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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相忘于江湖(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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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满两年时,乙方应向甲方偿还本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及当年利息人民币壹仟伍百元整(¥1,500.00),共计人民币壹万壹仟伍百元整(¥11,500.00)。

第三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满三年时,乙方应向甲方偿还剩余本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及当年利息人民币壹仟伍百元整(¥1,500.00),共计人民币壹万壹仟伍百元整(¥11,500.00)。

乙方应将上述还款及利息按时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乙方将银行回执单给予甲方,证实还款事宜。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乙方退还的订亲款项及借款本金和利息。

2. 不得再以婚约相关事宜向乙方提任何权利和其他要求。

3. 对本协议内容及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退还订亲款项、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

2. 不得再以婚约相关事宜向甲方提任何权利或提出其他要求。

3. 对本协议内容及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

四、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退还订亲款项、偿还借款本金或支付利息,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甲方因追讨债务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2.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长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长见证(签字\/盖章\/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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