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河北沧州特大抢劫杀人案(09公安部督办大案)四(2/2)
4 月 3 日凌晨 3 点,夜色依旧深沉,沧州警方的抓捕行动正式开始。刘建波带领第一组民警,悄悄包围了庞云峰等人所在的出租屋。出租屋的窗户里还亮着微弱的灯光,隐约能听到里面传来的笑声和喝酒声。刘建波做了一个手势,两名民警迅速爬上出租屋的屋顶,准备从天窗进入;另外几名民警则守在门口和窗户旁,防止歹徒逃跑。
“行动!” 刘建波低声下令。屋顶的民警猛地踹开天窗,跳进屋内,大喊:“警察!不许动!” 屋内的庞云峰等人顿时慌了神,周建平伸手就要去拿放在桌子上的匕首,却被民警一把按住,动弹不得。庞云峰想要冲向门口逃跑,刚跑到门口,就被守在外面的民警扑倒在地。李景通和葛宝石见大势已去,吓得瘫坐在地上,浑身发抖,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嚣张气焰。
与此同时,第二组民警在泊头市也成功抓获了张双记。当民警冲进张双记的出租屋时,他正躺在床上睡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戴上了手铐。至此,庞云峰犯罪团伙的五名主要成员全部落网。
民警们在出租屋内进行搜查时,发现了大量的赃款、赃物,包括现金、手机、金银首饰等,还有几套警服、假证件和一把匕首。庞云峰看着眼前的证据,再也无法狡辩,低下了头。在审讯室里,面对民警的讯问,庞云峰起初还试图隐瞒罪行,但当民警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后,他终于心理防线崩溃,如实供述了自己和团伙成员的犯罪事实。
从 2008 年 12 月到 2009 年 4 月,庞云峰团伙在沧州市下辖的多个县市,疯狂作案 50 多起,其中包括抢劫、盗窃、拐卖儿童、强奸、故意伤害等多种罪行,造成 1 人死亡、3 人重伤、数十人轻伤,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他们冒充警察,利用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实施犯罪,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还严重破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侦破后,沧州警方迅速将庞云峰团伙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09 年 10 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庞云峰团伙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受害者及其家属声泪俱下地讲述了自己遭受的苦难,要求法院依法严惩凶手。庞云峰等人面对受害者的控诉,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罪行给他人带来了多么大的伤害,纷纷表示认罪悔罪。
最终,法院根据庞云峰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庞云峰犯抢劫罪、拐卖儿童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建平、李景通、葛宝石、张双记等人也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当法官宣读判决结果时,旁听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受害者家属流下了激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