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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淬火考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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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内部关于江辰“破格之议”的酝酿,在极小范围内悄然进行,外界波澜不惊。江辰本人对此毫无察觉,依然全身心投入到绿色发展示范带建设的繁重工作中。他深知,国家级《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清江省而言既是肯定,更是鞭策,意味着示范带建设进入了“国家认证”的新阶段,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期待更大。他必须带领团队,将宏观政策与基层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破解更深层次的矛盾,让蓝图加速变为现实。然而,就在他专注于推进各项既定工作时,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考验,如同一次淬不及防的“压力测试”,将他和他的团队推向了风口浪尖,也为他个人的能力和担当,提供了一次在极端条件下的公开检验场。

这场考验,并非源于自然灾害,而是来自于政策执行中尖锐的利益冲突和复杂的政治博弈。

示范带建设进入深水区,一项关键改革举措——“清江流域跨市生态补偿实施细则” 进入了关键的征求意见和会签阶段。这项细则旨在将“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具体化、制度化,涉及上下游地区之间真金白银的利益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

草案由江辰分管的区域协调处牵头起草,核心内容是建立基于水质、水量、森林覆盖率等指标的量化考核体系,并据此确定补偿资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草案初步明确,位于流域上游、承担主要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责任的北川市,将作为主要的资金接受方;而位于下游、经济相对发达、用水量和排污量较大的清源市、临港市等,将成为主要的资金支出方。

草案一出台,立刻在相关地市和省直部门中引发了强烈反响,甚至可称为轩然大波。

首先发难的是下游几个经济强市。清源市常务副市长亲自带队来到省发改委,找到江辰,语气激动但不失分寸:

“江主任,这个细则草案,我们市里有不同看法!保护生态是大家的责任,我们理解也支持。但补偿标准是否科学?计算方式是否公平?我们下游地区发展了这么多年,对全省财政贡献巨大,现在不仅要承担自身的发展成本,还要额外支付巨额生态补偿金,这会不会挫伤我们发展的积极性?会不会造成新的‘大锅饭’,保护生态的躺着拿钱,发展经济的反而被抽血?”

紧接着,省财政厅也提出了尖锐意见。财政厅长在一次部门协调会上直言:“江主任,生态补偿的方向是对的。但钱从哪里来?是增加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还是直接从地市财政划转?如果省级增加投入,势必挤压其他民生和建设支出;如果让地市之间直接结算,操作复杂,容易产生矛盾,而且清源等市会不会变相减少对省财政的上缴?这里面的账,需要算清楚,不能留下后患。”

而作为受益方的北川市,虽然乐见其成,但也担心政策不稳定、补偿资金不能足额及时到位,希望细则能更有约束力。

更复杂的是,一些潜在的受益乡镇和企业,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向省里表达诉求,希望能被纳入补偿范围,而一些可能被增加成本的企业,则开始游说,试图影响标准制定。

一时间,江辰的办公室和电话成了“热点”,说情的、诉苦的、施压的、辩论的,络绎不绝。这份旨在促进公平和谐的细则,反而成了矛盾的焦点。这是江辰担任省发改委副主任以来,遇到的最复杂、最棘手、政治敏感性最高的难题。它考验的不仅是政策水平,更是政治智慧、协调艺术和担当勇气。

面对这场来势汹汹的“风暴”,江辰没有慌乱,更没有退缩。他深知,这是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必然现象,是利益格局调整必经的“阵痛期”。他采取了极其审慎而有力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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