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张伟遇合同纠纷求助,天宇侧面提点法律依据(1/2)
张伟冲进办公室时,公文包带都扯断了半截,文件夹被他死死攥在手里,指节泛白。“天宇!救命!”他把一摞文件“啪”地砸在茶几上,纸页散乱飞溅,最上面的合同副本被折得皱巴巴的,“甲方突然说要终止合同,还说我们违约,要扣违约金!这都签了字盖了章的,哪有说停就停的道理!”
天宇正整理着王女士家暴案的补充材料,闻言放下笔,捡起最上面的合同仔细看着。阳光透过百叶窗斜切进来,在他侧脸投下明暗交错的光影。“别急,”他指尖点在合同第七条,“先看违约责任条款——这里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否则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你了吗?”
张伟手忙脚乱地翻找着手机:“就昨天发了条微信!连个正式函件都没有!还说我们提交的设计图‘不符合行业标准’,这根本是借口!”他点开聊天记录递过去,屏幕上甲方负责人的消息赫然写着“设计太low,我们不想要了,明天开始终止合作”。
天宇滑动屏幕,目光停在“行业标准”几个字上,又翻到合同附件三:“你们在附件里明确约定了‘设计标准参照《建筑装饰设计规范》第3.2.5条’,对吧?”他抬头看向张伟,“你把设计图调出来,比对一下这条规范。”
张伟赶紧打开电脑调出文件,天宇指着图中墙面材质标注:“这里用的防火等级是b1级,而规范第3.2.5条明确要求‘公共场所墙面材料需达到A级’——这是你们的疏忽。”
张伟瞬间蔫了,瘫坐在沙发上:“那完了!这确实是我们的错,甲方肯定要拿这个说事……”
“但甲方的终止程序也有问题。”天宇指着合同第十三条,“‘提出异议需以书面形式说明具体不符项,乙方有15日整改期’,他们既没书面通知,也没给整改机会,直接终止合同,本身也违反了合同约定。”他顿了顿,又打开浏览器搜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你看这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若以‘设计不符合标准’为由解约,需证明这个瑕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但你们的设计只是局部不符,完全可以整改,不构成‘根本违约’。”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