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知府重审(1/2)
东昌知府深感此事棘手。一方秀才自尽,其八旬老母哭诉衙前,声称有冤,于情于理,都必须重审。然而,此案先前由聊城县令胡秋潮审结,胡秋潮素有能吏之名,其判决想必有其依据。如今若要推翻,不仅需确凿证据,也需顾及下属颜面。
为示公正,知府决定将此案发回重审,但不再交由聊城县,而是委派其下属的清平县知县崔君前来东昌府衙,协助复审此案。这崔知县年资较浅,为官谨慎,甚至有些拘泥,接到委派,不敢怠慢,立刻调阅了胡秋潮审理此案的全部卷宗证词。
崔知县仔细研读卷宗,发现胡秋潮的判断主要依据在于:侯仓的当堂翻供及指认、二两银子的证物、以及衙役查访所得的旁证。而侯宝中夫妇最终也对此供认不讳。
然而,崔知县却从中看出了些许“疑点”。首先,那侯仓乃众所周知的无赖泼皮,此类人等,有奶便是娘,其供词反复无常,可信度存疑。今日可因惧怕刑罚指认侯宝中,安知他日不会又因利诱而翻供?仅凭其一面之词定案,似乎略显草率。
其次,那二两银子,侯仓说是侯宝中所给,侯宝中最终认罪,但也可能是严刑拷打之下屈打成招?或是侯仓偷窃而来,故意诬陷?银子本身无法言语,其来源难以百分百确凿认定。
再者,侯桂芳秀才公因此案羞愤自尽,此事极大。若曹氏果真完全清白无辜,侯秀才何至如此?或许其中真有隐情,只是胡知县未能查清?或许通奸之事并非空穴来风,侯仓最初承认或许才是实情,后来翻供只是狡黠避罪?
崔知县带着这些先入为主的“疑点”升堂复审。他先传侯仓。侯仓见又过堂,心中叫苦不迭,只得将先前招供之词又说了一遍。崔知县却抓住其无赖身份,反复诘问细节,语气中充满不信任,屡屡呵斥其“休要狡辩”、“如实招来”,暗示其最初承认通奸或许才是实话。
侯仓虽是无赖,却也感觉出这位大老爷似乎不信自己,心中忐忑,言辞间便不免有些闪烁。这更让崔知县觉得自己的怀疑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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