借着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破获过无数疑难案件,在局里被大家尊称为。
接手王素琴案后,谷同山没有急于提审,而是先静下心来仔细审阅案卷。从现场勘察笔录到法医鉴定报告,从证人证言到王素琴的供述,每一份材料他都逐字逐句研读,标注出疑问之处。在看到王素琴的个人简历时,一个细节引起了他的注意:王素琴,24岁,大丰市沈灶镇故灶村人,聋哑学校六年级文化,五岁孩子的母亲,曾两次结婚,两任丈夫均已死亡。
案卷显示,王素琴第一任丈夫名叫曾国祥,37岁,大丰市三龙镇东红村聋哑人,两人于1992年结婚,育有一女,1997年3月6日发病,经大丰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无效,于4月12日死亡,尸体已火化;第二任丈夫朱茂平,31岁,大丰市沈灶镇南行村聋哑人,两人于1998年3月结婚,7月7日发病,经大丰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无效,于7月22日死亡,尸体同样已火化。
短短一年多时间,两任丈夫相继去世,而且都是发病后医院无法确诊,最终治疗无效死亡,这也太巧合了。谷同山的眉头紧锁起来。他从警多年,深知在刑事案件中往往隐藏着真相。更让他起疑的是,案卷中附有王素琴母亲的一份反应材料,称王素琴说曾国祥死于脑积水,朱茂平死于病毒性脑炎,但医院的诊断证明却写着曾国祥为原发性癫痫病,强直阵挛性发作,朱茂平为病毒性脑炎,两种说法存在明显出入。
为了验证自己的直觉,谷同山调取了王素琴两任丈夫的死亡档案。档案显示,曾国祥发病前一直在出海捕鱼,身体健壮,发病当天还在参与修筑三闸公路,没有任何癫痫病史;朱茂平虽然幼时因脑膜炎导致耳聋,但成年后身体一直很好,发病前一天还在和弟弟一起做瓦工,直到天黑才回家。两个身强力壮的青壮年,突然患上罕见的疑难病症,而且都在短期内死亡,这绝对不正常。谷同山的心中升起一个可怕的念头:这两起自然死亡,很可能是谋杀。
然而,要在预审阶段调查两起已经火化的,难度可想而知。按照正常流程,预审阶段主要是对已立案的犯罪事实进行复核,而这两起死亡事件早已被家属接受为自然死亡,没有立案,没有现场,没有尸体,甚至连基本的物证都已消失。而且,预审部门不像侦查阶段那样可以全警出动,人力、物力和精力都极为有限。但一想到那可能存在的两起冤杀,谷同山就无法坐视不理。就算再难,也要查下去,不能让冤魂白白枉死。他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
1998年10月15日,就在谷同山准备向上级申请对两任丈夫死亡情况展开调查时,东台市看守所的女管教带来了一份重要材料。王素琴写给妹妹王素明的一封信,信是在王素琴被逮捕时扣押的,经过审批后转交给预审部门。正是这封信,让本已看似尘埃落定的案情再生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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