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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专挑尼姑下手的恶魔《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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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天时间,犯罪团伙的五名成员(除刘大军外)全部落网。干警们马不停蹄地对他们进行审讯,结合之前掌握的线索,逐步还原了每一起案件的细节。据张老四交代,1991 年 5 月 6 日开阳县毛外冲庙抢劫案中,是他用匕首杀害了朱丛仙,“她骂我们会遭报应,我一时气不过,就……” 说到这里,张老四的声音越来越小,不敢再抬头看干警。而赵老五则承认,西峰县永靖镇西亚庙的罪行,他也参与其中,“是刘大军提议的,我们当时鬼迷心窍……”

随着审讯的深入,更多令人发指的细节被揭开:在金沙县安底镇白虎山庙,他们将老和尚吊在房梁上用火烘烤时,还故意往柴火里加辣椒面,看着老和尚痛苦挣扎取乐;在修文县基帕卡尔庙,他们不仅侵害老尼,还抢走了她随身携带的佛珠,将其掰碎后丢在地上;甚至有一次,他们抢劫完寺庙后,还故意在菩萨像上撒尿,以此来 “证明自己不怕报应”。

为了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干警们带着他们逐一指认作案现场。在金沙县大坝川祖庙,当王仲亮和张老四被带到河边时,两人的双腿都在发抖。“就是在这里,我们把那两个女的丢进河里的……” 王仲亮的声音细若蚊蝇,不敢看河水的方向。干警们在河边进行了细致勘查,虽然时隔一年多,但仍从河底的泥沙中找到了一些衣物碎片,经鉴定,与受害者当时所穿衣物的材质一致。

在修文县四门洞庙,老和尚满祥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到张老四面前,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这个畜生,当年差点把我打死,还杀了我的师妹……” 张老四羞愧地低下头,不敢与满祥对视。满祥的眼眶通红,泪水顺着皱纹滑落:“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师妹可以瞑目了……”

案件侦破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四县的各个村寨,村民们和僧尼们都激动不已。开阳县双流镇毛外冲庙的三名老太婆,特意带着自己做的馒头和咸菜,来到修文县公安局,感谢干警们为朱丛仙报仇。“谢谢你们,让坏人得到了惩罚,我们以后在庙里也能安心了。” 一名老太婆紧紧握着吴超群的手,声音哽咽。

金沙县公安局罗局长看着堆积如山的案卷,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几个月的辛苦没白费,总算给受害者和老百姓一个交代了。” 但他也深知,案件的侦破只是开始,后续的司法程序还需要严谨对待,才能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1992 年 9 月,修文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跨区域寺庙抢劫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详细的起诉书,列举了犯罪团伙在四县抢劫寺庙 28 起、杀害 2 人、重伤 4 人、轻伤 5 人、抢劫财物价值共计 3.8 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出示了物证、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报告等一系列证据。

被告人席上,王仲亮、杨延学、张老四、赵老五四人低着头,面对铁证,他们再也无法抵赖。当听到公诉人念到受害者的悲惨遭遇时,杨延学忍不住哭了起来,嘴里反复说着 “我错了”,而张老四和赵老五则面无表情,仿佛早已麻木。王仲亮则全程沉默,只是在听到 “死刑” 两个字时,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

经过三天的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仲亮、张老四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杨延学犯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赵老五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判决宣布后,王仲亮、张老四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驳回了他们的上诉,维持原判。1993 年 1 月,王仲亮、张老四被依法执行死刑。临刑前,王仲亮终于悔悟,向干警们交代了自己藏匿赃物的地点,并请求向受害者家属道歉,但这迟来的忏悔,早已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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