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岁女子的血色绝恋《二》(2/2)
上海的繁华让李国芝眼花缭乱。她住进了高档酒店,每天吃着山珍海味,逛着外滩和南京路。钱很快就花光了,为了维持生计,她重操旧业,在上海一家舞厅当了坐台小姐。她觉得上海没人认识她,在这里可以尽情放纵。但没过多久,她就厌倦了舞厅的生活,加上思念孩子,她决定回北京。
回到家后,母亲问她为什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李国芝又编造了一个谎言:“我得了胃癌,需要回家治病。”母亲一听就慌了,赶紧拿出家里仅有的一千块钱给她:“你拿着钱去看病,不够妈再去借。”李国芝拿着母亲的血汗钱,又去买了一身新衣服,丝毫没有愧疚之心。
这次上海之行,让胡小鹏对李国芝更加不满。他怀疑李国芝在上海赚了钱却私藏起来,每天都逼问她:“你在上海挣了多少钱?赶紧拿出来还债!”李国芝当然拿不出钱,两人每天都为了钱争吵不休。胡小鹏的打骂也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残忍。有一次,他把李国芝绑在院子里的槐树上,用皮带抽了她半个小时,抽完之后还往她身上浇凉水。李国芝冻得瑟瑟发抖,心里的恨意一点点积累。
如果说打骂还能忍受,那么胡小鹏的出轨则彻底点燃了李国芝的怒火。2002年3月初的一天,李国芝去镇上买东西,无意中看到胡小鹏和一个陌生女人手牵手走进了一家旅馆。她冲进去质问,胡小鹏却毫不在意:“你管得着吗?我花自己的钱,想找谁就找谁!”说完就给了李国芝一记耳光,把她推出了旅馆。
李国芝坐在旅馆门口的台阶上哭了一下午。她想到自己为了这个男人付出的一切,想到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想到亲戚们的追债和自己的谎言,觉得自己的人生一片黑暗。她第一次产生了分手的念头,但又舍不得已经到手的“胡太太”身份,更怕胡小鹏把她当坐台小姐的事情告诉亲戚。这种矛盾的心理,让她陷入了痛苦的挣扎。
从那天起,李国芝变了。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哭闹,也不再对胡小鹏抱有幻想,每天只是沉默地做饭、洗衣服,眼神空洞。她的体重在短短一个月内瘦了十几斤,脸色苍白,看起来毫无生气。而胡小鹏则变本加厉,不仅更加频繁地打骂她,还把那个陌生女人带到家里来,当着她的面亲热。
2002年3月24日,矛盾彻底爆发。那天下午,几个亲戚上门催债,胡小鹏被逼得没办法,回家后就把怒火发泄到李国芝身上。他把李国芝的头往墙上撞,骂她“扫把星”“骗子”。李国芝被打得晕头转向,挣扎着拿起桌上的电话,拨打了110。警察赶到后,李国芝为了报复胡小鹏,编造了“胡小鹏给她下毒,逼迫她吃药”的情节。
警察调查后发现是家庭纠纷,对两人进行了调解,但这件事让胡小鹏彻底恼羞成怒。他当着警察的面说:“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婚!”李国芝也早已忍无可忍,立刻同意离婚。但胡小鹏提出了一个苛刻的条件:“离婚可以,你先把骗亲戚的四万八千块钱还了,不然我就把你当坐台小姐的事情告诉所有人,让你在村里抬不起头!”
这句话戳中了李国芝的软肋。她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名声”,要是让亲戚朋友知道她当过坐台小姐,她以后就没法做人了。她只能答应胡小鹏的条件,但她根本没钱还债。从那天起,胡小鹏就像是抓住了她的把柄,更加肆无忌惮地打骂她,有时候甚至不需要理由,看她不顺眼就动手。李国芝每天都活在恐惧和痛苦中,她知道这样的日子不能再继续下去,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