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共生议会的蓝图(1/2)
林夏的意识来到共生议会筹备组的所在地——一座由多元宇宙各族共同设计的“星环议会厅”。这座建筑悬浮在跨宇宙之树的枝干间,由多个环形平台嵌套而成,每个平台对应一个宇宙文明,平台之间以光桥连接,象征着不同文明的平等与互通。
筹备组的成员们正围坐在中央的全息圆桌旁,激烈地讨论着议会的组织架构。来自地球的代表提议:“议会应该设立多个专项委员会,比如生态共生委员会、科技共享委员会、文化交流委员会等,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协作事务。”
硅基宇宙的代表则补充道:“每个委员会的成员比例必须严格按照宇宙文明的多样性来分配,确保不会出现某个文明主导决策的情况。同时,需要建立一套‘加权共识’机制——对于涉及某个文明核心利益的议题,该文明拥有更高的话语权,但最终决策仍需获得多数认可。”
暗物质宇宙的代表沉默片刻,用意识传递出观点:“我们还需要一个‘文明观察员’制度。对于那些发展程度较低或刚刚加入多元宇宙大家庭的文明,给予他们观察和学习的机会,待其成熟后再赋予投票权,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决策失误。”
林夏的意识融入讨论,分享了共生之花“和而不同”的核心启示:“议会的关键不在于制定统一的规则,而在于建立一套灵活的协作框架。比如,科技领域可以推行‘技术标准互认’,允许不同文明的技术体系在兼容的基础上自由发展;文化领域则设立‘文明保护基金’,资助对濒危文化的抢救与传承。”
她的提议引发了共鸣。一位来自灵木宇宙的老者说:“就像森林里的草木,有的高大,有的低矮,有的喜阳,有的耐阴,却能共同构成稳定的生态系统。多元宇宙的文明也该如此,在共生中保持各自的生命力。”
经过数日的磋商,共生议会的蓝图逐渐清晰:
- 核心宗旨:促进多元文明共生共荣,尊重差异,鼓励互补。
- 组织架构:设立长老院(由各族德高望重者组成,负责仲裁)、专项委员会(负责具体领域协作)、文明发展署(帮扶弱势文明)。
- 决策机制:采用“共识优先,差异保留”原则——能达成共识的议题共同推行,暂不能达成共识的允许各文明自主选择,但不得损害其他文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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