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陆氏税务稽查结果公布,偷税实锤(1/2)
盛夏的c市骄阳似火,市税务局大楼前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的“陆氏集团税务稽查结果公告”格外醒目。公告栏前围满了市民和记者,有人举着手机拍照,有人低声议论,还有人对着公告上的数字啧啧惊叹——这份长达8页的公告,将陆氏集团多年来的偷税手段彻底公之于众,也为这场持续数月的“经济犯罪调查”画上了关键的一笔。
公告内容清晰列出了陆氏的三大偷税手段:一是设立“阴阳账本”,明账按30%营收申报,暗账记录真实收入,5年间通过该方式偷逃税款3100万;二是通过境外空壳公司转移利润,将国内业务利润以“咨询费”“服务费”名义转入海外账户,逃避企业所得税1200万;三是虚报成本,伪造原材料采购发票、虚增50名“幽灵员工”工资,累计虚增成本900万,偷逃税款900万。三项合计,陆氏集团偷逃税款总额高达5200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部门对陆氏集团作出处罚决定:需补缴税款5200万,并处以1倍罚款,合计需缴纳1.2亿。公告末尾明确标注,限陆氏集团在15日内缴清款项,逾期未缴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2亿?陆氏现在哪还有钱啊!”围观的市民里,有人忍不住开口,“之前听说他们的银行账户全被冻结了,老板陆宏明也被抓了,这钱肯定缴不上。”
这话很快得到了印证。公告发布后的一周里,陆氏集团既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也没有缴纳任何款项。负责对接陆氏的税务稽查人员多次联系陆氏的临时负责人,得到的回复都是“公司账户冻结,核心人员被捕,无力筹措资金”。
税务部门随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拍卖陆氏资产”。法院受理后,迅速对陆氏集团的资产进行清查——包括位于市中心的陆氏总部大厦、郊区的生产厂房、名下的12辆豪车,以及陆宏明父子的两处私人别墅。经评估,这些资产的总价值约8000万,即使全部拍卖,也仍有4000万的资金缺口。
“难道这4000万就只能成坏账了?”法院的资产清查会上,法官看着评估报告,语气里满是无奈,“陆氏偷税漏税这么严重,要是不能全额追缴,既对不起国家税收,也没法给市民一个交代。”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妖妖突然来到法院,手里拿着一份详细的“陆氏隐匿资产线索报告”。报告里明确指出,陆宏明在案发前半年,曾通过地下拍卖行,将家中收藏的12幅名贵字画偷偷转移到海外,其中包括一幅清代画家王原祁的《山水图》和两幅民国画家张大千的小品画,这些字画的市场估价约5000万,足以覆盖剩余的资金缺口。
“你怎么知道陆宏明转移了字画?”法官接过报告,看着上面清晰的“转移时间、拍卖行名称、海外藏家信息”,惊讶地问道。
妖妖坐在椅子上,指尖轻轻敲击桌面,语气平静地解释:“之前处理陆氏税务证据时,我发现陆宏明的私人账户里,有几笔大额资金流向了一家境外拍卖行,但备注却是‘家具采购’,这明显不合常理。后来我用灵气感应陆氏的剩余资产时,发现他名下的房产、存款都已被冻结,但有一股特殊的‘古物灵气’却指向海外——这种灵气只有年代久远的字画才会有,而且数量和我查到的拍卖行交易记录完全吻合,所以我推测他转移了字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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