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正义昭彰,善恶有报(1/2)
刑部接到杭州府呈送的案卷,亦是举部震惊。如此灭绝人性、亵渎佛门、残害十余条人命的惊天大案,实属国朝罕见。主事官员不敢有丝毫怠慢,火速呈报堂官,并依《大清律例》严加议处。
《大清律例·刑律·人命》“杀死奸夫”条及“谋杀人”条明确规定:恶僧觉空等人,虽非为奸而杀人,但其行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更甚于此。其诱拐、囚禁、轮奸、虐杀良家妇女,罪大恶极,罄竹难书,依律当处以极刑。而毒杀师兄觉明,更是十恶不赦之“不睦”重罪。
不过旬日,刑部批文即以六百里加急送回杭州:“依律,首恶僧觉空,及助恶僧五人,凌迟处死;轿夫四人,虽未直接杀人,然为虎作伥,诱骗妇女,罪同恶首,斩立决。余者胁从,另行杖流。钦此!”
批文到达之日,杭州城万人空巷。百姓们早已通过口耳相传,得知了这群“花和尚”的恶行,无不义愤填膺,翘首以盼朝廷的判决。
行刑之日,选在杭州城最繁华的闹市口。天还未亮,法场周围已是人山人海,水泄不通。官兵们手持刀枪,竭力维持着秩序。
成世瑄亲自监刑。他身着官服,面色肃穆,端坐监刑台上。首先被押上来的是四名轿夫。他们早已吓得魂不附体,面如死灰,瘫软如泥,口中胡乱喊着“饶命”。刽子手手起刀落,寒光闪过,四颗人头顷刻落地,鲜血喷溅!围观人群中爆发出震天的喝彩声:“杀得好!”
接下来,便是那六名恶僧。为首的觉空被剥去僧衣,仅留一条犊鼻裤,五花大绑地押上专门搭建的行刑台。他似乎还想挣扎嚎叫,却被衙役用麻核桃塞住了嘴。另外五名恶僧也同样被押跪在一旁,等待命运的终结。
凌迟,乃世间极刑。需由经验丰富的刽子手,以锋利小刀,按律例规定,在罪人身上割足刀数( often 数百甚至上千刀),期间需保证犯人不致提前身亡,让其受尽痛苦折磨方休,最终枭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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