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灵异恐怖 > 中国桃色大案纪实 > 第152章 逃亡途中的父爱《三》

第152章 逃亡途中的父爱《三》(2/2)

目录

白建中不敢走大路,专挑偏僻的小路跑。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知道必须远离那个小县城。饿了就啃口干硬的馒头,渴了就喝路边的河水,晚上就蜷缩在桥洞或破庙里。他像一只惊弓之鸟,听到一点动静就躲起来,甚至看到穿制服的人,不管是不是警察,都会吓得浑身发抖。

可他终究没能跑远。2006 年 3 月 15 日,白建中在一个偏远小镇的废品收购站找活时,被正在核查信息的民警认了出来。当时他正弯腰搬废铁,民警看着他的侧脸,觉得和通缉令上的白建中有些相似,便上前问道:“同志,麻烦出示一下身份证。” 白建中抬头看到民警的瞬间,身体僵住了,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

民警将白建中带回派出所,采集了他的指纹和 DNA,与当年案件的存档信息进行比对。当比对结果显示 “完全吻合” 时,整个派出所都沸腾了,这个逃亡十六年的杀人凶手,终于落网了。面对铁证,白建中再也无法隐瞒,他低着头,断断续续地交代了十六年前杀害刘燕的经过,以及这些年的逃亡生活。

“我对不起刘燕,对不起她的家人,也对不起王芳和孩子。” 在审讯室里,白建中痛哭流涕,“这些年我没有一天睡过安稳觉,刘燕的样子总在我梦里出现,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

白建中的落网,让沉寂十六年的刘燕被杀案终于有了结果。当民警告知刘燕的父母这个消息时,两位老人老泪纵横。刘燕的母亲颤抖着拿出女儿生前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扎着麻花辫,笑容灿烂。“孩子,凶手抓到了,你可以安息了。” 老人抚摸着照片,声音哽咽。

2006 年 10 月,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法庭上,白建中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的辩护律师提出,白建中逃亡期间没有再犯新罪,且有自首意愿(被抓后如实供述罪行),希望法院从轻判决。但公诉人认为,白建中故意杀人,手段残忍,逃亡十六年,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最终,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白建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到判决结果时,白建中没有上诉,他只是平静地说:“我罪有应得,这是我欠刘燕的。”

2007 年夏,白建中被依法执行死刑。临刑前,他提出想见王芳和孩子最后一面,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请求未能实现。他给王芳和孩子留下了一封信,信里写道:“对不起,是我毁了这个家。希望你们以后好好生活,不要因为我而抬不起头,忘了我,重新开始。”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