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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美女大学生和中年大叔的致命纠葛《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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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崔原手机里那些微信聊天内容及层出不穷的交往对象,秦邦的律师给出了这样的解释:他的当事人的微信号连同 qq 号在 2013 年 5 月份被盗了 。他认为,这些所谓的证据都是被盗号后他人伪造的,不能作为认定秦邦责任的依据 。

当被问到监控录像里秦邦与崔元同进同出出租屋又是怎么回事时,秦邦的律师回答说,他的当事人进出房间是因为有些生活用品和做生意的一些票据要取 。他试图用这样的解释来淡化秦邦与崔原之间的亲密关系 。

而对于崔原在天津市中心妇产医院做人流时手术同意书上秦邦的签名,秦邦的律师一听就笑了 。他让大家看清楚上面签名的具体内容,在家属与病人关系一栏里,他的当事人签的是 “叔叔” 。大家一看,果然如此 。秦邦的律师解释说,因为崔原与别人偷吃了禁果,不小心怀孕了,她不好意思跟家人说,于是就找到了成熟稳重、值得信赖的大叔秦邦 。而秦邦呢,为了规避麻烦,就特意签上了 “叔叔” 。他感叹说,就是这签字签坏了,把关系都搞乱了 。

秦邦的律师还认为,秦邦给崔元提供房子住是热心,在她的人流手术同意书上签名也是热心 。他觉得刘秀提供的证据都是站不住脚的,被告是在被讹诈 。他表示秦邦因为自己吃官司特别气愤,决心要追究到底,他决定要将官司打到底 。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严谨的分析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尚无法充分证明秦邦存在着侵权的事实 ,故无法推断出秦邦与死者的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但不可忽视的是,秦邦与崔原共同居住在其租住的房屋之内,二人形成了事实上的同居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和社会常理,这种同居关系产生了同居关系主体间的相互照顾义务 。

事发当日,秦邦在山东老家,但是在公安笔录中记载其当日下午四时在与崔原的联系中,崔原表达了自己饮酒和轻生的念头 。而事发时间是当日晚上八时至九十三十分之间 ,在长达 4 个多小时的时间内,秦邦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查看 ,直至晚上九时左右才叫人去查看 。足见其明知崔原饮酒并可能轻生,却不积极采取行动 ,其对崔原的死亡存在过失行为 ,故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

而崔原作为成年人,对自身的安全有自我照顾和保护的能力 。她过度饮酒的行为导致其在火灾面前无法自救,是造成其死亡的直接原因 ,故其应对该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

这一判决结果,既考虑了秦邦的过失责任,也明确了崔原自身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它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的综合考量,旨在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然而,这一结果对于刘秀来说,或许并不能完全满足她为女儿讨回公道的期望 。但无论如何,法律已经做出了裁决,这起案件也给社会带来了深刻的思考和警示 。

这起悲剧事件,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悲痛,更是对整个社会的一次深刻警示,尤其是关于 “大叔控” 这一现象,值得我们深入反思 。

在当今社会,“大叔控” 似乎成为了一种流行趋势 。许多年轻女生对 30 岁以上的中年男子情有独钟,认为他们事业有成、成熟稳重、宽容体贴,能理解人 。这种观念的盛行,让不少女生宁愿放弃校园里真心追求他们的同龄人,转而投向大叔的怀抱 。就像崔原,她在面对秦邦的示好和出国赞助的诱惑时,毫不犹豫地陷入了这段感情 。她以为找到了依靠,找到了实现梦想的捷径,却没想到这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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